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官常典刑部部

作者: 陈梦雷 【43,939】字 目 录

六人胥十有六

人徒百有六十人方士掌都家

注

郑司农云掌四百里至五百里公所食鲁季氏

 食于都郑元谓都王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

 之采地大都在□地小都在县地家邑在稍地不

 言掌其民数民不纯属王

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

讼于国

注

三月乃上要者又变朝言国以其自有君异之

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

讼

注

成平也郑司农说以春秋传曰晋邢侯与雍子

 争鄐田久而无成

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

注

都家之吏自协日刑杀但书其成与治狱之吏

 姓名备反复有失实者

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方之禁令

注

方士十六人言各掌其方者四人而主一方也

 其方以王之事动众则为班禁令焉

以时修其县法若岁终则省之而诛赏焉

注

县法县师之职也其职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野

 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

 辇之稽方士以四时修此法岁终又省之则与掌

 民数亦相近

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

注

都家之士都士家士也所上治者谓狱讼之小

 事不附罪者也主之告于司寇听平之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讶

士掌四方之狱讼

注

郑司农云四方诸侯之狱讼

谕罪刑于邦国

注

告晓以丽罪及制刑之本意

凡四方之有治于士者造焉

注

谓谳疑辨事先来诣乃通之于士也士王谓士

 师也如今郡国亦时遣主者吏诣廷尉议者

四方有乱狱则往而成之

注

乱狱谓若君臣宣淫上下相虐者也往而成之

 犹吕步舒使治淮南狱

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入于国则为之前驱而

辟野亦如之居馆则帅其属而为之跸诛戮暴客者

客出入则道之有治则赞之

注

送逆谓始来及去也出入谓朝觐于王时也春

 秋传曰晋侯受策以出出入三觐入国入野自以

 时事

凡邦之大事聚众庶则读其誓禁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朝

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

其后右九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

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左嘉石平罢民焉右肺

石达穷民焉

注

树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刺象以赤心三

 刺也槐之言怀也怀来人于此欲与之谋群吏谓

 府史也州长乡遂之官郑司农云王有五门外曰

 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

 门一曰毕门外朝在路门外内朝在路门内左九

 棘右九棘故易曰系用徽纆置于丛棘王五门雉

 门为中门雉门设两观与今之宫门同阍人几出

 入者穷民盖不得入也

帅其属而以鞭呼趋且辟

注

趋朝辟行人执鞭以威之

禁慢朝错立族谈者

注

慢朝谓临朝不肃敬也错立族谈违其位僔语

 也

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

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

注

俘而取之曰获委于朝十日待来识之者人民

 谓刑人奴隶逃亡者司隶职曰帅其民而搏盗贼

 郑司农云若今时得遗物及放失六畜持诣乡亭

 县廷大者公之大物没入公家也小者私之小物

 自畀也郑元谓人民之小者来□七岁以下

凡士之治有期日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

邦国□期内之治听期外不听

注

郑司农云谓在期内者听期外者不听若今时

 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

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

注

判半分而合者故书判为辨郑司农云谓若今

 时辞讼有券书者为治之辨读为别谓别券也郑

 元谓古者出责之息亦如其国服与

凡民同货财者令以国法行之犯令者刑罚之

注

郑司农云同货财者谓合钱共贾者也以国法

 行之司市为节以遣之郑元谓同货财者富人蓄

 积者多时收敛之乏时以国服之法出之虽有腾

 跃其赢不得过此以利出者与取者过此则罚之

 若今时加贵取息坐臧

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

注

郑司农云谓讼地畔界者田地町畔相比属故

 谓之属资以地傅而听其辞以其比畔为证也郑

 元谓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而本主死亡归后之数

 相抵冒者也以其地之人相比近能为证者来乃

 乃受其辞为治之

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注

郑司农云谓盗贼群辈若军共攻盗乡邑及家

 人者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

 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

注

谓同国不相辟者将杀之必先言之于士

若邦凶荒札丧寇戎之故则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

贬

注

故书虑为宪贬为窆杜子春窆当为禁宪谓幡

 书以明之郑元谓虑谋也贬犹减也谓当图谋缓

 刑且减国用谓民困也所贬视时为多少之法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司

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

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

注

登上也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版今户籍也下

 犹去也每岁更着生去死

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

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

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注

郑司农云文昌宫三能属轩辕角相与为体近

 文昌为司命次司禄次司民郑元谓司民轩辕角

 也天府主祖庙之藏者赞佐也三官以贰佐王治

 者当以民多少黜陟主民之吏能吐才反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司

刑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

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

注

墨黥也劓截其鼻也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

 闭于宫中刖断足也杀死刑也

若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

之轻重

注

诏刑罚者处其所应不如今律家所署法矣

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刺掌三刺

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

注

刺杀也讯而有罪则杀之宥宽也赦舍也

壹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

注

讯言

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注

郑司农云不识谓愚民无所识则宥之遗忘若

 间帷薄忘其在处而以兵矢投射之

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惷愚

注

惷愚生而痴騃童昏者

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断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

