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臺灣縣志 - 卷十五

作者: 王必昌 纂輯15,151】字 目 录

?南華此日有新篇。

檨仔林:在寧南坊。偽勇衛黃安故宅,改建為施襄壯侯祠。今圮,基址尚存(別見「祠宇志」)。

聚星亭:在永康里。綠疇四繞,青嶂當窗。邑武解元李楨鎬園亭。其父某及伯叔俱高壽,知府倪象愷贈匾曰「聚星」。

巡臺御史張湄詩

梧竹陰森護短垣,群峰飛落聚星園。海翁九十髮如鶴,門外水田秋稼繁。

墓(附)

五妃墓:在仁和里魁斗山。明寧靖王朱術桂妾袁氏、王氏、秀姑、梅姐、荷姐同葬此。國朝乾隆十一年,巡臺御史六十七、范咸命海防同知方邦基修之;立墓道碑於大南門外,並繫以詩。十六年,知縣魯鼎梅重修。

巡臺御史張湄詩

瘞玉埋香骨未塵,五妃青塚草長春。云凝孤島魂相伴,直抵田橫五百人。

巡臺御史范咸詩

纍纍荒墳在海濱,魂銷骨冷為傷神。須知不是經溝瀆,絕勝要離塚畔人。

又逢上已比北來,宿草新澆酒一杯。自古宮人斜畔土,清明可有紙錢灰?

田妃金碗留遺穴,何似貞魂聚更奇。三百年中數忠節,五人個個是男兒。

可憐椎髻文身地,小字人傳紀載新。卻恨燕宮翻泯滅,英風獨顯費宮人。

庠生何借宜詩

寒煙衰草暗離披,隱隱高原見古碑。漫說從人皆妾婦,應誇死義是男兒。投繯不解王孫恨,奕世猶聞鬼子(魁斗山俗呼鬼子山)悲。異域天荒開世運,五常還是五人持。

舉人陳輝詩

精誠歸帝子,大節凜冰霜。慷慨同千古,從容共一堂。蘭焚山失色,玉瘞土留香。捲地悲風至,蕭蕭起白楊。

庠生秦定國詩

天兵鼓櫂逼江濱,祗把丹心質鬼神。君髮數莖猶自惜,妾身敢作未亡人?

鄭成功墓:在武定里洲仔尾,男經祔焉。後奉旨遷葬內地南安縣。

陳烈婦(為參軍永華女)墓:在武定里洲仔尾,與其夫偽監國鄭克■〈臧上土下〉合葬。

明進士盧若騰墓:在澎湖。

明隆武舉人李茂春墓:在新昌里。

·祥異

國朝順治十八年辛丑夏五月,鹿耳門潮水漲丈余(鄭成功乘流入臺,事見后「兵燹」內)。

康熙十九年庚申夏六月,有星孛於西南,形如劍,長數十丈;經月乃隱。冬,有年。

二十年辛酉;疫(先是,有神降於安平鎮陳永華宅曰天行使者;永華與相酬接。自此,偽鄭主臣凋喪殆盡)。

二十一年壬戌,地大震。秋七月,地生毛。九月,雨髮如絲。冬,饑(斗米值銀六錢余)。

二十二年癸亥春,鯽魚潭涸。夏五月,大雨水,田園多沖陷。是月,澎湖港有物狀如鱷魚,登陸死(魚身長四、五尺,沿沙直上鳴聲嗚嗚,居民競焚褚錢送之下海,是夕仍登岸死)。六月癸巳午刻,澎湖潮水漲四尺(王師乘流克澎湖平之)。丁酉,有大星隕於海,聲如雷(是日明朱術桂投繯,嬪妾從死者五人)。秋八月壬子,鹿耳門潮水漲(是日靖海將軍候施琅奉旨統舟師入臺,蓋天心助順、地隻效靈云)。冬十有一月,雨雪冰(臺地氣曖,從無霜雪。是歲八月,甫入版圖,冬遂雨雪冰,堅寸許。地氣自北而南,運屬一統故也)。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甲辰辰刻,地震(臺地時震,罕有終年不震者;故不悉書,大震則書)。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蕩平以來,頻年豐收,是歲尤大稔)。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風,民居傾壞,船隻漂碎。

三十二年癸酉,大有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饑。詔蠲本年糧米。

四十六年丁亥,冬饑。詔蠲糧米十分之三。

四十八年己丑夏,鹿耳門有大魚二,獲其一(狀似馬,脊上有鬃,長三、四寸;其尾如獅,腹下四鬐如四腳,浮游水面,或曰:即海馬也)。

四十九年庚寅,冬饑。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丁酉戌刻,地震。

五十一年壬辰,奉恩詔,蠲本年應徵粟石(先是,四十九年,奉上諭:直省地丁銀兩通行蠲免。部議勻為兩年,五十年先蠲直隸及福建等九省。於是內地折色俱蠲,而臺灣以無「蠲免粟石」字樣,止免丁銀。臺廈道陳璸,知府周元文援奉天府蠲免米豆之例,申詳巡撫黃秉中奏請,奉旨:臺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粟石;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小民無益;其應徵五十一年粟石,著行蠲免)。秋七月,臺江有物大如牛,至岸死。(高可五、六尺,豕面長鬚,雙耳竹批,牙齒堅利;皮似水牛,毛細如獺,四足如龜;有尾。飛行水上,舟人競梃之。后至海岸,竦身直立,聲三號,聞者震慄。既死,邑人圖形相告,竟莫知為何物)。

