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 - 唐會要卷六

作者: 王溥5,840】字 目 录

瓘後為房州刺史。公主隨之。及薨。雙柩齊引而還。

顯慶三年九月十九日。詔古稱釐降。唯屬王姬。比聞縣主適人。皆云出降。娶王女者。亦云尚主。濫假名器。深乖禮經。其縣主出嫁。宜稱適。娶王女者。稱娶。仍改令文。

神龍二年閏正月一日。敕置公主設官屬。鎮國太平公主。儀比親王。長寧安樂。唯不置長史。餘並同親王。宣城新都安定金城等公主。非皇后生。官員減半。其金城公主。以出降吐蕃。特宜置司馬。至景龍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停公主府。依舊置邑司。唐隆元年六月二十六日。敕公主置府。近有敕總停。其太平公主有崇保社稷功。其鎮國太平公主府。即宜依舊。酸棗縣尉袁楚客。奏記于中書令魏元忠曰。女有內。男有外。男女有別。剛柔分矣。中外斯隔。陰陽著矣。豈可相濫哉。然而幕府者。丈夫之職。非婦人之事。今公主開府建寮。崇置法官。秩若親王。以女處男職。所謂長陰而抑陽也。而望陰陽不愆。風雨不爽。其可得乎。竊謂非致遠之計。乖久安之策。書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此之謂也。君侯不正。誰正之哉。

開元十年。永穆公主出降。敕有司優厚發遣。依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高宗末年。唯有一女。所以殊其禮。又太平驕僭。竟以得罪。不應引以為例。上納其言。

天寶七載。皇女道士萬安公主出就金仙觀安置。賜實封一千戶。奴婢所司。准公主例給付。

乾元三年正月十九日。永昌縣主婿韋嗣道。宜付吏部與散官。自今以後。縣主婿出身者。並准此為恆例。

建中元年九月。詔婚嫁函書。出于近代。既無經據。即可停之。時縣主將嫁。既有吉日。所司供設已備矣。而襄王之幼女卒。上從妹也。命改用中旬。或奏曰。禮物已備。供帳已設。撤之倍勞。且殤服不足以廢事。上曰。爾愛其費。我愛其禮。卒罷之。十二月。出嫁岳陽等十一縣主。初。開元中。置禮會院于崇仁里。自兵興以來。廢而不修。公郡縣主。不時降嫁。殆三十年。凡皇族子弟。皆散棄無位。或流落他縣。上即位。始敘用枝屬。以時婚嫁。公族老幼。莫不悲感。及縣主將嫁。小大之物。必周其用。于是有司度人用一籠花。計錢七十萬。上使損之。及三萬。乃止。上曰。吾非有所愛。但不欲無益之費耳。各以其餘錢賜之。以備他用。舊例。皇姬下嫁。舅姑反拜而婦不答。至是乃刊去慝禮。率由典訓。

貞元二年二月。太常奏長林公主出降。準開元禮。合乘厭翟車。去年嘉誠公主出降。得駕部牒。造來多年。不堪乘駕。又得內侍省報。舊例相沿。乘金根車。其時便已行用。今緣禮會日逼。創造必不及。請準嘉誠公主例。乘金根車。敕宜依。自是公主出降。相承金根車。至今不改。至四年二月七日。太常卿董晉奏曰。今月八日正衙。冊新都長公主。準開元禮。其日皇帝御正衙。命使行冊禮。陳樂懸。伏準貞元二年五月。冊嘉誠公主。二年三月。冊長林公主。皇帝並不御正殿。亦不設樂懸。遂為典故。又奏今月十日。新都長公主出嫁。行五禮。準舊例。並合前一日於光順門行五禮。今奉敕。其日早於光順門便行冊禮。遂為故事。至十五年七月三日。有司奏。冊公主儀注。伏準開元之儀。侍中合宣制。中書令合受冊。又合以冊授與冊使。內冊案自東上閣出。詣橫街北。合宣付中書門下。其侍中中書令其日並行事。今欲改正。制曰。可。至二十一年四月七日。敕禮部。禮儀使奏。舊制例正衙命使。使出含元殿西廊側門外。登輅車。從光範門入。詣光順門進冊。伏緣諸王及公主。並同日內冊。其載冊輅車。車數不足。今商量冊使出宣政門。便自興禮門出。各赴延英光順門進冊。既便於事。又合禮經。制曰。可。

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諸郡縣主婿每停官後。郡主每季給錢七十千文。縣主每季五十千文。如受官後。即停。其郡縣主婿已亡歿者。依準此。仍令度支隨季折給綾絹。

六年十一月。詔郡主婿檢校四品京官者。戶部月給俸錢三十千文。度支歲給祿米一百二十石。縣主婿檢校五品京官。給俸錢二十千文。祿米百石。其有出身及先任正官。并負才學政術。欲從上舉選者。聽之。如官已登朝。不用此制。又敕諸公主。每年各給封物七百段疋。此依舊例。春秋兩限支給。諸郡主每季各賜錢一百貫文。諸縣主每季各賜錢七十貫文。其郡縣主婿見任前資正員外員官等。一依支給。

