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 - 唐會要卷四十三

作者: 王溥5,556】字 目 录

但須悉心盡言。無以為慮。

貞觀十三年五月。熒惑犯右執法。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熒惑逆行。犯太微東藩上相。

十七年三月七日。熒惑守心前星。十九日退。其月二十二日。又犯鉤陳。其年九月二十九日。熒惑犯太微西藩上將。

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太白在太微。犯左執法。光芒相及。

永徽三年六月二日。熒惑犯右執法。三日。太白入太微。犯右執法。

顯慶五年二月三日。熒惑入南斗。

龍朔元年七月十四日。太白犯太微左執法。

乾封三年五月十日。熒惑入軒轅。

咸亨元年十二月。熒惑入太微。

上元二年正月九日。熒惑犯房星。

儀鳳四年四月九日。熒惑入羽林。

調露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太白經天。

長安四年。熒惑入月及填星。犯天關。

神龍二年九月十一日。焚惑犯左執法。

景龍三年六月八日。太白晝見于東井。

景雲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太白入羽林。

其年八月十七日歲星犯左執法。

蘇氏議曰。吉凶悔吝。惟人所召。人守中道。天不上變。豈有位登宰輔。名踐國公。以諂諛為政事。用姦妄為身計。而欲以上穹示誡。下就臧獲。其可得乎。先天之誅。天道不昧矣。

太極元年二月三日。熒惑入東井,四月十二日。熒惑與太白守東井。

先天元年八月十六日。太白襲月。

開元十年七月二十九目。熒惑入南斗。

天寶十三載五月。熒惑守心。五十餘日。

至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熒惑與太白同犯昴。

大歷四年三月三日。熒惑守上相。經二十一日。退入氐。七月十二日。熒惑入羽林。

九年六月十三日。熒惑入太微。

貞元三年閏五月戊寅。太白晝見四十餘日。

其年六月癸卯。熒惑退行入羽林。

六年五月戊辰。太白與月并。閒容一指。戊寅。熒惑犯填星。不及者一寸。

八年十月乙酉。太白犯太微左執法。

十年夏四月。太白晝見。

十一年九月。熒惑太白犯上將星。

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

永貞元年十二月己酉。歲星犯太微西垣。

元和十五年七月庚申。熒惑退行入羽林。

長慶元年八月壬辰。太白犯太微垣南第一星一尺所。九月戊戌。入太微。

四年二月癸卯。太白犯東井北轅。三月甲子。熒惑犯歲星。壬申。太白犯東井。八月丁丑。熒惑犯填星。癸未。犯東井。丁亥。復入東井。己丑。太白犯軒轅右角。

寶歷元年九月癸未。太白犯南斗。

太和六年九月癸卯。熒惑入太微。犯右執法。

九年八月二日。太白犯太微。

其年九月八日。熒惑犯氐西南星。二十八日。又犯鉤鈐。開成元年十月三日。熒惑入氐。

二年五月十二日。太白犯畢。十月二十五日。又犯房。

三年五月五日。太白犯輿鬼。六月一日。犯熒惑。二十八日。又犯右執法。十月七日。又犯南斗。

會昌元年九月癸巳。熒惑犯輿鬼。閏九月丁酉。貫鬼宿。戊戌。在鬼中。

二年六月乙丑。熒惑犯歲星。丙寅。太白犯東井。

三年七月癸巳。熒惑蒼赤色。動搖于井中。至八月十六日。犯輿鬼。

四年五月戊午。太白犯填。

五年二月五日。太白掩昴北側。在昴宿一度。五月辛酉。太白入畢口距星東南一尺。八月七日。太白犯軒轅大星。九月二十九日。熒惑犯上將星。

大中十一年八月。熒惑犯東井。

星聚

武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太白辰填聚于東井。

九年六月十一日。辰歲會于東井。二十三日。辰歲又會于東井。

貞觀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會于東井。

十九年九月。太白入太微。

二十年七月丁未。歲星守東壁。

景雲二年七月。太白填同在張宿。

太極元年四月。熒惑太白同守東井。

至德二載四月乙酉。太白與熒惑集于東井。

乾元元年四月庚戌。熒惑與填星聚于營室。

大歷三年七月。五星聚于東井。九月。四星聚于東井。

貞元四年乙亥。熒惑歲填三星。聚營室三十餘日。

六年閏四月庚戌。太白辰聚于東井。

元和十一年五月丁卯。辰星與歲會東井。六月己未。辰星歲星會于東井。相去一尺。十一月戊子。填熒惑會于虛危。

