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鄱陽置。後廢。開元四年又置。天寶元年八月十四日。改為浮梁縣。
福州。隋泉州。武德八年。改為豐州都督府。貞觀元年。廢為泉州。久視元年。置武榮州。景雲二年。改為閩州。開元十三年。復改為福州。 侯官縣。長安二年。析閩縣置。元和三年三月。并侯官。長樂。入閩縣。福唐兩縣。并將樂縣入建安。邵武兩縣。觀察使陸初准例省之。於舊縣各置場官一。刻木為印。徵其租稅。居人不便。至五年四月又置。 萬安縣。聖歷二年置。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福唐縣。 溫麻縣。長安四年置。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長溪縣。
泉州。景雲二年。分武榮州置。 南安縣。武德五年置豐州。貞觀元年。州廢來屬。 莆田縣。武德五年三月置。 清源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仙遊縣。
汀州。大歷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移于長汀縣白石鄉。 黃連縣。天寶元年。改為寧化縣。
漳州。垂拱二年九月置。 漳浦縣。 雜羅縣。改為龍巖縣。並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敕置。 懷恩縣。垂拱二年九月置。
潮州。 潮陽縣。永徽四年廢。先天二年置。
建州。武德四年置。 浦城縣。武德四年為興吳縣。天授二年。改為武寧縣。神龍元年。改為唐興縣。天寶元年八月。改為浦城縣。
邵州。武德六年置梁州。貞觀十年。改為邵州。 邵陽縣。武德四年置建州。貞觀元年改為縣。 武岡縣。隋為武攸。武德四年。改為武岡。
郴州。 義章縣。武德四年廢。八年又依舊置。 南平縣。武德七年。改為臨武縣。咸亨二年。又析置南平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藍山縣。 高亭縣。長壽二年置。 安陵縣。開元十年置。 扈陽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義昌縣。
潭州。 瀏陽縣。景龍二年置。 湘潭縣。天寶八載八月三十日。移于路口置。
岳州。 昌江縣。神龍三年置。 華容縣。垂拱三年。改為容城縣。神龍元年二月。復為華容縣。
衡州。 衡陽縣。武德初。蕭銑改為臨蒸縣。因茲不改。至開元二十年。復改為衡陽縣。 茶陵縣。武德七年置。貞觀七年省。聖歷元年復置。
吉州。 安福縣。武德五年置潁州。後改為福縣。十年州廢。 永新縣。顯慶四年置。
虔州。 南安縣。永淳元年。析南康置。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信豐縣。 大庾縣。神龍元年置。 安遠縣。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
道州。貞觀元年。初置南營州。至八年。改為道州。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并入永州。上元二年十月十八日又置。 唐興縣。蕭銑置梁興。貞觀八年。改為唐興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復為延唐縣。 江華縣。文明元年。改為雲谿縣。神龍元年二月復舊焉。 宏道縣。天寶元年十月二十五日置。 大歷縣。大歷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置括州括蒼縣。大歷十四年五月。改括州為處州。括蒼縣為麗水縣。
洪州。 分寧縣。貞元十六年二月置。 豐城縣。天祐二年十二月。改為吳皋縣。
撫州。 南豐縣。開元八年三月置。
信州。 貴溪縣。永泰元年十月。分弋陽縣置。 永豐縣。元和七年正月。廢入上饒縣。
歙州。 歸德縣。大歷四年二月。廢入休寧縣。 北野縣。太歷四年二月。廢入歙縣。 婺源縣。開元二十八年正月十日置。
睦州。 清溪縣。舊名上字。與憲宗廟諱同。永貞元年十二月。改清溪縣。
池州。永泰元年十月。分宣州。饒州。歙州。戶口。於青陽。秋浦縣置。以秋浦。青陽。至德并析置右埭等四縣。隸之。