十一年十月。義陽公主出降祕書少監王士平。士平。武俊之子也。上慎重其事。先時令宰臣訪于禮官。令參定見舅姑之儀禮。又武俊在鎮。仍定公主遣使儀。

十四年。故懷澤縣主婿檢校右贊善大夫竇克構狀言。臣頃以國親。超受寵祿。及縣主薨逝。臣官遂停。臣陪位出身未授檢校官日。自有本官。伏乞宣付所司。許取前銜婺州司戶參軍。隨例調選。詔許赴集。仍委所司比類前任正員官。依資注擬。自今以後。郡縣主婿。除丁憂外。有曾任正員官。停檢校官俸料後者。準此處分。其餘先是兼試同正員等。不在選序者。停檢校官俸料後。任便赴集有司。據檢校官量降三資與正員官。元無官者。與解褐正員官。

十五年七月。敕駙馬郡縣主。如實無子。準式養男。並不得用母蔭。

永貞元年正月。度支奏。故永昌公主薨。準貞元中義陽義章公主葬料。一切磚瓦等充給。上令度支都支三千萬。于數內圓融造作。

元和三年三月。敕縣主婿請授外官。如赴任。縣主不得離京。自今以後。永為常例。

七年十一月。京兆尹元義方奏。永昌公主祠堂制度。敕宜減制。宰臣李吉甫奏。竊以祠堂之設。禮典無文。蓋德宗皇帝恩出一時。事因習俗。當時人間。不無竊議。昔漢章帝欲為光武原陵。明帝顯節陵。各起邑屋。東平王蒼上疏。言其不可。東平王即光武之愛子。明帝之愛弟。賢王之心。豈惜費于父兄哉。誠以非禮之事。人君所當慎也。今者。依義陽公主欲起祠堂。恐不如量置墓戶。以充守奉。翌日。上謂吉甫曰。昨日所奏罷祠堂。深愜朕心。朕初疑其宂費。緣未知故實。是以量減。及覽所奏。方知無據。然朕不欲破二十戶百姓。當揀官戶謹信委之。十二月。詔曰。王者教化。本於婚姻。由親以理疏。自內而刑外。故詩稱好合。所以成子姓也。禮有待年。明其必及時也。恭惟累聖之後。子孫眾多。教於公宮。已知婦順。而從人之義重。擇配之才難。以茲兢兢。久曠嘉禮。況時方無事。年及有行。宜加祿邑之榮。以俟御輪之吉。言念于此。惕然興懷。思宏厚恩。用協敦敘。恩王等女六人。可並封縣主,仍委中書門下。與宗正卿及吏部尚書侍郎計會諸親之內。及常選之中。精求其人。副我誠意。時十六王宅諸王女。久不降嫁。德音初下。人感嘆焉。

九年八月。岐陽公主出降杜悰。發左右神策兵三百赴光範門翼道。至其宅。京兆尹裴武充禮會使。

太和三年正月。敕潯陽平恩邵陽三公主。皆捨俗入道。宜令每年各賜封物七百段疋。仍準舊例。春秋兩限支付。四年五月。敕出降縣主妝粉錢。宜令所司。自今以後。從出降日支。

四年正月。敕駙馬竇澣。公主衣服逾制。從夫之義。過有所歸。宜罰兩月賜錢。

開成二年十二月。敕駙馬嘗為公主行服三年。頗乖典法。自此準禮。夫妻服齊縗。杖。周。

三年十二月。敕駙馬都尉尚公主後。宜令守檢校官二周。年滿則量人材資序。改轉正員官。仍為定例。

會昌五年七月。中書門下奏。伏見公主上表稱妾李氏者。伏以臣妾之義。取其賤稱。家人之禮。即宜區別。臣等商量公主上表。請如長公主之例。並云某邑公主第幾女上表。郡縣主亦望依此例稱。從之。

大中四年二月。以起居郎駙馬都尉鄭顥尚萬壽公主。其年詔曰。女人之德。雅合慎修。嚴奉舅姑。夙夜勤事。此婦之節也。先王制禮。貴賤同遵。既以下嫁臣寮。儀則須依古典。萬壽公主婦禮。宜依士庶。

其年二月。敕諸縣主婿選尚之初。多無官緒。或正員初秩。授檢校朝官。從前條流。都未詳備。自今以後。縣主婿如先有官。宜超資與進改。如未有官者。且授檢校官。待三周年後。與第二任正員官、仍委宗正卿檢勘聞奏。