十四年八月丁丑。太白辰星歲星聚于軫。

太和九年八月三日。太白熒惑會于角五度。

開成四年正月丙辰。熒惑太白辰會于南斗。

流星

武德三年十月三十日。有流星墜于東都城內。殷殷有聲。高祖謂侍臣曰。此何祥也。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曰。司馬懿之伐遼東也。有流星墜遼東梁水上。尋而公孫淵敗走。晉軍追之。至其星墜所。斬之。此王世充滅亡之兆也。

貞觀十六年六月甲辰。有流星狀如月。西南流三丈乃滅。

十八年五月五日。有流星如斗。出東壁。光照地。聲如雷。景龍二年二月十九日。有大星墜于西南。有聲如雷。野雉皆雊。

景雲二年八月十七日。東方有流星出五車。至上台。

其年九月十二日。北方有流星出中台。至相滅。

太極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流星出太微。至相而滅。

天寶三年閏二月十七日。有流星如月。墜于東南。有聲。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巳。西北角有流星亙天。尾跡散落如珠。

九年四月辛巳。北方有大流星。尾跡長五丈。光芒照地。至右攝提西三尺滅。

十一年正月壬辰。夜有流星長二丈餘。出天井之西。有尾跡。

十三年七月庚寅。有星色白。尾長一丈五尺。東南入濁。八月己未。東方一大流星。其色赤。西流至危滅

十五年五月己亥。西北有大流星。長二丈餘。出北斗魁南。抵軒轅而滅。

其年七月癸亥。有大流星出鉤陳南。至婁北滅。

長慶元年正月丙辰。南方有大流星。色赤。尾有跡。長三丈。光明照地。出狼星北三尺。東北流至七星南三尺滅。其年七月己丑。東方有大流星。色黃。有尾跡長六七丈。光明照地。出西北。西流至羽林滅。

二年八月丙子。東方有大星。西流至昴滅。有聲如雷。

四年七月丙子。有大星出天大將軍東北。流入濁滅。

其年十二月甲午夜。西北有流星出閣道。至北極滅。

寶歷元年閏七月庚子。有流星出北極。至南斗柄滅。

二年七月丙戌。日初入。有流星向南滅。八月丙申。北方有大流星。長四丈餘。出王良。流至北斗杓滅。

太和四年六月辛未。自昏至戌。夜流星或大或小。不能數。

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有流星縱橫大小。約有二十餘。出沒多近天河。

開成元年十一月十日。西方有流星。大如一斗器。光明照地。尾跡凝著天。良久不滅。出上台。經中台西北滅。

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東方有流星。尾跡凝著天。良久不滅。出天市中帛星。經宗人星東南滅。

其年七月六日未後。東北方有流星。尾跡光明三丈餘。滅。其聲如雷。九月五日。北方有流星。尾跡凝著天。光明照地。至室宿向南滅。

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從四更至五更。上方及四方。約有流星。大小共二百餘。並西流。皆有尾跡。長一丈或三丈至五丈。三月二十三日。一更至五更。上方及四方。有流星大小百餘。交橫出滅。

其年八月辛未。夜有流星出羽林。尾長八十餘尺。滅後有聲如雷。十月二十六日。南方有流星。尾跡凝著天。光明照地。出參右足。近九斿南滅。

會昌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從一更至五更。有小流星五十餘。于四方交橫散流。七月二日。北方有流星。光明照地。東北流。有聲如雷。十一月六日。有大流星。光明照地。東北流。有聲如雷。

六年二月丁酉。東北有流星。色赤。其光燭地。尾跡入大角西。流穿紫微。

山摧石隕

武德六年七月二十日。嶲州山崩。川水咽流。

貞觀八年七月七日。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太宗問祕書監虞世南曰。是何災異。對曰。春秋時。梁山崩。晉侯召伯宗而問焉。對曰。國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為之不舉樂。降服出次。祝幣以禮焉。晉侯從之。故得無害。漢文帝九年。齊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文帝出令。郡國無來貢獻。施惠于天下。遠近歡洽。亦不為災。後漢靈帝時。青蛇見御座。晉惠帝時。大蛇長三百步。經市入廟。今蛇見山澤。蓋深山大澤。實生龍蛇。亦不足怪也。惟修德可以銷變。上然之。

