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官常典刑部部

作者: 陈梦雷 【43,939】字 目 录

役其次

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

月役其次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

舍之

注

有罪过谓邪恶之人所罪过者也丽附也未附

 于法未着于法也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役诸司

 空坐日讫使给百工之役也役月讫使其州里之

 人任之乃赦之宥宽也

以肺石达穷民

注

肺石赤石也穷民天民之穷而无告者

凡远近惸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

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注

无兄弟曰惸无子孙曰独复犹报也上谓王与

 六卿也报之者若上书诣公府言事矣长谓诸侯

 若乡遂大夫

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

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

注

正月朔日布五刑于天下正岁又县其书重之

凡邦之大盟约□其盟书而登之于天府

注

□临也天府祖庙之藏

太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注

六官六卿之官也贰副也

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

注

邦典六典也以六典待邦国之治

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

注

邦法八法也以八法待官府之治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注

邦成八成也以官成待万民之治故书弊为憋

 郑司农云憋当为弊邦成谓若今时决事比也弊

 之断其狱讼也故春秋传曰弊狱邢侯

大祭祀奉犬牲

注

奉犹进也

若禋祀五帝则戒之日□誓百官戒于百族

注

戒之日卜之日也百族谓府史以下也郊特牲

 曰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献

 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太庙之内戒百姓也

及纳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

注

纳亨致牲

奉其明水火

注

明水火所取于日月者

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

注

大丧所前或嗣王

大军旅□戮于社

注

社谓社主在军者也郑司农说以书曰用命赏

 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凡邦之大事使其属跸

注

属士师以下也故书跸作避杜子春云避当为

 辟谓辟除奸人也郑元谓跸止行也

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

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

注

外朝朝在雉门之外者也国危谓有兵寇之难

 国迁谓徙都改邑也立君谓无冢适选于庶也

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

东面

注

群臣卿大夫士也群吏府史也其孤不见者孤

 从群臣卿大夫在公后

小司寇摈以叙进而问焉以众辅志而弊谋

注

摈谓揖之使前也叙更也辅志者尊王贤明也

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附于刑用情讯之至于旬乃

弊之读书则用法

注

附犹着也故书附作付讯言也用情理言之冀

 有可以出之者卜日乃断之王制曰刑者侀也侀

 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郑司农云

 读书则用法如今时读鞫已乃论之

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

注

为治狱吏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者必使其

 属若子弟也

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注

郑司农云刑诸甸师氏礼记曰刑于隐者不与

 国人虑兄弟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

注

观其出言不直则烦

二曰色听

注

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

三曰气听

注

观其气息不直则喘

四曰耳听

注

观其听聆不直则惑

五曰目听

注

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

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

注

辟法也杜子春读丽为罗郑元谓丽附也

一曰议亲之辟

注

郑司农云若今时宗室有罪先请是也

二曰议故之辟

注

故谓旧知也郑司农云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三曰议贤之辟

注

郑司农云若今时廉吏有罪先请是也郑元谓

 贤有德行者

四曰议能之辟

注

能谓有道艺者

五曰议功之辟

注

谓有大勋劳立功者

六曰议贵之辟

注

郑司农云若今时吏墨绶有罪先请是也

七曰议勤之辟

注

谓憔悴以事国

八曰议宾之辟

注

谓所不臣者三恪三代之后与

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

注

中谓罪正所定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

注

刺杀也三讯罪定则杀之讯言也

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

注

宥宽也民言杀杀之言宽宽之上服劓墨也下

 服宫刖也

及大比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

注

大比三年大数民之众寡也人生齿而体备男

 八月而生齿女七月而生齿

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制国用

注

人数定而九赋可知国用乃可制耳

小祭祀奉犬牲

注

奉犹进也

凡禋祀五帝实镬水纳亨亦如之

注

纳亨致牲也其时镬水当以洗解牲体肉

大宾客前王而辟

注

郑司农云小司寇为王道辟除奸人也若今时

 执金吾下至令尉奉引矣

又

小师□戮

注

小师王不自出之师

凡国之大事使其属跸

注

属士师以下

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而进

退之

注

司民星名谓轩辕角也小司寇于祀司民而献

 民数于王重民也进退犹损益也国用民众则益

 民寡则损

岁终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

注

上其所断狱讼之数

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

常刑令群士

注

群士遂士以下

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

注

宣遍也宪表也谓县之也刑禁士师之五禁

乃命其属入会乃致事

注

得其属之计乃令致之于王

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

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

徇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

注

