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改爵秩加叙勋封四选拟法奏
钞之事有舛误退送尚书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断狱
审其轻重枉直不当罪则以法驳正之国初循旧制
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复用两制官一员
判门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
郎左散骑常侍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左谏议大夫起
居郎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书人吏分掌五
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销
二房至是厘中书为三省分兵与礼为六房各因其
省之事而增益之门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
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视其房之名而主行
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开拆房曰章奏
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
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惟班簿本省杂务则
归吏房吏四十有九录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
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
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
十人元丰八年以门下中书外省为后省门下外省
复置催驱房元佑三年诏吏部注通判赴门下引验
应省台寺监诸司人吏四分减一复置点检房四年
又别立吏额绍圣二年守阙守当官门下中书省各
以百人尚书省百五十人为额四年三省吏员并依
元丰七年额
侍中掌佐天子议大政审中外出纳之事大祭祀则
版奏中严外办导舆辂诏升降之节皇帝斋则请就
斋室大朝会则承旨宣制告成礼祭祀亦如之册后
则奉宝以授司徒国朝以秩高罕除自建隆至熙宁
真拜侍中纔五人虽有用他官兼领而实不任其事
官制行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职别置侍郎
以佐之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侍中不置
侍郎掌贰侍中之职省中外出纳之事大祭祀则前
导舆辂诏进止大朝贺则授表以奏祥瑞册后则奉
节及宝位与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中书侍郎尚书
左右丞为执政官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门下侍
郎不置
左散骑常侍 左谏议大夫 左司谏 左正言同
掌规谏讽谕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
省至百司事有违失皆得谏正国初虽置谏院知院
官凡六人以司谏正言充职而他官领者谓之知谏
院正言司谏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官制行始
皆正名元丰八年谏议大夫孙觉言据官制格目谏
官之职发令今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
议小则上封若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
则以事状论荐乞依此以修举职事八月门下省言
谏议大夫司谏正直合通为一诏并从之十月诏仿
六典置谏官员元佑元年二月诏谏官虽不同省许
二人同上殿后又从司谏虞策之请如独员许与台
官同对九月左右正言久阙侍御史王岩叟言国家
仿近古之制谏官六员方之先王已自为少望诏补
足无令久空职十月司谏王觌言自今中书舍人阙
勿以谏官兼权从之十一月岩叟又言近降圣旨两
省谏官各令出入异户勿与给事中中书舍人通实
欲限隔谏官不使在政事之地恐知本末数论列尔
寻诏谏官直舍仍旧八年诏执政亲戚不除谏官建
中靖国元年言者谓谏官论事惟凭询访而百司之
事六曹所报外皆不得其详遂诏谏官案计关台察
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
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凡
章奏日录目以进考其稽违而纠治之故事诏旨皆
付银台司封驳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
