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失所。禍及死生。巫者利其貨賄。莫不擅加妨害。遂令葬書一術。乃有百二十家。各說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載。乾坤之理備焉。一剛一柔。消息之義詳矣。或成晝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運於上。四氣通於下。斯乃陰陽之大經。不可失於斯須也。至於喪葬之吉凶。乃附此為妖妄。傳云。王者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經時而葬。士逾月而葬。此貴賤不同。禮亦異數。欲使同盟同軌。赴弔有期。量事制宜。遂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違之也。故先期而葬。謂之不懷。後期而不葬。譏之殆禮。此則葬有定期。不擇年月。其義一也。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戊午襄事。禮經善之。禮記云。卜葬先遠日。蓋選月終之日。所以避不懷也。今檢葬書。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謹按春秋之際。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餘件。此則葬不擇日。其義二也。禮記云。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時。鄭元注云。大事者何。謂喪葬也。此則直取當代所尚。不擇時之早晚。春秋又云。鄭卿子產及子太叔葬鄭簡公。於時司墓大夫室當葬路。若壞其室。即平旦而堋。不壞其室。即日中而堋。子產不欲壞室。而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勞諸侯大夫來會葬者。然子產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為諸侯之選。國之大事。無過喪葬。必是義有吉凶。斯等豈得不用。今乃不問時之得失。惟論人事可否。曾子問云。葬逢日蝕。捨其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備非常也。若依葬書。多用乾艮二時。並起半夜。此即文與禮違。今檢禮傳。葬不擇時。其義三也。葬書云。富貴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命延促。亦由墳壟所招。然孝經云。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則澤及於無疆。有德不建。而人無援。此則非由安葬吉凶。而論福祚延促。臧孫有後於魯。不關葬得吉日。若敖絕祀於荊。不由遷厝失所。此則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義四也。今之喪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並在國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義。趙氏之葬。並在九原。漢之山陵。散在諸處。上利下利。蔑爾不論。大墓小墓。其義安在。及其子孫。富貴不絕。或與三代同風。或分六國而王。此則五姓之義。大無稽考。吉凶之理。何從而生。其義五也。且人臣名位。進退何常。亦有初賤而後貴。亦有始泰而終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師。卜葬一定。更不迴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何因名位。無時蹔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義六也。野俗無識。皆信葬書。巫者誑其吉凶。愚人因此僥倖。遂使擗踊之際。擇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選葬時以覬財祿。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爾而受弔問。或云同屬忌於臨壙。乃吉服而不送其親。聖人設教。豈其然也。葬書敗俗。一至於斯。其義七也。