左右助也助刑罚者助其禁民为非也宫王宫

 也官官府也国城中也古之禁尽亡矣今宫门有

 簿籍官府有无故擅入城门有离载下帷野有田

 律军有□讙夜行之禁其觕可言者

以五戒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于军

旅二曰诰用之于会同三曰禁用诸田役四曰纠用

诸国中五曰宪用诸都鄙

注

先后犹左右也誓诰于书则甘誓汤誓大诰康

 诰之属禁则军礼曰无干车无自后射此其类也

 纠宪未有闻焉

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

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赏

注

乡合乡所合也追追寇也胥读如宿□之□□

 谓司搏盗贼也

掌官中之政令

注

大司寇之官府中也

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断狱弊讼致邦令

注

诏司寇若今白听政法解也致邦令者以法报

 之

掌士之八成

注

郑司农云八成者行事有八篇若今时决事比

一曰邦汋

注

郑司农云汋读如酌酒尊中之酌国酌者斟酌

 盗取国家密事若今时刺探尚书事

二曰邦贼

注

为逆乱者

三曰邦谍

注

为异国反间

四曰犯邦令

注

干冒王教令者

五曰挢邦令

注

称诈以有为者

六曰为邦盗

注

窃取国之宝藏者

七曰为邦朋

注

朋党相阿使政不平者故书朋作傰郑司农云

 朋读如朋友之朋

八曰为邦诬

注

诬罔君臣使事失实

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

注

郑司农云辩读为风别之别救荒之政十有二

 而士师别受其教条是为荒别之法郑元谓辩当

 为贬声之误也遭饥荒不明判国事有所贬损作

 权时法也朝士职曰若邦凶荒札丧寇戎之故则

 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

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

注

移民就贱救困也通财补不足也纠守卫盗贼

 也缓刑纾民心也

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

注

傅别中别手书也约剂各所持券也故书别为

 辩郑司农云傅或为付辩读为风别之别若今时

 市买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券以正之

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注

以刑官为尸略之也周谓亡殷之社为亳社

王燕出入则前驱而辟

注

道王且辟行人

祀五帝则沃尸及王盥洎镬水

注

洎谓增其沃汁

凡刉珥则奉犬牲

注

珥读为衈刉衈衅礼之事用牲毛者曰刉羽者

 曰衈

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

注

谓诸侯来朝若燕飨时

又

大师帅其属而禁逆军旅者与犯师禁者而戮之

注

逆军旅反将命也犯师禁干行陈也

岁终则令正要会

注

定计簿

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

注

去国百里为郊郊外谓之野

乡士掌国中

注

郑司农云谓国中至百里郊也郑元谓其地则

 距王城百里内也言掌国中此主国中狱也六卿

 之狱在国中

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

注

乡士八人言各者四人而分主三乡

听其狱讼察其辞

注

察审也

辩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

注

辩异谓殊其文书也要之为其罪法之要辞如

 今劾矣十日乃以职事治之于外朝容其自反复

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

其法以议狱讼

注

丽附也各附致其法以成议也

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

注

受中谓受狱讼之成也郑司农云士师受中若

 今二千石受其狱也中者刑罚之中也故论语曰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协日刑杀协合也和

 也和合支干善日若今时望后利日也肆之三日

 故春秋传曰三日弃疾请尸论语曰肆诸市朝郑

 元谓士师既受狱讼之成乡士则择可刑杀之日

 至其时而往□之尸之三日乃反也

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

注

免犹赦也期谓乡士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日王

 欲赦之则用此时亲往议之

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

帅其属夹道而跸

注

属中士以下

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

注

郑司农云乡士为三公道也若今时三公出城

 郡督邮盗贼道也

凡国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三

人徒百有二十人遂士掌四郊

注

郑司农云谓百里外至三百里也郑元谓其地

 则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言掌四郊者此主

 四郊狱也六遂之狱在四郊

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令

注

遂士十二人言各者二人而分主一遂

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

二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

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

协日就郊而刑杀各于其遂肆之三日

注

就郊而刑杀者遂士也遂士择刑杀日至其时

 往□之如乡士为之矣言各于其遂者四郊六遂

 遂处不同

若欲免之则王令三公会其期

注

令犹命也王欲赦之则用遂士职听之时命三

 公往议之

若邦有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遂之禁令帅其属而

跸

注

大事王所亲也

六卿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郊

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

六人徒百有六十人县士掌野

注

郑司农云掌三百里至四百里大夫所食晋韩

 须为公族大夫食县郑元谓地距王城二百里以

 外至三百里曰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四

 百里以外至五百里曰都都县野之地其邑非王

 子弟公卿大夫之采地则皆公邑也谓之县县士

 掌其狱焉言掌野者郊外曰野大总言之也狱居

 近野之县狱在二百里上县之县狱在三百里上

 都之县狱在四百里上

各掌其县之民数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察其辞辨

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职听于朝司

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

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各就其县

肆之三日

注

刑杀各就其县者亦谓县士也

若欲免之则王命六卿会其期

注

期亦谓县士职听之时

若邦有大役聚众庶则各掌其县之禁令若大夫有

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则

戮其犯命者

注

野距王城二百里以外及县都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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