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 - 唐會要卷三

作者: 王溥6,384】字 目 录

。當時朝議。猶或非之。惟中宗封乳母于氏為平恩郡夫人。尚食高氏為蓨國夫人。今國祚中興。禮儀革舊。臣等商量。楊氏望賜號安聖君。王氏福聖君。第二王氏康聖君。從之。

其年十二月。敕宮嬪女職。本備內任。近年以來。稍失禮儀。今後每遇延英坐朝日。只令小黃門祇候引從。宮人不得擅出內。

出宮人

武德九年八月十八日。詔王者內職。取象天官。上備列宿之序。下供埽除之役。肇自古昔。具有節文。末代奢淫。搜算無度。朕顧省宮掖。其數實多。憫茲深閉。久離親族。一時減省。各從娶聘。自是中宮前後所出。計三千餘人。貞觀二年春三月。中書舍人李百藥上封事曰。自陛下受命已來。詔示天下。薄賦輕徭。恤刑慎獄。躬行節儉。減損服御。雖堯舜德音。無以過此。然陰氣鬱積。亦恐是旱之咎徵。往年雖出宮人。未為盡善。竊聞大安宮及掖庭內。無用宮人。動有數萬。衣食之費。固自倍多。幽閉之冤。足感和氣。亢陽為害。亦或由茲。至七月三日。上謂侍臣曰。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隋氏末年。求采無已。此皆竭人財力。朕所弗取。且灑埽之餘。更何所用。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省費息人。亦各得遂其性。於是命尚書左丞戴冑。給事中杜正倫等。於掖庭宮西門簡出之。開元二年八月十日詔曰。古者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女。以備內職焉。朕恭膺大寶。頗修舊號。而六宮曠位。未副於周禮。八月算人。不行於漢法。至於姜后進諫。永巷脫簪。袁盎有言。上林引席。此則朕之所慕。未曾忘也。頃者。人頗喧譁。聞於道路。以為朕求聲色。選備掖庭。豈余志之未孚。何斯言之妄作。往緣太平公主取人入宮。朕以事雖順從。未能拒抑。見不賢莫若自省。欲止謗莫若自修。改而更張。損之可也。妃嬪已下。朕當揀擇。使還其家。宜令所司將車牛。今月十二日。赴崇明門待進止。

大歷十四年五月。出宮人百餘人。

貞元二十一年三月。出後宮人三百人。其月。又出後宮及教坊女妓六百人。聽其親戚迎於九僊門。百姓莫不叫呼大喜。

元和八年六月。出宮人二百車。任其嫁配。十年十二月。出宮人七十二人。

長慶四年二月。敕先在掖庭宮人。及逆人家口。并配內園者。並放出外。任其所適。其月敕文。宮中老年及殘疾不任使役。并有父母者。並委所司。選擇放出。

寶歷二年十二月。敕在內宮女。宜放三千人。願嫁及歸近親。並從所便。不須尋問。

開成三年二月。文宗以旱出宮人劉好奴等五百餘人。送兩街寺觀。任歸親戚。翌日。因紫宸對。宰相李珏曰。陛下放宮女數多。德邁千古。漢制八月算人。晉武平吳。亦多採擇。仲尼所謂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宰相鄭覃曰。昔晉武以採擇之失。中原化為左衽。千古可為殷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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