五十三年甲午夏,大井頭街火(廷燒店舖數百間)。秋,大旱。詔蠲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大風,地震。

五十六年丁酉,冬饑。詔蠲本年錢糧十分之三。

五十九年庚子冬十月甲午朔,地大震。十二月庚子,又震(凡震十余日,日震數次)。房屋傾倒,壓死居民。

六十年辛丑春,刺桐不花(說見「叢談」)。大雨水。(自三月己丑雨如注,至六月丙申始霽。山崩川溢,田園沙壓。邑西南有物如大牛,冒雨奔騰,自瀨口入水,至三鯤身登岸,繞安平鎮城,由大港入於海)。夏六月丙午,鹿耳門潮水漲八尺(是日,王師進港克復臺灣,事見「兵燹」內)。秋八月辛未,夜大風,天盡赤。發屋壞垣,官哨商漁船隻盡碎,兵民溺死甚多。冬十二月,詔蠲本年粟米。

雍正三年乙巳秋七月,大風。

六年戊申,東安坊民魏連妻陳氏一產四男。

七年己酉秋七月癸亥,大風。閏七月乙未,又大風。壞商哨船隻,兵民有溺死者。

八年庚戌秋七月丙午,地震。

乾隆三年戊午,秋旱(田園無收者七千六百余甲,豁免正供粟二萬一千五百石零,被災官莊豁銀有差)。

十年乙丑秋八月己卯,澎湖風災(賬銀六百兩)。

十一年丙寅,奉恩詔蠲免本年額徵粟石(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諭:閩省丙寅年地丁錢糧已全行蠲免,惟是臺灣府屬一廳四縣地畝額糧向不編徵銀兩,係徵收粟榖;今內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臺屬地畝因其編徵本色,不得一體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著將臺灣府屬一廳四縣丙寅年額徵共粟一十六萬余石全數蠲免)。

十四年己巳七月戊申,大雨水,沖陷保大東西二里田園(計八十四甲零)。

十五年庚午秋七月庚戌,大雨水,沖陷永康、武定、廣儲、西新化、新豐、仁德、北崇德等里田園(計一百四十三甲零)。八月己卯,颶風大作,連日壞民廬舍,臺廈商船擊碎百余艘。庚辰丑刻,本府知府方邦基舟溺於南日(福清縣界。時題請實授,奉旨送部引見。七月戊辰登舟,八月乙亥自鹿耳門放洋,越己卯,遭風漂流一晝夜,至南日地方衝礁舟碎;隨從二十一人,獲生者僅四人)。

十六年辛未春正月己酉,大風。領餉(北路左營)守備蘇進德在洋漂沒。

十七年壬申夏六月庚戌丑刻,地震,不為災。

兵燹(附)

明嘉靖四十二年,倭寇入北港(即臺灣,詳見「沿革志」),其黨林道乾從之,尋遁去。

按是時倭寇擾閩,大將戚繼光敗之,遁入海。林道乾者,倭黨也,剽掠近海地,都督俞大猷追之至澎湖,道乾熟港道,遂勾倭遁入臺。大猷留偏師守澎,嚴哨鹿耳門外。已,道乾懼為倭所併,又懼官軍追擊,揚帆直抵浡泥,攘其邊地以居,號道乾港。而臺地遭倭焚掠殘破,土番多避近山,倭亦旋去;以后未嘗至臺(「明史」所載外國諸傳可考)。舊志謂紅毛借地於倭,又謂紅毛攻逐倭寇;傳聞之誤也。至謂道乾艤舟打鼓山下,恣殺土番,取血和蜃灰以固舟;則流寇之慘毒,固有可信者。

萬曆八年,海寇曾一本(廣東人)勾倭屯澎湖,往來剽掠。

萬曆三十二年秋七月,荷蘭(「明史」作和蘭,又稱阿南,即紅毛番也;舊志暨諸書俱稱荷蘭。其人深目長鼻,髮鬚眉皆赤,足長尺二寸,頎偉倍常,奉天主教。本國在西洋者,去中華絕遠,與佛郎機近;華人未嘗至。土產金銀、琥珀、瑪瑙、玻璃、天鵝毧、瑣服、哆囉嗹,國土既富,轉販大泥、呂宋、咬■〈口留〉吧諸國;遇中華貨物當意者,不惜厚貲。往來海上,所恃巨舟大砲。舟長三十丈、廣六丈、厚二尺余,號曰夾板。樹五桅,桅如接筍,可高可低。帆以布為之,盤旋如蛛網,八面受風,無往不順。后為三層樓,旁設小窗,置大小銅砲。桅下有巨鐵砲,長二丈,發之可洞裂石城,震數十里。今所稱紅夷砲,即其制也。柁后置照海大鏡,徑數尺,能照數百里。萬曆時,屢與佛郎機爭雄,然舟大難轉,或遇淺沙即不能動,而其人又不善戰,往往挫衄焉)入澎湖。冬十月末,乃去。