溫州。上元二年四月析括州永嘉。安固二縣置。 樂安縣。 永寧縣。上元二年四月。析臨海縣置。
劍南道。
成都府。 蜀縣。貞觀十七年六月十七日。分成都縣置。 犀浦縣。垂拱二年三月二日。分成都縣置。 廣都縣。龍朔三年八月十六日。分雙流縣置。 東陽縣。久視元年十二月三日置。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靈池縣。 溫江縣。隋萬春縣。貞觀元年。改為溫江縣。
漢州。垂拱二年三月三日。分益州雒縣置。 金堂縣。咸亨二年三月置。
彭州。垂拱三年三月。分益州九隴縣置。 九隴縣。武德三年置濛州。貞觀元年廢。 導江縣。隋汶山縣。武德元年改為龍盤縣。隸濛州。尋改為灌寧縣。二年改為導江縣。 唐昌縣。儀鳳元年置。
蜀州。垂拱二年三月。分益州晉元縣置。 唐安縣。義寧二年。置唐隆縣。天后改為武隆縣。神龍元年二月。復為唐隆縣。先天元年。改為唐安縣。
綿州。 興聖縣。開耀二年正月十八日。割巴西縣置。 昌明縣。先天元年置。 涪城縣。大歷十三年五月。隸梓州。
姚州。長安二年置。尋廢入雋州。垂拱元年又置。并長明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南瀘縣。
黎州。長安二年置。神龍三年廢。開元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置。
果州。武德四年置。
邛州。 大邑縣。咸亨四年。析晉原縣置。
雅州。 百丈縣。貞觀八年置。 飛越縣。儀鳳四年置。
眉州。 崇山縣。先天元年。改為彭山縣。
雋州。先廢。大歷四年正月。割邛州蒲江。臨溪兩縣。復置之。太和六年五月。西川奏移于登臺城。 可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西瀘縣。 會川縣。上元二年徙邛都置。
梓州。元和元年十月。以平劉闢,乃割西川所管資。簡。陵。榮。昌。瀘等六州隸東川。至四年正月。以東川所部。跨制太遠。武元衡論奏。復隸西川。榮州義縣。瀘州合江縣。元和十三年五月。東川節度使李逢吉。請各移于舊縣界址。以便水陸貿遷。從之。
維州。恭州。武德七年正月。開白狗等羌置之。天寶亂。沒入吐蕃。大中三年九月。西川節度使杜悰奏。收復蓬州蓬池縣。開成三十年四月置。
牢州。貞觀二十一年二月置。隸雋州都督府。
榮州。武德二年。割資州於公井縣。貞觀六年。移於大牢縣。永徽二年。移于旭川縣。 威遠縣。貞觀六年六月置。 大牢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應靈縣。
靜州。永徽四年十月九日置。
茂州。武德四年五月。立為南會州。貞觀八年。改為茂州。
劍州。永徽五年正月十五日。置為始州。先天二年四月十日復舊焉。 劍門縣。聖歷二年置。
遂州。 唐興縣。開耀元年正月十七日置。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為篷溪縣。 遂寧縣。景龍元年置。
閬州。先天二年。改隆州為閬州。
簡州。武德二年置。元和四年正月。以東川所部復隸劍南西川。
悉州。永徽六年。分松州左封縣置也。
龍州。開元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分戎州置。後停。
殷州。開元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分戎州置。後停。
昌州。乾元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分資。普二州置。
嶺南道。
廣州。 大寧縣。垂拱三年置。 四會縣。武德四年置南浽州。貞觀八年。改為湞州。十三年。州廢來屬。 懷集縣。武德五年置威州。貞觀元年廢。 浛洭縣。武德五年置洭州。貞觀元年。州廢來屬。
柳州。武德四年。置南昆州。貞觀八年。改柳州。 洛漕縣。元和十三年正月。桂州奏。洛封縣元置在洛漕山側。請改洛漕縣。從之。
韶州。 湞昌縣。光宅元年。割始興縣置。
康州。武德六年。置南康州。貞觀十二年。除南字。
桂州。長慶二年十二月。桂管觀察使殷侑奏。當管縣名與陵號同。及與諸州縣名同。總四縣。一縣與肅宗陵號同。桂州建陵縣。今按圖經牒。有脩仁鄉。伏請改為脩仁縣。永豐縣。與信州永豐縣同。按圖經。縣下有豐水。請改為豐水縣。富州開江縣。與開州開江縣同。按圖經。江係馬援所開。請改為馬江縣。唐州平原縣。與德州平原縣同。按圖經。縣下有思和水。請改為思和縣。從之。 荔浦縣。貞觀三年置。十三年廢。 臨源縣。大歷三年五月。改為全義縣。
