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年七月。宏文館奏。按六典。當館先有學士。直學士。詳正學士。校理。直館。讎校錯誤。講經博士等。雖職事則同。名目稍異。須有定制。使可遵行。今請准集賢史館兩司元和中停減雜名目例。其登朝五品以上。充學士。六品已下充直學士。未登朝官。一切充直宏文館。其餘并請停減。冀得典故不煩。職業咸在。敕旨。依奏。
大中四年七月。宏文館奏。當館楷書典書等。與集賢史館楷書等。承流前例。並勒校成五考赴選。自太和八年以後。被吏部條流。更加授散三年。今集賢史館奏。勞役年深。補召不得。已蒙敕下。免三年授散訖。今當館請准例處分。敕旨。依奏。
六年六月。宏文館奏。伏以三館制置既同。事例宜等。比來無事。未敢申論。今緣准敕修續會要以來。官僚(入日稍頻因緣費用其數至多紙筆雜物等不敢别有申請其厨料從前欠少伏請准兩館流例増添給用之間庶得濟辦勅旨宜事畢日停。此据四库本补)
文學館
武德四年十月。秦王既平天下。乃銳意經籍。於宮城之西。開文學館。以待四方之士。於是以僚屬大行臺司勳郎中杜如晦。記室考功郎中房元齡。及于志寧。軍諮祭酒蘇世長。安策府記室薛收。文學褚亮。姚思廉。太學博士陸德明。孔穎達。主簿李元道。天策倉曹李守素。記室參軍虞世南。參軍事蔡允恭。顏相時。著作佐郎攝天策記室許敬宗。薛元敬。太學助教蓋文達。軍諮典籤蘇勖等。並以本官兼文學館學士。及薛收卒。徵東虞州錄事參軍劉孝孫入館。令庫直閻立本圖其狀。具題其爵里。命褚亮為文贊。號曰十八學士。寫真圖藏之書府。用彰禮賢之重也。諸學士食五品珍膳。分為三番。更直宿閣下。每日引見。討論文典。得入館者。時人謂之登瀛洲。
崇文館
顯慶元年三月十六日。皇太子宏。請於崇賢館置學士。并置生徒。詔許之。始置二十員。其東宮三師三少。賓客詹事。左右庶子。左右衛率。及崇賢館三品學士子孫。亦宜通取。至上元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改崇賢館為崇文館。
永隆二年二月六日。皇太子親行釋奠之禮。禮畢。上表請博延耆碩英髦之士。為崇文館學士。許之。於是薛元超表薦鄭祖元。鄧元挺。楊炯。崔融等。並為崇文學士。至貞元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崇文館宜令左春坊勾當。
集賢院
西京在光順門大衢之西。命婦院北。本命婦院之地。開元十一年分置。北院全取命婦院舊屋。東都在明福門外大街之西。本太平公主宅。十年三月。始移書院於此。西向開門。院內屋并太平公主所造。興慶宮院。在和風門外橫街之南。二十四年。駕在東都。張九齡遣直官魏光祿。先入京造此院。華清宮院。在宮北橫街之西。
開元五年十一月。敕於祕書省昭文館。兼廣召諸色能書者充。皆親經御簡。後又取前資。常選三衛散官五品已上子孫。各有年限。依資甄敘。至十九年。敕有官者為直院。
六年。乾元院更號麗正修書院。以祕書監馬懷素。右散騎常侍褚無量充使。初。置院經始。皆無量處置。至八年正月。以散騎常侍元行沖充使。檢校院內修撰官。初。無量奏。前聞喜縣尉盧撰。前江陽縣尉陸元泰。前左監門冑曹參軍王擇從。武陟縣尉徐楚璧。分庫檢校。至六年已後。祕書丞殷承業。右贊善大夫魏哲。通事舍人陸元悌。右內率府兵曹參軍劉懷信。胡履虛。恭陵令陸紹伯。扶風縣丞馬利貞。並別敕收入院。
八年十月敕。學士等入經三年已上。為年深。若校理精勤。紕繆多正。及不詳覆。無所發明委修書使錄奏。別加褒貶。
九年冬。幸東都。時集賢院四庫書。總八萬一千九百九十卷。經庫一萬三千七百五十三卷。史庫二萬六千八百二十卷。子庫二萬一千五百四十八卷。集庫一萬九千八百六十九卷。至二十四年。車駕還西京。敕百司行從。皆令減省。集書籍三分留一貯在庫者。至天寶三載六月。四庫更造。見在庫書籍。經庫七千七百六卷。史庫一萬四千八百五十九卷。子庫一萬六千二百八十七卷。集庫一萬五千七百二十二卷。從天寶三載至十四載。四庫續寫書又一萬六千八百三十二卷。