五年四月。敕夫婦之際。教化之端。人倫所先。王猷為大。況枝連帝戚。事繫國風。苟失常儀。即紊彝典。其有節義乖常。須資立制。如或情有可愍。即務從權。俾協通規。必惟中道。起自今以後。先降嫁公主縣主。如有兒女者。並不得再請從人。如無兒者。即任陳奏。宜委宗正等準此處分。如有兒女妄稱無有。輒請再從人者。仍委所司察獲奏聞。別議處分。並宣付命婦院。永為常式。其月敕親王公主葬。宜準故事。輟朝一日。其年八月。敕公主邑司。擅行文牒。恐多影占。有紊朝章。今後公主除緣徵封外。不得令邑司行文書牒府縣。如緣公事。令邑司申宗正寺。與酌量事體施行。

咸通十二年二月。葬衛國公主於少陵原。先是。詔百寮為挽歌詞。仍令駙馬韋保衡自撰公主神道碑。京兆尹薛能為外監護。供奉官楊復璟為內監護。儀注甚盛。上與郭淑妃御延興門哭送。

和蕃公主

宏化。文成。金城。寧國。永樂。燕郡。固安。東光。交河。和義。靜樂。宜芳。崇徽。咸安。太和。

雜錄

景龍四年正月二十七日。幸始平縣。送金城公主。以驍衛大將軍楊矩為使。

二月一日。改始平縣為金城縣。又改地為鳳臺鄉愴別里。

開元二十一年正月。命工部尚書李暠。持節于吐蕃。以國信物一萬匹。私覿物二千匹。皆雜以五綵。遣之。及還。而金城公主上言。請以今年九月一日。樹碑于赤嶺。定蕃漢界。詔張守珪李行褘與吐蕃使莽布支同往觀樹焉。既樹。而吐蕃遣其臣隨漢使人分往劍南及河西磧。歷告邊州曰。兩國和好。無相侵掠。漢使告亦如之。

二十九年。金城公主薨。吐蕃使來告哀。

貞元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太常卿董晉奏。公主出降蕃國。請加玉冊。制曰。可。三年九月。遣回紇使合闕將軍歸其國。初。合闕將其君命請婚于我。許以咸安公主嫁之。命公主見合闕于麟德殿。且命中謁者賚公主畫圖。就示可汗。以馬價絹五萬疋還之。許其互市而去。以殿中監嗣滕王湛然為送咸安公主使。仍兼婚禮使。

四年十月。回紇公主及使至自蕃。上御延喜門。禁婦人及車輿觀者。時回紇可汗喜于和親。其禮甚恭。乃上言曰。昔為兄弟。今即子婿。子婿半子也。彼猶父。此猶子也。父若患于西戎。子當遣兵除之。又罵辱吐蕃使者。及使其宰相等率眾千餘人。及其妹骨吐祿毗伽公主。夷妹迷敘骨吐祿公主。及職使大首領等妻妾。凡五十六婦人來迎可敦。凡遣人千餘納聘。馬三千匹。上令朔州及太原分留回紇七百餘人。其宰相大首領至者。館于鴻臚寺將作監。回紇使者見于宣政殿。上召回紇公主及使對于麟德殿。頒賜有差。

元和三年正月。咸安公主薨。廢朝三日。初。王師平史朝義。北虜微有功。恃此不修臣禮。至貞元四年。回紇武義成功可汗。始遣使獻方物。仍求結親。德宗與群臣議。許之。遂以公主降焉。命使冊可汗為勇猛分相智惠長壽天親可汗。冊公主為孝順端正智惠長壽可敦。御製詩送之。事具德宗實錄。天親可汗卒。子忠貞可汗立。忠貞可汗卒。子奉誠可汗立。奉誠可汗卒。國人立其相。是為懷相可汗。皆從故法尚公主。在蕃二十一年卒。冊贈燕國大長公主。賜諡曰襄穆。

太和公主。長慶元年二月封為公主。冊為回紇可敦。出降愛登里邏骨沒密施合毗伽保義可汗。以中書侍郎平章事崔植充冊使。戶部侍郎平章事杜元穎充五禮使。五月。詔緣改定太和公主出降回紇事宜。令中書舍人王起赴鴻臚寺宣示回紇等使。保義可汗既立。遣使求婚。遂封第九妹為永安公主。將以降嫁焉。其年三月。保義可汗卒。四月。冊九姓回紇為崇德可汗。五月。遣使請迎所許嫁公主。朝廷以封第五妹為太和公主以降。今回紇雖狄人。固請永安。而終不許。故命中書舍人王起充鴻臚寺以宣諭焉。又詔左金吾大將軍胡証。充送公主為回紇可敦歸國及加冊可汗等使。光祿卿李憲充副使。太常卿李銳充婚禮使。公主置府。官屬準親王例。仍鑄邑司印一面。及發。上以半仗御通化門送之。敕常參官于章敬寺前立班。儀衛甚盛。仍令京兆府權置公主幕次。暫駐受百寮之謁見。士女傾城觀焉。

會昌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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