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交谊典乡里部

作者: 陈梦雷50,054】字 目 录

亦相葬党相救

 则鄙亦相救州相赒则县亦相赒乡相宾则遂亦

 相宾矣 王东岩曰遂之邻里酇鄙县遂与乡之

 比闾族党州乡之法无异然司徒于乡不说经田

 野者以国中民廛接比行保伍之法易故不必经

 与造民野处四散保伍之法难行复用经田野造

 县鄙成然后可定民居若小司徒经土地而井牧

 田野一句乃是制井田起军赋与制保伍以定民

 居不同井邑自四井以下则以四起数造县鄙自

 五家以下则以五起数井天下之田用丘甸法比

 天下之居用保伍法故曰地不里居田不井授终

 苟道也 曹氏曰乡遂王政之本皆以室数制之

 不容增减自郑氏参以里数欲求强合始指若干

 里为乡若干里为遂既室数与里数不合于是积

 算王畿千里之地去若干里为山林川泽又去若

 干里为不易一易再易之数然终有抵牾安有采

 地之制异于乡遂之说旁加广狭之说周家简易

 之制未免汨没于异同之论

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

郑锷曰皆有地域以为之辨沟之以水树之以

 木有限域之周围有沟树之阻固建官设吏以治

 之使各掌其所治之政令刑禁民可得而治矣

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

授之田野若下文一廛百亩简其兵器若族师

 旗鼓兵革

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

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

有二十人

遂师所掌如乡师亦二人共主三遂

刘执中

 曰遂大夫各居其遂以施政教遂师则赞遂人居

 司徒之府以治六遂之政令犹乡司赞小司徒居

 于内以治六乡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遂大夫各主一遂如乡大夫各主一乡但其官

 皆卑于乡官命数皆减一等

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

鄙师每鄙上士一人

酇长每酇中士一人

里宰每里下士一人

邻长五家则一人掌相纠相受

邻长不命之士为之各领五家使五家有过各

 相纠察宅舍有故又相容受也

曹氏曰相纠相

 受乃使五家之邻长得以专之盖比屋而居五家

 之势为至近朝夕出处五家之情为易知其间纯

 实而朴厚与怀奸而饰诈者皆不逃于目睫之顷

 以之相纠可使有所警而不为非以之相受可使

 有所劝而必为善变化其气质潜消其邪心所谓

 举贤兴甿皆由此乎基之

秋官

士师之职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

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赏

乡合乡所合也

王昭禹曰六乡之内比其居

 则有州党族闾比其民则有什伍合州党族闾比

 者以比合比以闾合闾所以联其居也合其人民

 之什伍者以伍合伍以什合什所以联其人也联

 比其居什伍其人乡官之事而士师又掌之使之

 相安相受故也 王氏详说曰大司徒族师比长

 特言相受未尝有相安之文此士师掌乡合州党

 族闾之联而云相安者正所谓诛乱民以容民也

 此所以为刑官之考 易氏曰人有罪过未丽于

 法而害于州里者去之则不善者远而善者得以

 相安上罪□役以至下罪三月役任于州里者舍

 之则不善者反而善者得以相受相安相受是与

 众同欲也与众同欲则与众同恶也以比追胥之

 事则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是有利存焉以施刑罚

 庆赏则赏一人而同所劝罚一人而同所戒是有

 义存焉此士师所以掌乡而弼六乡之教也 刘

 执中曰追袭寇盗也胥□也相聚夜宿以伺盗贼

 之谓 郑锷曰此皆小司徒与族师之职乃使士

 师掌之者盖司徒官属专治其事而刑官之属以

 刑助之教以诱之于先刑以鞭之于后则民知所

 畏而六乡之政成矣 李嘉会曰士师所联比而

 用之者亦止追胥刑罚庆赏之事若有大于此者

 则司徒司马当任之曰相安相受者使斯民知联

 比之合在诸刑官自然相安相保不然刑官得以

 责罚之矣

管子

立政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

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

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

匿隐

一道路博出入审闾闬慎管键管藏于里尉置闾有

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

 复白

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

 羊豕之类也

群徒

 众作役也

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

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

 谯责让也

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

 既谯能敬而从命无事可白则是教令既行又何

 复

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

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

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

 计上计也

乡师以着于士师

 着标着也

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

 及坐及也

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

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

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

十二月一着凡上贤不过等

 谓上贤虽才用绝伦无得过其劳级

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

 罪必有首从及党与也

赏有功不专与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

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

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

 宪法也

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

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

于太府

 入籍者入取籍于太府也

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

及于游宗皆受宪

 宪所以察时令籍所以视功过

宪既布乃反致令焉

 致令于君

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

令死罪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

遂行至都之日

