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謝者。皆不得輒奏。其會集所司。錄人數送內侍省內謁者監。前一日奏。其日平明。於宮城門外車馬集。內謁者監點引。至命婦朝堂下車訖。又點定。然後奏帳訖。各報所由。若辭見參謝。及有獻奉。亦平明至宮門整比。一時總奏。如敕。追喚者。隨至聞奏。又諸親五等已上。內命婦才人已上。并外命婦朝參乘馬者。聽乘至命婦朝堂。從人數準乘車例。即入內者令一人。監門校尉。內侍省高品官對看。然後入。若從內出。準此。其下從入者。即監搜。若有婦人男婦。並不得入。諸親第一第二等。及親王太妃妃。下從婦女六人。扶車三人。散使二人。外命婦二品已下。上從婦女二人扶車。親王及太妃妃公主。遣阿嬭及內監參。下從扶車散使一人。諸親及外命婦。朝賀辭見見參謝入內。從聽依前件。至內命婦朝堂。及夫子官品高。於等從高。仍並不得乘擔子。其尊屬年老。敕賜擔子者。不在此例。又外命婦品。大長公主長公主並視正一品。郡主視從一品。縣主視正二品。王妻為妃。文武官一品。及國公母妻為國夫人。三品已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若勳官二品有勳。母妻為郡君。五品若勳官三品有封。母妻為縣君。帶職者若勳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君。其母邑號。皆加太字。各視夫子之品。即夫子兩有官及爵。或准一人有官及爵者。皆聽從高蔭。及內命婦四品已上。母並加邑號。一品二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並為正五品縣君。凡外婦人不因夫及子號。別加邑號。夫人云某品郡君。某縣君鄉君。並准此。諸因夫子應授妃已下者。見任官從本司。無本司從本貫。陳牒所司。申奏給告身。其申奏者。所司總為抄奏。若未給授。而夫子薨卒者。不在給限。諸庶子有五品已上官封者。若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為太妃已下。無者聽之。承重者不給。又諸親婦人。并命婦應長參者。每月二十六日。及歲朝冬至寒食。五月五日。並命所司。於命婦朝堂供養。入諸命婦朝參。若行立次第。各准夫子。非二王後。夫人及職事五品已上命婦。並不在朝參之例。散官三品以上。王及國公得朝參者。母妻準夫子例當參。自有制者依常參。諸蕃人三品已上母妻。應加邑號者。並授。諸外命婦每朝參。光政景運永安等門。車馬兩門放出入。
元和元年十月。太常奏。外命婦參賀皇太后儀制。自今以後。每年元日冬至。外命婦有邑號者。并准式赴皇太后所居宮殿門進名參賀。其立夏立秋立冬。并進名參。如泥雨即停。依奏。
二年七月敕。每年元日冬至立夏立秋立冬日。外命婦朝謁皇太后。自有常儀。不合前卻。自今已後。諸公主郡縣主。宜委宗正寺勾當。常參官母妻。御史臺勾當。如有違越者。夫子奪一月俸。無故頻不到者。有司具狀聞奏。
十五年二月。太常寺奏。內外命婦。請至朝賀參奉前五日。宗正寺光祿內侍省計會進名。御史臺具集日。轉牒諸司。餘准元和元年敕處分。依奏。
長慶四年三月。禮儀使奏。故事。命婦有邑號者。正至四立。並合行起居之禮。緣其日兩宮起居。若依舊章。事涉煩褻。今請正至日。即詣興慶宮起居訖。詣光順門起居。制可。
天祐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敕。冊皇太后。內外命婦。比合朝賀。今緣命婦未有院宇。兼慮或闕禮衣。若准舊儀。恐難集事。宜令各據章表稱賀。
皇太子冠
貞觀三年正月。有司上言。皇太子將行冠禮。宜用二月為吉。請退兵備儀注。上曰今東作方興。恐妨農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蕭瑀奏稱。准陰陽家。用二月為勝。上曰。陰陽拘忌。朕所不行。若動靜必依陰陽。不顧禮義。欲求福祐。其可得乎。若行所當行。皆遵正道。自然當與吉會。且吉凶在人。豈假陰陽拘忌。農時甚要。不可蹔失。
開元六年。侍中宋璟上表曰。臣伏以太常狀。以皇太子冠。准東宮典記。有上禮之儀。謹按上禮非古從南齊後魏。始有此事。而垂拱神龍。更扇其道。群臣斂錢獻食。君上厚賜答之。姑息施恩。方便求利。每緣一事。有此再煩。齊魏之風。故不足效。後車轍有前車之戒。應當取適。皇太子冠乃盛禮。自然合有錫賚。上臺東宮。兩處宴會。非不優厚。其上禮儀宜停。