永徽四年八月二十日。隕石十八于同州馮翊縣。光耀有聲如雷。上問于志寧。此何祥也。當由朕政之有闕也。對曰。春秋。隕石于宋五。內史過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自古災變。杳不可測。但恐物之自然。未必關于人事。今陛下發書誡懼。責躬自省。未必不為福也。

開元十七年四月五日。大風震雷。藍田山開百餘步。

大歷十三年十一月。郴州黃芩山摧。震壓殺數百人。

貞元十五年正月。柳州藍山縣山摧。得古鍾四枚。

水災上

貞觀十一年七月一日。黃氣竟天。大雨。穀水溢入洛陽宮。深四尺。壞左掖門。毀宮寺一十九所。漂六百餘家。中書舍人岑文本上疏曰。伏惟陛下覽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機。上以社稷為重。下以億兆為念。明選舉。慎刑罰。進賢才。退不肖。聞過即改。從諫如流。為善在于不疑。出令期于必信。頤神養性。省畋遊之娛。去奢從儉。減工役之費。務靜方內。而不求闢土。載櫜弓矢。而無忘武備。凡此數者。惟願陛下行之不怠。則至道之美。與三五比隆。雖桑穀龍蛇。猶當轉禍為福。變咎為祥。況水雨之患。陰陽常理。豈可謂之天譴。而繫聖心哉。特進魏徵諫曰。昔貞觀之始。聞善若驚。暨五六年閒。猶悅以從諫。自時厥後。漸惡直言。雖或勉強。時有所容。非復曩時之豁如也。謇諤之士。稍避龍鱗。便佞之徒。肆其巧辨。謂同心者為朋黨。謂告奸者為至公。謂強直者為擅權。謂忠讜者為誹謗。謂之朋黨。雖忠信而可疑。謂之至忠。雖矯偽而無咎。強直者畏擅權之議。忠讜者慮誹謗之尤。至于竊發生疑。投杼致惑。正人不得盡其言。大臣莫能與之爭。熒惑視聽。鬱于大道。妨治損德。其在茲乎。而欲無水之災。不可得也。十三日。詔曰。暴雨為災。大水汎濫。靜思厥咎。朕甚懼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極言朕過。無有所諱。諸司供進。悉令減省。凡所作役。量事停廢。遭水之處。賜帛有差。二十日。廢明德宮。及飛山宮之元圃院。分給河南洛陽遭水戶。九月。黃河汎濫。溢壞陝州河北縣。及太原倉。毀河陽中潭。幸白司馬阪以觀之。

永徽五年六月七日。滹沱州河水泛溢。損五千三百家。

總章二年七月。益州大雨。壞居人屋宇。凡一萬四千二百九十家。害田四千四百九十六頃。九月十八日括州海水翻上。壞永嘉安固二縣百姓廬舍六千八百四十三家。溺死人九千七十。牛五百頭。田四千一百五十頃。咸亨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婺州暴雨。山川泛溢。溺死者五千人。

永淳九年五月十四日。連日澍雨。二十三日。洛水溢。壞天津橋。損居人千餘家。

文明元年七月。溫州大水。損四千餘家。

如意元年七月一日。洛水溢。損居人五千餘家。

神龍元年七月二十七日。洛水暴漲。壞百姓廬舍二千餘家。溺死者數百人。八月一日。以水災令文武九品以上。直言極諫。右衛騎參軍宋務光上疏曰。伏見明制。令文武九品以上。直言極諫。大哉德音。真堯舜之用心。禹湯之罪己也。臣嘗謂天人相與之際。休咎冥符之兆。有感必通。其閒甚密。是以政失于此。變生于彼。亦猶影之象形。響之赴聲。動而輒隨。各以類應。故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竊見自夏已來。水氣悖戾。郡國多罹其災。去月二十七日。洛水暴漲。漂損百姓。臣謹按五行傳曰。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夫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嚴配祖宗。是故鬼神歆饗。多獲福助。自陛下光臨寶極。綿歷炎涼。郊廟遲留。不時殷薦。山川寂寞。未議懷柔。水之貽災。殆因此發。臣又按水者陰類。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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