归门下元丰五年五月诏给事中许书画黄不书草
着为令六月给事中陆佃言三省密院文字已读者
尚令封驳虑失之重复诏罢封驳房六年诏驳正事
赴执政议七年有旨举驳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
头例既而令禀议如初给事中韩忠彦言给舍职位
颇均一则不禀白而听封还一则许举驳而先禀议
于理未允且朝廷之事执政所行职当封驳则已与
执政异自当求决于上尚何禀议之有诏从之绍圣
四年叶祖洽言两省置给舍使之互察今中书舍人
兼权封驳则给事中之职遂废诏特旨书读不回避
余互书判元符三年翰林学士曾肇言门下之职所
以驳正中书违失近日给事封驳中书录黄乃令舍
人书读行下隳坏官制有损治体愿正纪纲为天下
后世法重和元年给事中张叔夜言凡命令之出中
书宣奉门下审读然后付尚书颁行而密院被旨者
亦录付门下此神宗官制也今急速文字不经三省
而诸房以空黄先次书读则审读殆成虚设矣乞立
法禁从之凡分案五曰上案主宝礼及朝会所行事
曰下案主受发文书曰封驳案主封驳及试吏校其
功过曰谏官案主关报文书曰记注案主录起居注
其杂务则所分案掌焉绍兴以后止除二人或一人
起居郎一人掌记天子言动御殿则侍立行幸则从
大朝会则与起居舍人对立于殿下螭首之侧凡朝
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损益因革赏罚劝惩群臣进
对文武臣除授及祭祀宴享临幸引见之事四时气
候四方符瑞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皆书以授著作官
国朝旧置起居院命三馆校理以上修起居注熙宁
四年诏谏官兼修注者因后殿侍立许奏事元丰二
年兼修注王存乞复起居郎舍人之职使得尽闻明
天子德音退而书之神宗亦谓人臣奏对有颇僻谗
慝者若左右有史官书之则无所肆其奸矣然未果
行故事左右史虽日侍立而欲奏事必禀中书俟旨
存因对及之八月乃诏虽不兼谏职许直前奏事盖
存发之也官制行改修注为郎舍人六年诏左右史
分记言动元佑元年仍诏不分七年诏迩英阁讲读
罢有留身奏事者许侍立绍圣元年中丞黄履言所
奏或干机密难令旁立仍依先朝故事先是御后殿
则左右史分日侍立崇宁三年诏如前殿之仪更不
分日大观元年诏事有足以劝善惩恶者虽秩卑亦
书之绍兴二十八年用起居郎洪遵言起居郎舍人
自今后许依讲读官奏事隆兴元年用起居郎兼侍
讲胡铨言前殿依后殿轮左右史侍立
符宝郎二人掌外廷符宝之事禁中别有内符宝郎
官制行未尝除大观初八宝成诏依唐六典增置靖
康罢之
通进司隶给事中掌受三省枢密院六曹寺监百司
奏牍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领天下章奏案牍
具事目进呈而颁布于中外
进奏院隶给事中掌受诏敕及三省枢密院宣札六
曹寺监百司符牒颁于诸路凡章奏至则其事目上
门下省若案牍及申禀文书则分纳诸官司凡奏牍
违戾法式者贴说以进熙宁四年诏应朝廷擢用材
能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中书检正枢密院检详官
月以事状录付院誊报天下元佑初罢之绍圣元年
诏如熙宁旧条靖康元年二月诏诸道监司帅守文
字应边防机密急切事许进奏院直赴通进司投进
旧制通进银台司知司官二人两制以上充通进司
掌受银台司所领天下章奏案牍及阁门在京百司
奏牍文武近臣表疏以进御然后颁布于外银台司
掌受天下奏状案牍抄录其目进御发付勾检纠其
违失而督其淹缓发敕司掌受中书枢密院宣敕着
籍以颁下之
登闻检院隶谏议大夫 登闻鼓院隶司谏正言掌
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
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及奇方异术改换
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先经鼓院进状或为所
抑则诣检院并置局于阙门之前中兴后检鼓粮审
官官告进奏谓之六院例以京官知县有政绩者充
亦有自郡守除者继即除郎恩数略视职事官而不
入杂压绍兴十一年胡汝明以料院除监察御史遂
迁侍御史干道后相继入台者数人六院弥重为察
官之储淳熙初班寺监丞之上绍熙五年诏六院官
复入杂压在九寺簿之下六院各随所隶
中书省掌进拟无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
请典刱改革及中外无法式事应取旨事凡除省台
寺监长贰以下及侍从职事官外任监司节镇知州
军通判武臣遥郡横行以上除授皆掌之凡命令之
礼有七曰册书立后妃封亲王皇子大长公主拜三
师三公三省长官则用之曰制书处分军国大事颁
赦宥德音命尚书左右仆射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
凡告廷除授则用之曰诰命应文武官迁改职秩内
外命妇除授及封叙赠典应合命词则用之曰诏书
赐待制大卿监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则用之曰书
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则用之曰御扎布
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号令则用之曰敕榜赐酺及