皇太子加元服
貞觀八年二月三日。皇太子加元服。
永徽六年二月五日。皇太子加元服。內外文武官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顯慶四年十月十二日。皇太子加元服。
開元八年正月十一日。皇太子加元服。十二日。太子謁太廟。十三日。宴百官於太極殿。
皇太子見三師禮
貞觀十一年七月。禮部尚書王珪兼魏王師。上問黃門侍郎韋挺曰。泰昨與珪相見。若為禮節。挺對曰。見師之禮。拜答如儀訖。王問珪忠孝。珪答曰。陛下。王之君也。事君思盡忠。陛下。王之父也。事父思盡孝。忠孝之道。可以享天祐。餘芳可以垂後葉。王曰。忠孝之道。已聞教矣。願聞所習。答曰。漢東平王蒼云。為善最樂。上曰。我常語泰。汝之事師。如事我也。泰每先拜珪。珪亦以師道自居。物議善之。
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謂房元齡蕭瑀曰。太子三師。以德導人者也。若師禮卑。則太子無所取則。於是詔令撰三師儀注。太子出殿門迎。先拜。三師答拜。每門讓。三師坐。太子乃坐。與三師書。前名惶恐。後名惶恐再拜。其年。皇太子承乾失德。魏王有奪嫡之漸。內外擬議。上惡之。謂侍臣曰。當今朝臣忠謇。無踰魏徵。我遣傅皇太子用絕天下之望。及草詔曰。徵其辭乎。皆曰。徵已拜侍中。必不受師傅。上曰。徵識吾此意。當不固辭。及詔為太子太師。徵自陳有疾。詔答曰。漢之太子。四皓為助。我之賴卿。即其義也。知公疾病。當臥護之。即拜奉詔。其年四月。英公勣為特進太子詹事。乃同中書門下三品。上謂勣曰。我兒新登儲貳。卿舊長史。今以宮事相委。故有此授。雖屈階資。可勿怪也。屬以幼孤。思之無越卿者。公往不遺李密。今豈有遺朕哉。勣雪淚致詞以謝。
是月。詔宰臣劉洎。岑文本。褚遂良。往來東宮。與皇太子遊處為賓客。初。洎上疏。以皇太子初立。宜尊師重學。與正人遊。故上嘉歎行焉。
太和八年十月。太常禮院奏。今月十七日。皇太子與太師相見。請前一日。開崇明門。內外門所司陳設。依奏。
開成三年四月敕。宣令師保賓客。詹事。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每至朔望日。仗門下。與前件官。詣崇明門謁見皇太子。其一官兩員已上者。任分番。如遇陰雨休假。其輟朝放朝。並權停。
其年八月。敕太子太師鄭覃。每月與賓詹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謁見皇太子。宣令每月更添一日。以二十六日二十一日詣崇明門謁見。若遇陰雨休假。其輟朝放朝。即取以次雙日。餘准今年四月敕處分。九月敕。太子太師及東宮。每月二十六。詣崇明門謁皇太子宜停。
皇太子不許與諸王及公主抗禮
貞觀十一年。中書舍人高季輔上疏曰。臣竊見密王元曉等。俱是懿親。陛下友愛之懷。義高古昔。分以車服。委以藩維。須依禮儀。以副瞻望。比見帝子拜諸叔。諸叔亦答拜。王爵雖同。家人有禮。豈合如此。顛倒昭穆。伏望一垂訓戒。永循彝則。
顯慶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詔。父母之尊。人倫以極。舅姑之敬。禮經攸重。苟違斯義。有斁彝倫。如聞公主出適。王妃作嬪。舅姑父母。皆降禮答拜。此乃子道亡替。婦德不修。何以式序家邦。儀刑列閫。自今已後。可明加禁斷。一依禮法。
神龍元年二月十五日。制曰。朕臨茲寶極。位在崇高。負扆當陽。雖受宗枝之敬。退朝私謁。仍用家人之禮。近代已來。罕遵軌度。王及公主。曲致私情。姑叔之尊。拜於子姪。違背禮典。情用憮然。自今已後。宜從革弊。安國相王及鎮國太平公主。更不得輒拜衛王重俊兄弟。及長寧公主等。宣示尊屬。知朕意焉。
鄉飲酒
貞觀六年詔曰。比年豐稔。閭里無事。乃有惰業之人。不顧家產。朋遊無度。酣宴是耽。危身敗德。咸由於此。每覽法司所奏。因此致罪。實繁有徒。靜言思之。良增軫歎。自匪澄源正本。何以革茲俗弊。當納之軌物。詢諸舊章。可先錄鄉飲酒禮一卷。頒行天下。每年。令州縣長官。親率長幼。齒別有序。遞相勸勉。依禮行之。庶乎時識廉恥。人知敬讓。
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敕。鄉飲酒禮之廢。為日已久。宜令諸州。每年遵行鄉飲酒禮。