蘇氏曰。今世之人。正惑於此。故載呂才駁議。用矯正之。庶乎惑者少悟也。
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尚書左僕射申國公士廉等。撰文思博要成凡一千二百卷。詔藏之秘府。同撰人。特進魏徵。中書令楊師道。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顏相時。國子司業朱子奢。給事中許敬宗。國子博士劉伯莊。太常博士呂才。秘書監房元齡。太學博士馬嘉運。起居舍人褚遂良。晉王友姚思廉。太子舍人司馬宅相。秘書郎宋正人。
二十三年正月二十日。太宗撰帝範十三篇。賜皇太子。顧謂王公曰。聖躬闡政之道。備在其中矣。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符璽郎顏揚庭。上其父師古所撰匡謬正俗八卷。令付秘閣。
顯慶元年十月。詔禮部尚書宏文館學士許敬宗等。修東殿新書。上曰。略看數卷。全不如抄撮文書。又日月復淺。豈不是卿等用意至此。因親製序四百八十字。
二年六月。上製元首前星維城股肱論。令敬宗等注釋。名曰天訓。至三年正月五日。修新禮成。一百三十卷。頒于天下。其年五月九日。以西域平。遣使分往康國及吐火羅等國。訪其風俗物產。及古今廢置。畫圖以進。令史官撰西域圖志六十卷。許敬宗監領之。書成。學者稱其博焉。十月二日。許敬宗修文館詞林一千卷。上之。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右內率府錄事參軍崇賢館直學士李善。上注文選六十卷。藏于秘府。
龍朔元年六月二十六日。許敬宗等撰累璧六百三十卷。上之。
三年十月二日。皇太子宏遣司元太常伯竇德元。進所撰瑤山玉彩五百卷上之。詔藏書府。
儀鳳元年十二月二日。皇太子賢。上所注後漢書。初。太子右庶子張太安。洗馬劉訥言。洛州司戶參軍格希元。學士許叔牙。成元一。史藏諸。周寶寧等。同注范曄後漢書。詔付秘書省。
調露二年二月一日。詔故符璽郎李延壽。撰政典一部。寫兩本。
永隆元年十二月。太史李淳風。進注釋五曹孫子等十部算經。分為二十卷。
垂拱二年四月七日。太后撰百寮新誡。及兆人本業記。頒朝集使。
大足元年十一月十二日。麟臺監張昌宗。撰三教珠英一千三百卷成。上之。初。聖歷中。以上御覽及文思博要等書。聚事多未周備。遂令張昌宗召李嶠。閻朝隱。徐彥伯。薛曜。員半千。魏知古。于季子。王無競。沈佺期。王適。徐堅。尹元凱。張說。馬吉甫。元希聲。李處正。高備。劉知幾。房元陽。宋之問。崔湜。常元旦。楊齊哲。富嘉謩。蔣鳳等二十六人同撰。于舊書外。更加佛道二教。及親屬姓名方城等部。
開元七年五月左庶子劉子元上議。今之所注老子。是河上公注。其序云。河上公者。是漢文帝時人。結草菴于河曲。因以為號。以所注老子授文帝。因沖空上天。此乃不經之鄙言。流俗之虛語。漢書藝文志。注老子者有三家。河上所釋。無處聞焉。王弼義旨為優。請黜河上公。升輔嗣所注。司馬貞亦注云。漢史實無其人。然所注以養神為宗。以無為為體。請河王注令學者俱行。從之。
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左散騎常侍元行沖。上群書四部錄二百卷。藏之內府。凡二千六百五十五部。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卷。分為經史子集四部。經庫是殷踐猷。王恢編。史庫韋述。余欽。子庫毋照。劉彥直。集庫王灣。劉仲。其序例。韋述撰。其後毋照又略為四十卷。為古今書錄。
十年六月二日。上注孝經。頒于天下及國子學。至天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上重注。亦頒于天下。
十三年。詔康子元等。注解東封儀注以進。
十五年五月一日。集賢學士徐堅等。纂經史文章之要。以類相從。上制名曰初學記。至是上之。
十七年九月十一日。上令左丞相張說。修八陣圖十卷。及經二卷成。
十九年二月。禮部員外郎徐安貞等。撰文府二十卷。上之。十二月十一日。侍中裴光庭。上瑤山往則。維城前軌各一卷。上以賜皇太子及慶王。
二十三年正月。敕中書令張九齡。光祿卿韋縚。與禮官就集賢院撰耤田儀注。
其年三月二十七日。上注老子。并修疏義八卷。并製開元文字音義三十卷。頒示公卿。
二十七年二月。中書令張九齡等。撰六典三十卷成。上之。百官稱賀。
天寶十四載四月。內出御撰韻英五卷。付集賢院行用。
其年十月八日。頒御注道德經并疏義。分示十道。各令巡內傳寫。以付宮觀。
乾元二年十一月。四明山人沈若。進廣孝經十卷。