后刑杀

注

上服杀与墨劓下服宫刖也司约职曰其不信

 者服墨刑凡行刑必先规识所刑之处乃后行之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约掌邦国

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

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之约次之治摰之约

次之

注

此六约者诸侯以下至于民皆有焉剂谓券书

 也治者理其相抵冒上下之差也神约谓命祀郊

 社群望及所祖宗也民约谓征税迁移仇雠既和

 若怀姓九宗在晋殷民八族七族在鲁卫皆是也

 地约谓经界所至田莱之比也功约谓王功国功

 之属实爵所及也器约谓礼乐吉凶车服所得用

 也摰约谓玉帛禽鸟相与往来也

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

注

大约剂邦国约也书于宗庙之六彝欲神监焉

 小约剂万民约也

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

注

郑司农云谓有争讼罪罚刑书谬误不正者为

 之开藏取本刑书以正之当开时先祭之郑元谓

 讼讼约若宋仲几薛宰者也辟藏开府视约书不

 信不如约也珥读曰衈谓杀□取血衅其户

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

注

大乱谓僭约若吴楚之君晋文公请隧以葬者

 六官辟藏明罪大也六官初受盟约之贰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司盟掌盟载

之法

注

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

 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

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

诏明神既盟则贰之

注

有疑不协也明神神之明察者谓日月山川也

 觐礼加方明于坛上所以依之也诏之者读其载

 书以告之也贰之者写副当以授六官

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注

盟诅者欲相与共恶之也犯命犯君教令也不

 信违约者也

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

注

贰之者检其自相违约

有狱讼者则使之盟诅

注

不信则不敢听此盟诅所以省狱讼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

八十人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

掌受士之金罚货罚入于司兵

注

给治兵及工直也货泉贝也罚罚赎也书曰金

 作赎刑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司厉掌盗贼之

任器货贿辨其物皆有数量贾而楬之入于司兵

注

郑司农云任器货贿谓盗贼所用伤人兵器及

 所盗财物也入于司兵若今时伤杀人所用兵器

 盗贼赃加责没入县官

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

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者皆不为奴

注

有爵谓命士以上也□毁齿也男八岁女七岁

 而毁齿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

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司圜掌收教罢民凡害人者

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

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

能改而出圜土者杀虽出三年不齿

注

弗使冠饰者着墨若古之象刑与舍释之也

 郑司农云罢民谓恶人不从化为百姓所患苦而

 未入五刑者也故曰凡害人者不使冠饰任之以

 事若今时罚作矣

凡圜土之刑人也不亏体其罚人也不亏财

注

言其刑人但加以明刑罚人但任之以事耳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

十人掌囚掌守盗贼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桎

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

拲

音拱

注

凡囚者谓非盗贼自以他罪拘者也郑司农云

 拲者两手共一木也桎梏者两手各一木也郑元

 谓在手曰梏在足曰桎

及刑杀告刑于王奉而适朝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

杀之

注

告刑于王告王以今日当行刑及所刑姓名也

凡有爵者与王之同族奉而适甸师氏以待刑杀

注

适甸师氏亦由朝乃往也待刑杀者掌戮将自

 市来也文王世子曰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

 以体异姓也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戮掌斩杀贼

谍而搏之

注

斩以鈇钺若今要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

 谍谓奸寇反间者贼与谍罪大者斩之小者杀之

 搏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膊谓去衣磔之

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

注

亲缌服以内也焚烧也易曰焚如死如弃如辜

 之言枯也谓磔之

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刑盗于市

注

踣僵尸也肆犹申也陈也凡言刑盗罪恶莫大

 焉

凡罪之丽于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与有爵者杀

之于甸师氏

注

罪二千五百条上附下附刑五而子于刑同科

 者其刑杀之一也

凡军旅田役斩杀刑戮亦如之

注

戮谓膊焚辜肆

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

髡者使守积

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

十人徒二百人司隶掌五隶之辨其物而掌其政

令

注

五隶谓罪隶四翟之隶也物衣服兵器之属

帅其民而搏盗贼役国中之辱事为百官积任器凡

囚执人之事

注

民五隶之民也郑司农云百官所当任持之器

 物此官主为积聚之也

邦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

注

烦犹剧也士丧礼下篇曰隶人涅厕

掌帅四翟之隶使之皆服其邦之服执其邦之兵守

王宫与野舍之厉禁

注

野舍王者所止舍也厉遮例也

罪隶百有二十人罪隶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掌

使令之小事

注

役给其小役

凡封国若家牛助为牵仿

注

郑司农云凡封国若家谓建诸侯立大夫家也

 牛助为牵仿此官主为送致之也郑元谓牛助国

 以牛助转徙也罪隶牵仿之在前曰牵在旁曰仿

其守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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