開元六年七月十三日。初頒鄉飲酒禮於天下。令牧宰每年至十二月行之。至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曰。州牧縣宰。所主者。宣揚禮樂。典校經籍。所教者。返古還淳。上奉君親。下安鄉族。聖朝制禮作樂。雖行之日久。而外州遠郡。俗習未知。徒聞禮樂之名。而不知禮樂之實。竊見以鄉飲酒禮頒於天下。比來唯貢舉之日。略用其儀。閭里之間。未通其事。臣在州之日。率當州所管縣。一一與父老百姓。勸遵行禮。奏樂歌至白華華黍南陔由庚等章。言孝子養親。及群物遂性之義。或有泣者。則人心有感。不可盡誣。但州縣久絕雅聲。不識古樂。伏計太常。具有樂器大樂。久備和聲。望天下三五十大州。簡有性識人。于太常調習雅聲。仍付笙竽琴瑟之類。各三兩事。令比州轉次造習。每年各備禮儀。准令式行禮。稍加勸獎。以示風俗。二十五年三月敕。應諸州貢人。上州歲貢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必有才行。不限其數。其所貢之人。將申送一日。行鄉飲酒禮。牲用少牢。以現物充。
大射
武德二年正月。賜群臣大射于元武門。四年八月。賜三品已上射于武德殿。
貞觀三年三月三日。賜重臣大射于元德門。
五年三月三日。賜文武五品已上射于武德殿。
六年三月三日。賜群臣大射于武德殿。
十一年三月三日。引五品已上。大射於儀鳳殿。
十六年三月三日。賜百僚大射于觀德殿。其年九月九日。又賜文武五品已上。射於元武門。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幸觀德殿。賜群臣大射。
五年九月三日。御丹霄樓。觀三品已上行大射禮。四日。賜五品已上射于永光門樓。以觀之。
麟德元年三月三日。展大射禮。
景雲二年。諫議大夫源乾曜。請行射禮。上表曰。臣聞聖王之理天下也。必制禮以正人情。人情正。則孝于家而忠于國。此道不替。所以理也。故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是以古之擇士。先觀射禮。所以明和容之義。非取樂一時。夫射者。別正邪。觀德行。中祭祀。辟寇戎。古先哲王。莫不遞襲。臣竊見數年以來。射禮便廢。或緣所司惜費。遂使大射有虧。臣愚以為所費者財。所全者禮。故孔子云。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伏望令聖人之教。今古常行。天下幸甚。
先天元年九月九日。御安福門觀百僚射。至八日乃止。
開元四年三月三日。賜百官射。八年九月七日。制賜百官九日射。給事中許景先駮奏曰。近以三九之辰。頻賜宴射。已著格令。猶降綸言。但古制雖存。禮章多缺。官員累倍。帑藏未充。水旱相仍。繼之師旅。既不足以觀德。又未足以威邊。耗國損人。且為不急。夫古天子以射選諸侯。以射飾禮樂。以射觀容志。故有騶虞貍首之奏。采蘩采蘋之樂。天子則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為節。卿大夫以循法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皆審志固行。德美事成。陰陽克和。暴亂不作。故諸侯貢士。亦試於射宮。容禮有虧。則黜其地。是以諸侯君臣。皆重意于射。射之禮也大矣哉。今則不然。眾官既多。鳴鏑亂下。以苟獲為利。以偶中為能。素無五善之容。頗失三侯之禮。宂官厚秩。禁衛崇班。動盈累千。其算無數。近河南河北。水澇處多。林胡小蕃。見寇郊壘。聖人憂勤。降使招恤。猶未能安。今一箭偶中。費一工庸調。用之既無惻隱。獲之固無慚色。考古循今。則為未可。且禁衛武官。隨番許射。能中的者。必有賞焉。此則訓武習戎。時亦不闕。待寇寧歲稔。率由舊章。則愛禮養人。天下幸甚。疏奏。遂罷之。至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敕大射展禮。先王剏儀。雖沿革或殊。而遵習無曠。往有陳奏。遂從廢寢。永鑒大典。無忘舊章。將射侯以觀德。豈愛羊而去禮。緬惟古詞。罔不率由。自我而闕。何以示後。其三九射禮。即宜依舊遵行。以今年九月九日。賜射于安福樓下。
講武
武德元年十月四日詔。殺氣方嚴。宜順天時。申耀威武。可依別敕。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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