 五属之都

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

宪之日早宴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

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

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

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

 绩按谓增之

不足曰亏令

绩按谓损之

罪死不赦首宪

 岁朝之宪

既布然后可以布宪

 宪谓月朝之宪 朱长春评即五乡内政之功令

 详志齐语此首宪特其颁令甲之科条罚格耳周

 遒人之振铎党正之读法盖首宪所出也意当时

 兴伯大政纪之国册而私书止载其典要耶然而

 左氏不述国语则此一无头凡例耳其文从周礼

 变来近古可为后代典志式

乘马

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

者有市无市则民乏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

方官制也官成而立邑五家而伍十家而连五连而

暴五暴而长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都邑制也邑

成而制事四聚为一离五离为一制五制为一田二

田为一夫三夫为一家事制也事成而制器方六里

为一乘之地也

汉刘熙释名

释邻里乡党

五家为伍以五为名也又谓之邻邻连也相接连也

又曰此相亲比也五邻为里居方一里之中也五百

家为党党长也一聚之所尊长也万二千五百家为

乡乡向也众所向也

晋书

地理志序

昔在帝尧□和万邦制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

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十有二师焉

朱子大全集

增损吕氏乡约

凡乡之约四一曰德业相劝二曰过失相规三曰礼

俗相交四曰患难相恤众推有齿德者一人为都约

正有学行者二人副之约中月轮一人为直月

 都副正不与

置三籍凡愿入约者书于一籍德业可劝者书于一

籍过失可规者书于一籍直月掌之月终则以告于

约正而授于其次

德业相劝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

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肃政教能事

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能受

寄托能救患难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

事能为众集事能解斗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

居官举职业谓居家则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

则事长上接朋友教后生御僮仆至于读书治田营

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好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

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右件德业同约之人各自

进修互相劝勉会集之日相与推举其能者书于籍

以警励其不能者

过失相规过失谓犯义之过六犯约之过四不修之

过五犯义之过一曰酗博斗讼二曰行止逾违三曰

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言诬毁六曰营私

太甚犯约之过一曰德业不相劝二曰过失不相规

三曰礼俗不相成四曰患难不相恤不修之过一曰

交非其人二曰游戏怠惰三曰动作无仪四曰临事

不恪五曰用度不节右件过失同约之人各自省察

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不听则会集之

日直月以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谢过请改

则书于籍以俟其争辨不服与终不能改者皆听其

出约

礼俗相交礼俗之交一曰尊幼辈行二曰造请拜揖

三曰请召送迎四曰庆吊赠遗尊幼辈行凡五等曰

尊者

 谓长于己三十岁以上在父行者

曰长者

 谓长于己十岁以上在兄行者

曰敌者

 谓年上下不满十岁者长者为稍长少者为稍少

曰少者

 谓少于己十岁以下者

曰幼者

 谓少于己二十岁以下者

造请拜揖凡三条曰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

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

 皆具门状用头公服腰带靴笏无官具名纸用

 头襕衫腰带丝鞋唯四孟通用帽子皂衫腰带

 凡当行礼而有恙故皆先使人白之或遇雨雪则

 尊长先使人喻止来者

此外候问起居质疑白事及赴请召皆为燕见

 深衣凉衫皆可尊长令免即去之

尊者受谒不报

 岁首冬至具己名榜子令子弟报之如其服

长者岁首冬至具榜子报之如其服余令子弟以己

名榜子代行凡敌者岁首冬至辞见贺谢相往还

 门状名纸同上唯止服帽子

凡尊者长者无事而至少者幼者之家唯所服

 深衣凉衫道服帽子可也敌者燕见亦然

曰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乃通名

 凡往见人入门必问主人食否有他客否有他干

 否度无所妨乃命展刺有妨则少候或且退后皆

 仿此

主人使将命者先出迎客客趋入至庑间主人出降

阶客趋进主人揖之升堂礼见四拜而后坐燕见不

 旅见则旅拜少者幼者自为一列幼者拜则跪而

 扶之少者拜则跪扶而答其半若尊者长者齿德

 殊绝则少者幼者坚请纳拜尊者许则立而受之

 长者许则跪而扶之拜讫则揖而退主人命之坐

 则致谢讫揖而坐

退

 凡相见主人语终不更端则告退或主人有倦色

 或方干事而有所俟者皆告退可也

则主人送于庑下若命之上马则三辞许则揖而退

出大门乃上马不许则从其命凡见敌者门外下马

使人通名俟于庑下或厅侧礼见则再拜

 稍少者先拜旅见则特拜

退则主人请就阶上马

 徒行则主人送于门外

凡少者以下则先遣人通名主人具衣冠以俟客入

门下马则趋出迎揖升堂来报礼则再拜谢

 客止之则止

退则就阶上马

 客徒行则迎于大门之外送亦如之仍随其行数

 步揖之则止望其行远乃入

曰凡遇尊长于道皆徒行则趋进揖尊长与之言则

对不则立于道侧以俟尊长已过乃揖而行或皆乘

马于尊者则回避之于长者则立马道侧揖之俟过

乃揖而行若己徒行而尊长乘马则回避之

若己乘马而尊长徒行望见则下马前揖己避亦然

过既远乃上马若尊长令上马则固辞遇敌者皆乘

马则分道相揖而过彼徒行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

过则上马遇少者以下皆乘马彼不及避则揖之而

过彼徒行不及避则下马揖之

 于幼者则不必下可也

请召迎送凡四条曰凡请尊长饮食亲往投书

 礼薄则不必书专召他客则不可兼召尊长

既来赴明日亲往谢之召敌者以书简明日交使相

谢召少者用客目明日客亲往谢曰凡聚会皆乡人

则坐以齿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67下一页末页共16页/32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