先是,萬曆二十九年,荷蘭駕大艦、攜巨砲,薄香山澳,言欲通貢市;當事難之,不敢聞於朝,乃引去。有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大泥,與荷蘭人習,語及中國事。錦曰:『若欲通貢市,無如漳州者。漳南有澎湖嶼,去海遠,誠奪而守之,貢市不難成也』。其酋麻韋郎曰:『守土官不許,奈何』?曰:『稅使高寀嗜金銀甚,若厚賄之,彼特疏上聞,天子必報可;守土官敢抗旨哉』?酋曰:『善』!錦乃代為大泥國王書,一移采、一移兵備副使、一移守將,俾秀、震賫以來。守將陶拱聖大駭,亟白當事,繫秀於嶽;震遂不敢入。初,秀與酋約,入閩有成議,當遣舟相聞;而酋卞急不能待,即駕二大艦直抵澎湖。時汛兵已撤,遂登陸;伐木築舍為久居計。錦亦潛入漳州偵探,詭言被獲逃還。當事已廉知其狀,並繫獄。已而,議遣二人諭其酋還國,許以自贖;且拘震與俱。三人既與酋成約,不欲自彰其失,第云:『我國尚依違未定』。而當事所遣將校詹獻忠賫檄往諭者,乃多攜幣帛食物,覬其厚酬;海濱人又潛載貨物往市;酋益觀望不肯去。當事屢遣使諭之,見酋語輒不競,愈為所慢。而寀已遣心腹周之範詣酋,說以三萬金餽寀,即許貢市。酋喜,與之,盟已就矣。會總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將兵往諭;有容負膽智,大聲論說,酋心折,乃曰:『我從不聞此言』。其下人露刃相詰,有容無所懾,盛氣與辨。酋乃悔悟,令之範還所贈金,止以哆囉嗹、玻璃器及番刀、番酒餽寀,乞代奏通市。寀不敢應。而撫按嚴禁奸民下海,犯者必誅。由是接濟路窮,番人無所得食,揚帆去。巡撫徐學聚劾秀、錦等罪,論死、遣戍有差。

萬曆末,荷蘭入北港,遂據之;築城以居,因稱臺灣。

紅毛據臺在萬曆末,詳載明史。第云事耕鑿、設圜闠,不言築城者,省文耳。以形勢考之,有城而后稱臺灣;其云稱臺灣,則築城之證也。且鯤身沙磧,海風飄蕩,無城不可以居;而當日圜闠設於此,非無城可知。至其所耕鑿處,則當日謂之赤墈,未嘗稱臺灣也。竊意紅毛終信李錦奪守澎湖、賄求貢市之說,覬此地未入版圖、無汛守,而濱海土番懲倭之害,徙居近山,遂先築此城,以為根本,然后出據澎湖。蓋紅毛利在互市,非貪土地;不然,何不就膏壤而城之乎?又各志皆云:鄭芝龍入臺在先,紅毛在后。考明給事中何楷靖海疏云:『自袁進、李忠、楊祿、楊策、鄭芝龍、李魁奇、鍾斌、劉香相繼為亂,海上歲無寧息』。其下有「近則紅毛築城其中」之語。此疏上於崇禎八年,諸志有謂城即築於是年者。得毋因讀此疏而誤乎(疏別附「疆域志」)?

天啟二年,荷蘭出據澎湖,築城守之。明年,毀其城。未幾,復築。

紅毛築城澎湖,要求互市;守土官懼禍,說以毀城遠徙,即許互市。紅毛從之,毀其城,移舟去。巡撫商周祚以遵諭遠徙上聞,然其據臺灣者自若也。已而,互市不成,紅毛怨,復築城。掠漁舟六百餘艘,俾華人運土石助築。尋犯廈門;官軍禦之,俘斬數十人。乃詭詞求款,再許毀城遠徙,而修築如故。已,又泊舟風櫃仔尾,出沒浯嶼、白坑、東椗、莆頭、古雷、洪嶼、沙州、甲洲間,而海寇李旦復助之,濱海郡邑戒嚴。

天啟四年,撫南居益遣總兵俞咨皋復澎湖。

先是,居益上言:『臣入境以來,聞番船五艘復至,與風櫃仔船合,凡十有一艘,其勢愈熾。有小校陳士瑛者,先遣往咬■〈口留〉吧,宣諭其王,至三角嶼,遇紅毛船,言咬■〈口留〉吧王已往阿南國。因與士瑛偕至大泥,謁其王;王言咬■〈口留〉吧國主已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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