邕州。
藤州。元隸容州。咸亨三年五月。割隸邕州。
瀼州。
籠州。
環州。
古州。貞觀十七年置。
業州。大歷五年十一月。改為獎州。
昭州。貞觀八年置。
富州元和十年正月。桂州觀察使奏。請移歸舊城。乃從之。
巖州。元隸容府。咸亨三年五月。割隸邕州。 安樂縣。元和十三年十月。容管經略使奏。巖州為黃洞賊所陷。請置行巖州于安樂縣。從之。
林州。貞觀九年。改為繡州。
竇州。武德四年。置南扶州。貞觀八年改焉。
靜州。貞觀八年。改南富州。
潘州。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為潘州。
貴州。武德四年。置南尹州。貞觀八年。改為貴州。
方州。武德四年置。貞觀五年。又改為澄州。
橫州。同上年月置為南簡州。貞觀八年。改為橫州。
蒙州。貞觀八年。置南恭州。後改焉。
黔州道費。夷二州。貞觀四年九月開蠻置。
溱州。貞觀八年置。垂拱二年改焉。開元十年復舊。大歷五年十一月。改為叙州。
珍州。本沆州。長安四年置舞州。開元十二年。又改為鶴州。思州。貞觀八年。改勢州為思州。
黨州。建中二年六月。并入平琴州。改為黨州。
瓊州。貞觀五年置。十三年廢。貞元十五年十月。嶺南道節度使李復奏。收復瓊州。表曰。瓊州本隸廣府管內。乾封中。山洞草賊反叛。都督李逸控馭失所。遂致淪陷。已經一百餘年。臣差判官監察御史姜孟京。崖州刺史張少逸等。悉力致討。累經苦戰。方克舊城。便令降人開翦荊榛。建立城柵。屯集官軍。臣竊觀瓊州控壓賊洞。若移鎮軍在此。必冀永絕姦謀。伏望昇為下都督府。仍加瓊崖振儋萬安等五州招討遊奕使。其崖州使額。請停之。
崖州。 臨高縣。貞觀七年。割屬瓊州。 瓊山縣。貞元七年十一月。合瓊山容瓊為一縣。
交州。 安南。南定二縣。貞元八年六月復置。
哥富州。
尚思州。
安德州。貞元十二年七月。析安南縣置。 慕化縣。正義縣。已上兩縣。上字與憲宗廟諱同。永貞元年十月。改為慕化正義縣也。
巒州。舊名淳。與憲宗廟諱同。永貞元年十二月。改為巒州。
橫州從化縣。舊名淳風。與憲宗廟諱同。永貞元年十二月。改為從化縣。
南寧州。咸通六年三月四日。黔中經略使盧潘奏。于清溪鎮置。從之。
十二衛
武德元年。諸衛因隋舊。並為府。至龍朔二年二月四日。並去府字為衛。
左右衛。 武德元年二月。因隋舊制。為左右翊衛。五年十月。去翊字。但為左右衛。
貞觀十六年十月。上謂左衛大將軍李大亮曰。公敦懿其心。誠善事主。每行夜自當丙夜。遣郎將中郎將行甲乙丁戊等夜。身先於人。真將軍也。
開元六年六月四日敕。左右衛郎將。及諸四色官等。不在配雜差之限。
左右驍騎。 光宅元年。改為左右武威。神龍元年。復改為左右驍衛。
左右武衛。 光宅元年。改為左右鷹揚衛。神龍元年二月四日。復改為左右武衛。
左右威衛。 光宅元年。改為左右豹韜衛。神龍元年。復改為左右威衛。其年七月。又改為左右屯衛。景雲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又改為左右威衛。
左右領軍衛。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戎衛。咸亨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復為左右領軍衛。光宅元年。改為左右玉鈐衛。神龍元年。復改為左右領軍衛。
左右金吾衛。 武德四年。因隋舊制。為左右武候府。龍朔二年。改為左右金吾衛。
貞觀十年十二月。馬周奏。請街置鼓。罷傳呼。
神龍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敕。諸街鋪並令左右金吾中郎將自巡。仍各加果毅兩人助巡隊。
景雲二年五月七日敕。左右衛將軍。縱非當上日。每日一人押仗。其左右金吾將軍。亦一人押仗奏平安。
乾元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左右金吾內外廊。所緣牆壁廊宇器械等破碎。並宜于當色月番人中。簡擇巧兒。隨事脩理。如更別創造。緣牆宇所須一切已上。俱錄狀奏。仍永為恆式。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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