大歷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刑部尚書顏真卿。撰韻海鏡原三百六十卷。表獻之。詔付集賢院。
建中元年十月。濠州刺史張鎰。撰五經微旨十四卷。孟子音義三卷。上之。
貞元十一年八月。國子司業裴澄。撰乘輿月令十二卷。上之。
十二年二月。夏州節度使韓潭。進統載四十卷。十月。昭義節度判官賀蘭正九。進用人權衡。輔佐記。各十卷。舉選衡鏡三卷。
十四年十月。左僕射平章事賈耽。撰郡國別錄六卷。通錄四卷。上之。十一月。西川節度使韋皋。進開復西南夷事狀十卷。
十七年七月。太常寺進大唐貞元新集開元復禮二十卷。十月。宰臣賈耽。撰海內華夷圖一軸。并序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四十卷。上之。耽好地理學。四方之使。自蕃方來者。必問其土地山川之所終始。凡三十年。問既備。因撰海內華夷圖。廣三丈。縱三丈二尺。率以一寸折一百里。人有披圖以問其郡人者。皆得其實。無虛詞焉。
十九年二月。淮南節度使杜佑。撰通典二百卷上之。其書凡九門。取食貨十二篇。選舉六篇。職官二十二篇。禮一百篇。樂七篇。兵六篇。刑十七篇。州郡十四篇。邊防十六篇。佑多該涉。尤精歷代之要。修通典。識者知其必登公輔之位。其書既出。遂行于時。又杭州刺史蘇弁。撰會要四十卷。弁與兄冕。纘國朝故事為是書。弁先聚書至二萬卷。皆手自刊正。今言蘇氏書。次於集賢芸閤焉。給事中陸贄。著集注春秋二十卷。君臣圖翼三十五卷。上之。元和二年十二月。李吉甫等。撰元和年國計簿十卷。上之。總計天下方鎮。凡四十八道。管州府二百九十五。鎮縣一千四百五十三。見定戶二百四十四萬二百五十四。其鳳翔。麟坊。邠寧。振武。涇原。銀夏。靈鹽。河東。易定。魏鎮。冀。范陽。滄州。淮西。淄青等一十五道。合七十一州。並不申戶口數目。
四年四月。給事中馮伉。著三傳異同三卷。
其年七月。製君臣事跡十四篇。上以天下無事。留意典文。每覽前代興亡得失之事。皆三復其言。又讀貞觀開元實錄。見太宗撰金鏡書。及帝範上下篇。元宗撰開元訓誡。思維前躅。遂採尚書。春秋後傳。史記。班范漢書。三國志。晏子春秋。吳越春秋。新序。說苑等書。君臣行事可為龜鑑者。集成十四篇。一曰君臣道合二曰辨邪正。三曰誡權諍。四曰戒微行。五曰任賢臣。六曰納忠諫。七曰慎征伐。八曰慎刑法。九曰去奢泰。十曰崇節儉。十一曰獎忠直。十二曰修政教。十三曰諫畋獵。十四曰錄勳賢。分為上下卷。上自製其序曰。前代君臣事跡。至是以其書寫於屏風。列之御座之右。書屏風六扇於中書。宣示宰臣李藩裴洎曰。朕近撰此屏風。親所觀覽。故令示卿。藩等進表稱賀。
八年二月。宰臣李吉甫。撰元和州縣郡國圖三十卷。百司舉要一卷成。上之。吉甫又常綴錄東漢魏晉元魏周隋故事。記其成敗損益。因為六代略。凡三十卷。分天下諸鎮絕域。山川險易故事。各寫其圖於篇首。為五十四卷。號為元和郡國圖。
九年四月。檢校左拾遺李渤。撰御戎新錄二十卷。上之。
十二年十二月。翰林學士沈傳師等。奏元和辨謗略兩部。各十卷。一部進上。一部請付史館。從之。
其年。處州刺史馬總。進武德至貞元年奏議二十卷。
十三年六月。宰臣袁滋。撰雲南紀五卷上之。八月。洛陽尉禮院檢討官王彥威。撰元和曲臺新禮三十卷上之。自開元二十一年。至元和十三年正月已前。新撰定禮典。舊儀不同者。謹備集錄。并禮勒成三十卷。
其年十二月。秘書少監史館修撰馬宇。撰鳳池錄五十卷成。上之。
長慶元年十一月。商州刺史王公亮。進新撰兵書一十八卷。
二年四月。翰林侍講學士韋處厚。路隨。撰六經法言三十卷成。上之。
寶歷元年三月。翰林侍講學士崔郾。與高重進纂要十卷。
二年五月。秘書省著作郎韋公肅。注太宗文皇帝帝範一十二篇。上之。
太和元年六月。國子直講徐郿。上周易新義三卷。
八年四月。集賢學士裴潾。撰通選三十卷。
其年九月。宰相李德裕進御臣要略。次柳氏舊史。
九年五月。御集春秋左氏列國經傳三十卷。
其年。宰臣兼集賢大學士李宗閔。准宣與校理修撰等。撰五常傳二十卷并目錄一卷。進上。
開元二年二月。戶部侍郎王彥威。以所撰唐典七十卷。上之。
其年十月。敕改天后朝所撰三教珠英為海內珠英。
三年八月。右拾遺韋籌進唐書唐史解表共五通。
會昌二年七月。宰臣德裕。進異域歸忠傳兩卷。
大中五年十一月。太子詹事姚思廉。撰通史三百卷上之。十二月。又撰帝王政統十卷。上之。
七年十月。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平章事崔鉉。上續會要四十卷。修撰官楊紹復。崔瑑。薛逢。鄭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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