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臺灣縣志 - 卷十五

作者: 王必昌 纂輯15,151】字 目 录

集戰艦,議往澎湖求互市。若不見許,必至搆兵。蓋阿南即紅毛番國,而咬■〈口留〉吧、大泥與之合謀,必不可以理論。為今日計,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調兵足餉方略,部議從之。正月,遣將先城鎮海港,且築且戰。番人退守風櫃城,居益增兵往助攻擊,數月猶不退;乃大發兵,命咨皋督諸軍齊進。寇勢窘,兩遣使求緩兵,容運米入舟即退去。諸將以窮寇莫追,許之。遂揚帆去。獨渠帥高文律等十二人據高樓自守,諸將破禽之,獻俘於朝。澎湖之警以息,而其據臺灣者猶自若也。

天啟五年,海寇顏思齊剽掠海上,往來臺澎諸島,鄭芝龍等附之。

思齊,海澄人;一時群盜陳衷紀、楊六、楊七、劉香等皆其所部。芝龍,成功父也,南安石井人,字飛黃,小名一官。其大父紹祖為泉州守葉善繼吏。芝龍方十歲,嘗戲投石子,誤中守額;守禽治之,見其容止,笑而醳焉。居無何,落魄去,之日本,娶倭婦,生成功;是夜,倭島萬火齊明,時天啟四年甲子也。已,芝龍與仲弟芝虎亡之思齊黨中為盜。衷紀亦澄人,最桀驁;芝龍委身事之。以所剽掠與紅毛市,因居於臺。濱海窮民,每闌出為紅毛耕作。臺有內地居人,自此始。適思齊死,眾推芝龍為魁;然大權猶屬衷紀。朝議招撫,以善繼習芝龍,為書招之。芝龍感激歸命。及降,善繼坐戟門,令芝龍兄弟泥首。芝龍素德善繼,屈意下之。而一軍皆譁,竟叛去。

崇禎元年秋九月,鄭芝龍殺陳衷紀於島上,率所部降。

天啟六年,巡撫朱一馮遣都司洪先春擊芝龍於漳浦之白鎮。會海潮夜生,先春漂泊失道,芝龍陰度前山及之;芝龍故有求撫意,迺佚先春。又自白鎮趣廈門,總兵俞咨皋與戰敗,又佚之。廈門人開城納之。泉守王猷遣人招諭。至是,率所部降於督師熊文燦。

崇禎三年,荷蘭犯廈門,鄭芝龍焚之,遁歸臺灣。

時豫章鄒維璉撫閩,拜芝龍為將。芝龍募龍溪人郭任功率十余人夜浮荷蘭船尾,潛入焚之,獲荷蘭五十余人;余船悉遁,不敢窺內地者數年。

崇禎十年,荷蘭駕四舶抵廣州求市;不可,乃遁歸。

蓋大姓有為之主者,當道議駈斥或從中撓之。會總督張鏡心初至,力持不可,乃引歸。嗣為奸民李葉榮所誘,交通總兵陳謙為居停出入;事露,葉榮下吏,謙自請調用以避禍。為兵科凌義渠所劾,坐逮訊。自是,沿海奸民不敢勾引,惟闌出貨物與市,而紅毛踞臺灣自若。

國朝順治十五年,甲螺(華言頭目也)郭懷一謀逐荷蘭;事覺被戮,漢人在臺者遭屠殆盡。

順治十八年夏五月,鄭成功入臺灣。冬十二月,荷蘭歸國。

先是,成功持明末朔踞廈門。由海道寇金陵,敗歸,勢蹙議遷;適紅毛甲螺何斌負債走廈,導之取臺。諸部以險阻為難。成功意銳,束甲捩柁遂行,泊澎湖。徇曰:『貾吾鷁首所向』。至鹿耳門,潮水驟漲丈余,大小戰艦縱橫畢入,乘濛霧引兵登岸。紅毛驚愕,以為自天而下,倉皇遁入臺灣城。成功攻之;不克,乃築籧篨環七鯤身以逼之。十二月,復攻城,因風縱火,焚其夾板船。時遷界命下,悉遷各省沿海居民;紅毛度無所接濟,乃自引去。成功入居臺灣域,改稱安平鎮。安平,成功故里,在泉州;稱安平者,志首邱也(余詳「沿革」、「古蹟」、「叢談」各志)。

康熙三十五年秋七月,新港民吳球謀亂伏誅。

球,新港東田尾人,好拳勇。有朱祐龍者,詐稱前明后裔,能遁法數。往來其家,陰集黨夥謀亂。鳳山縣吏陳樞之妻,球妹也。樞侵蝕課粟,官督之急,稱貸於球;球曰:『粟不必完矣。吾即日機事成,倉貯悉吾有也』。樞喜,因匿球家。尊祐龍為國師,招集漸眾。其黨余金聲約保長林盛同舉事。盛佯許諾,夜奔赴府首告。北路參將陳貴率兵環其宅,擒獲球、樞、金聲等七人,訊之得實,皆杖斃;而祐龍竟莫知所向。

康熙六十年夏四月己酉,南路賊翁飛虎等倡亂。丁巳,敗官軍,進逼府治。五月辛酉朔,總兵歐陽凱、水師副將許云、游擊游崇功等戰歿,府治陷。甲子,賊推朱一貴為首,據府僭號。庚午,總督覺羅滿保自福州馳駐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驃進勦,以南澳總兵藍廷珍統偏師佐之。六月辛丑,官兵集澎湖。丙午,入鹿耳門,遂復安平鎮。壬子,復府治,賊眾逃散。閏月丁卯,獲一貴、飛虎等,械送京師磔之;余黨各正法。

上年,有高永壽首報傀儡山后朱一貴聚眾謀逆,鞫之無實,枷示逐水。是冬,天寒地震,民多失業,錢糧追呼逼迫,郡邑謠言肆起。

本年二月二十二日,總督覺羅滿保摺奏知府王珍居官辦事,任性不妥,請旨以汀州府知府高鐸調補,未至。三月間,南路匪類吳外、翁飛虎等十六人,在檳榔林唱戲拜把;粵匪杜君英、陳福壽主之,詭稱一貴在其家,遠近喧傳,盟黨響應。王珍攝鳳山縣篆,遣其次男同役往緝,混將鋸板採捕之人需索株連,各予重杖。吳外以他事被勾,逃入羅漢門內山。飛虎方負債,為勢家所迫,乘機鼓煽,糾夥八十余人。四月十九日,捏一貴名,豎旗岡山,搶汛塘軍器。旁午,入莊派飯。遇南路營把總帶兵遊巡,大呼逐之,兵盡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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