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禅解 - 周易禅解

作者:【暂缺】 【97,259】字 目 录

兴云蔽日。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发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丰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窥户而阒若无人者。此乃从闇至闇。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艮下离上)

旅。小亨。旅贞吉。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次丰之后明旅也。丰以尚大。旅以小亨。贞岂有大小哉。在大则大。在小则小。要不失其贞而已。不失其贞。则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干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于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故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祐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观心释者。增上定学。宜顺于实慧以见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有能而顺乎君。君则殷勤郑重。申吾命以抚绥之。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顺之也。刚不中正。则不足以服柔。柔不顺刚。则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见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见。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必相随继至。乃可以鼓万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笃行其事。乃可以感万民。故曰君子之德风。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阴柔每患多疑。故或进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决之以武人之贞。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阳刚中正。为巽之主。如坐床上。则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未免有僭窃之嫌。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用巫以达吾诚悃。纷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频巽。吝。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以刚居刚。非能巽者。勉强学巽。时或失之。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穷则吝矣。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不敢变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则不能变更。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故得其巽之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变更。则是无初。变更得正。所以有终。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则吉也。盘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以阳刚居卦上。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床下矣。而我方上穷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资斧。皆为二五所用。而不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释六爻者。初是世间事禅。有进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实相。三是干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间禅。多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别入圆。故无初有终。上是邪慧。灭绝功德。

(兑下兑上)

兑。亨。利贞。

入则自得。自得则说。自得则人亦得之。人得之则人亦说之矣。说安得不亨哉。然说之不以正。君子不说。故利贞焉。书云。无拂民以从己之欲。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此说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劳。以此德而犯难。民自忘死。即此是说之大。民自劝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劝民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泽相丽则不枯竭。学有朋则不孤陋。以文会友。讲也。以友辅仁。习也。讲而不习则罔。习而不讲则殆。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兑。吉。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刚正无应。和而不同。得兑之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兑。吉。悔亡。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刚中则诚内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来兑。凶。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为兑之主。何以凶哉。干得坤之上爻而为兑。以阳为体。以阴为用者也。若内无其体。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则乱义必矣。君子所以恶夫佞者。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兑不可以不利贞也。三之来兑。何足恋惜。乃不忍绝而商之。心必未宁。惟介然自断。速疾勿迟。则有喜矣。大臣不为谄媚所惑。天下且受其庆。不止一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于剥。有厉。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诚内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使彼改恶从善。反邪归正。而有厉焉。盖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兑。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六亦为兑主。然既无其体。惟思以悦引人。则心事亦暧昧矣。三欲来四。上欲引五。其情态同。而三不当位故凶。上犹得正故不言凶。

(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悦而后散之。谓公其悦于天下。而不独乐其乐。故亨也。既能与民同乐。则上可以悦祖考。故王假有庙。远可以悦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悦不可以不正也。故诫之以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刚来而不穷。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悔亡。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远也。人有大患。为其有身。常情执之。保为己躬。正理观之。乃脓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风。以涣六三之躬。六三可谓忘身为国。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为其远害。则六三何能兴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贤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圣王。与民同乐。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险。既拔苦必得乐。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远害必兴利。故无悔也。

(兑下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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