十三年四月五日。因奏封禪儀注。敕中書門下及禮官學士等。賜宴于集仙殿。上曰。今與卿等賢才。同宴于此。宜改集仙殿麗正書院為集賢院。乃下詔曰。仙者捕影之流。朕所不取。賢者濟治之具。當務其實。院內五品已上為學士。六品已下為直學士。中書令張說充學士。知院事。散騎常侍徐堅為副。禮部侍郎賀知章。中書舍人陸堅。並為學士。國子博士康子元。為侍講學士。考功員外郎趙東曦。監察御史咸廙業。左補闕韋述。李釗。陸元泰。呂向。拾遺毋煚。太學助教余欽。四門博士趙元默。校書郎孫季良。並直學士。太學博士侯行果。四門博士敬會直。右補闕馮騭。並侍講學士。初以張說為大學士。辭曰。學士本無大稱。中宗欲以崇寵大臣。景龍中修文館有大學士之名。如臣豈敢以大為稱。上從之。
二十八年敕。造書直及寫御書一百人。
貞元四年正月。敕減集賢寫御書一十人。付史館收管。
其年六月。集賢院准六典。有學士及直學士。准集賢注記外。有校理。待制。留院。入院。侍講。刊校。修撰。修書。及直院等。色類徒多。等秩無異。今請登朝官五品已上。准六典為學士。六品已下為直學士。學士中取一人最高者判院事。闕學士。即以直學士中高者充。自餘非登朝官。不問品秩。並為校理。其餘名一切勒停。仍永為常式。從之。
其年五月十一日。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泌奏。伏蒙以臣為集賢殿大學士。竊尋故事。中書令張說。中朝元老。碩德鴻儒。懇辭大字。眾稱達禮。其後至德二載。崔圓為相。加集賢殿大學士。其後因循。遂成恆例。伏望削去大字。崇文館大學士。亦准此。敕依。
八年六月十三日。置集賢殿校書四員。正字兩員。仍于祕書省見任校書正字中量減。祕書省所減官員。便據數停之。
十八年。上問神策軍起置之由。相府討求。不知所出。乃召集賢學士蔣乂問之。乂徵引根源。事皆詳悉。宰臣高郢鄭珣瑜曰。集賢有人矣。翌日。制判集賢院事。乂集賢院學士蔣將明之子。其父常以兵亂之後。圖籍溷雜。乃白執政。請攜乂入院編次。於是宰臣張鎰。署乂為集賢編錄。
元和二年七月。集賢院奏。伏准六典。集賢院置學士及校理修撰官。累聖崇儒。不失此制。至貞元八年。判院事官陳京。始奏停校理分校書郎四員。正字兩員。為集賢殿校理正字。今諸校書郎正字。並卻歸祕書省。當司請依舊置校理官。庶循名實。且復開元故事。又直官請減五人。寫御書請減十人。從之。
其年閏十月。集賢殿大學士中書侍郎平章事武元衡奏。以廚料欠少。更請本錢一千貫文。收利充用。置捉錢四人。其所置。請用直官。及寫御書各兩員。每員捉錢二百五十貫文。為定額。即免額外置人。敕旨。已配捉錢人。宜至年滿准舊例處分。其闕便停。不得更補。餘依奏。
太和五年正月。集賢殿奏。應校勘宣素書籍等。伏請准前年三月十九日敕。權抽祕書省及春坊宏文館崇文館見任校正。作番次就院同校。其廚料請准元敕處分。事畢日停。從之。
開成元年四月。集賢殿御書院。請鑄小印一面。以御書為印文。從之。
大中五年正月。校理楊收。逢侍御史馮緘與三院退朝入臺。收不為之卻。乃追捕僕人笞之。時宰臣大學士馬植論奏。始著令。三館學士不避行臺。自植始也。
崇元館
開元二十九年正月三日。於元元皇帝廟置崇元博士一員。令學生習道德經。莊子。文子。列子。待習業成後。每年隨貢舉人例送至省。准明經例考試。
天寶元年五月。中書門下奏。兩京及諸郡崇元館學生等。准開元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制。前件舉人。合習道德南華通元沖虛等四經。又准天寶元年二月十日制。改庚桑子為洞靈真經。准條補。崇元學生亦合集讀。伏准舊制。合通五經。其洞靈真經。人閒少本。近令諸觀尋訪。道士等全無習者。本既未廣。業實難成。并通元沖虛二經。亦恐文字不定。元教方闡。學者宜精。其洞靈真經等三經。望付所司。各寫十本。校定訖。付諸道採訪使頒行。其貢舉司及兩京崇元學。亦望各付一本。今冬。崇元學舉人。望准開元二十九年敕條考試。其洞靈真經。請待業成。然後准式。從之。
二年正月十五日。改崇元學為崇元館。博士為學士。助教為直學士。置大學士二員。天下諸郡崇元學。改為通道學。博士為學士。二月四日。以門下侍郎陳希烈兼崇元館學士。
其年二月十二日。敕兩京元元宮及道院等。並委崇元館學士都檢校。
貞元六年十二月。給事中盧微奏。太清宮崇元館。元置楷書二十人寫道經。已足。請不更補置。敕旨。依奏。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