周易禅解 - 周易禅解

作者:【暂缺】 【97,259】字 目 录

而感应之理。则亘古不变者也。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故泽山得名为咸。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故雷风得名为恒。泽山名咸。则常即无常。雷风名恒。则无常即常。又咸是泽山。则无常本常。恒是雷风。则常本无常。二鸟双游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则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须知有体有用。体则非常非无常。用则双照常与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体。名为利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体本坤。则刚上而主之。巽体本干。则柔下而主之。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雷以动之。风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内。动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刚柔相应。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为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终。终亦必始。始终相代故非常。始终相续故非断。非断非常。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天地则有成住坏空。日月则有昼夜出没。四时则有乘除代谢。圣道则有始终体用。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而体则非常非无常。强名为恒者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变。至变而至定者也。东看则西。南观成北。不亦变乎。南决非北。东决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静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无变通之学问。今初六以阴居下。知死守而不知变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刚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执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不中。以应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与初六相反。然过犹不及。且阳刚而反不恒。尤可羞矣。张慎甫曰。三之不恒。借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为震主。恒于动者也。动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盖静方能有获耳。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导之权。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不几为妇道乎。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阴居动极。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应九三不恒之友。其何以济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艮下干上)

遁。亨。小利贞。

夫世间之道。久则必变而后通。进则必退而后久。此卦刚而能止。是不以进为进。而正以退为进者也。故亨。然说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充此小道。不几失立人达人之弘规乎。故诫以小利贞。言虽示同小道。而终利于大人之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后申。龙蛇亦蛰而后震。君子之学。欲自利利他者。岂不以遁而得亨哉。且九五刚当其位。以应六二之贤。乃与时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言小利贞者。虑其阴柔自守之志。渐渐浸而长也。夫善遁者。则退正所以为进。不善遁者。则退竟终于不进矣。所关顾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外健内止。未尝有意于远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也。以小人为用。故不恶。小不能擅权。故而严。约圣学者。天君为主。百骸听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为乱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处遁之时。须随其德位以为进退。方不失亨贞之道。今初六阴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为宜。不可妄往以取灾也。此如乐正裘牧仲。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柔顺中正。非荣名利禄之所能牵。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国有道。不变塞焉。故象以执用黄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刚而得正。可以有为。而居止极。则未免为遁之一字所系。此绝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虽不能大有所为。亦须厉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则吉。所谓不能治国。亦且齐家以为天下风可也。丈人现二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以刚居柔。上辅九五。下应初六。承天子之德。抚天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学也。此如卫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遁。贞吉。象曰。嘉遁贞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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