戒励百官晓谕军民则用之皆承制画旨以授门下
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为底大
事奏禀得旨者为画黄小事拟进得旨者为录黄凡
事干因革损益而非法式所裁者论定而上之诸司
传宣特旨承报审覆然后行下设官十有一令侍郎
右散骑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
人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分房八曰吏房曰户房曰
曰兵礼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
敕库房元佑以后拆兵礼为二增催驱点检分房十
有一后又改主事房为开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
升黜赏罚废置荐举假故一时差官文书曰户房掌
行废置升降郡县调发边防军需给贷钱物曰礼房
掌行郊祀陵庙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科举
考官外夷书诏曰兵房掌行除授诸蕃国王爵官封
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贬降叙复曰工房掌行营造计
度及河防修闭凡尚书省所上奏请给谏所陈章疏
内外臣僚官司申请无法式应取旨者六房各视其
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发文书曰班簿房掌百
官名籍具员曰制敕库房掌编录供检敕令格式及
架阁库曰催驱房督趣稽违曰点检房省察差失吏
四十有五录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
有四人守当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
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元
丰八年诏待制以上磨勘本省进拟元佑三年诏应
除授从中批付中书省者并三省行绍圣五年诏臣
僚上殿札子中书省进呈取旨其承受传宣内降非
有司所可行者申中书省或枢密院奏审
令掌佐天子议大政授所行命令而宣之祀大神祗
则升坛享宗庙则升阼阶而相其礼临轩册命则读
册建储则升殿宣制持册及玺绶以授太子大朝会
则诣御坐前奏方镇表及祥瑞国朝未尝真拜以他
官兼领者不预政事然止曹佾一人余皆赠官官制
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令之职别置侍郎以佐
之中兴后置左右丞相省令不置
侍郎掌贰令之职参议大政授所宣诏旨而奉之凡
大朝会则押表及祥瑞案临轩册命则押册引案以
所奏文及册书授令四夷来朝则奏其表疏以贽币
付有司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中书侍郎不置
舍人四人旧六人掌行命令为制词分治六房随房
当制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则论奏封还词头国
初为所迁官实不任职复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主
行词命与学士对掌内外制凡有除拜中书吏赴院
纳词头其大除拜亦有宰相召舍人面授词头者若
大诰命中书并敕进入从中而下余则发敕官受而
出之及修官制遂以实正名而判后省之事分案五
曰上案掌册礼及朝会所行事曰下案掌受付文书
曰制诰案掌书录制词及试吏校其功过曰谏官案
掌授诸司关报文书曰记注案掌录记注其杂务则
随所分案掌之元丰六年诏中书省置点检房令舍
人通领元佑元年诏舍人各签诸房文字其命词则
输日分草九月诏时暂阙官依门下尚书省例送本
省官兼权绍圣四年蹇序辰请自今命词以元行遣
文书同检送两制舍人从之建炎后同他官兼摄者
则称权舍人资浅者为直舍人院
起居舍人一人掌同门下省起居郎侍立修注官元
丰前以起居郎舍人寄录而更命他官领其事谓之
同修起居注官制行以郎舍人为职任淳熙十五年
罗点自户部员外郎为起居舍人避其祖讳乃以为
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其后两史或阙而用资浅
者则降旨以某人权侍立修注官
右散骑常侍 右谏议大夫 右司谏 右正言与
门下省同但左属门下右属中书皆附两省班籍通
谓之两省官元丰既新官制职事官未有不经除授
者惟御史大夫左右散骑常侍始终未尝一除人盖
两官为台谏之长无有启之者中兴初诏谏院不隶
两省绍兴二年诏并依旧赴三省元置局处淳熙十
五年用林栗言置左右补阙拾遗专任谏正不任纠
劾之事逾年减罢法司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各一人
守阙守当官三人干道六年减二人
检正官五房各一人掌纠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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