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支九千石
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隆庆二年奏
辞折色二千石岁支八千石本色五千石折色三千
石
蜀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代王岁支禄米六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肃王岁支禄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
庆四年本府辅国将军承袭王爵仍支辅国将军禄
米岁八百石本色三分折色七分
辽王岁支禄米二千石国除
庆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七千五百石折色二千
五百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
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国除
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五百石
韩王岁支禄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渖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六千石折色四千石嘉
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五千五
百石折色三千五百石
唐王岁支本色禄米五千石嘉靖五年奏准本色粟
米三千石外再给粳米一千石其余折色共岁支六
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二千石
伊王岁支本色禄米二千石国除
赵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弘治十六年
定拟本色八千石折色二千石隆庆三年奏辞本色
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郑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元年加增四百石
岁支米一万零四百石
襄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荆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淮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
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
岁支九千石
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国绝
崇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吉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米九千石
徽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除
岐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益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衡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雍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寿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汝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泾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荣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景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靖江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石弘治十六年改本折
中半兼支
秦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
一千五百石袭封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晋周楚鲁蜀代辽渖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一十七
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各二千石袭封各一千石俱
米钞中半兼支
肃庆宁韩淮五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一千石米钞
中半兼支袭封同
吉益衡荣四府郡王岁支禄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
分折钞
岷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五百石米钞中半兼支袭
封同
以上各郡王禄米嘉靖四十四年定不分初封袭
封俱岁支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钞惟岷府仍
旧例各王府镇国辅国奉国将军镇国辅国奉国
中尉米钞本折中半兼支(
按此条通纪禄米本折备载历年更变之数因
隆庆间屡议宗藩事宜故为附录于此)
隆庆六年议准王府民校原系徭编雇役有奸徒冒
充者查革问遣
按明会典云云
神宗万历二年定诸王府赐祭迎接礼仪并宗庶仪
宾赡给禄米及宗藩差员勘合给缴之制
按明会典万历二年议准凡朝廷遣祭于各王府若
龙亭至本府于大门外降阶跪迎入庙迁主于傍宣
读毕复降阶叩谢 又奏准各宗过期年远查其抄
结明白者准与请名照依宗庶事例岁给养赡米五
十石本折中半兼支若其年岁未远者照常准请名
封 又题准仪宾及郡县主君或有不能偕老先后
短折者例给养赡食常禄三分之一减半支给 又
议准凡宗藩勘合许各王府差来员役执批告领本
司验批给发即于封袋上填注发行月日及姓名期
限仍置立文簿登记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湖广每
季终江西广西四川每上下半年将发过公文号数
领赍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各布政司知会各布政司
亦照所议奉到勘合将紧要节略攒造文册报部其
年终奏缴仍旧
万历六年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定诸王出合读
书仪
按明通纪六年十二月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颁
示诸侯王先是肃皇帝时公族繁盛国用困竭以故
礼官所裁宗藩条例多刻意抑损甚或自相乖乱不
可训阁臣张居正张四维申时行等念诸侯王皆骨
肉至亲而至是不足以称天子亲亲至意乃略举事
例未妥者十一事上言请礼官集群臣议着为宪
令昭示诸侯王今大宗伯潘晟所定宗藩事例徐公
所定宗藩要例诸侯要例诸侯王既感泣益亲上而
厚薄亲疏有体又不至重困民财足称不刊矣
按明会典六年详定是日王出合先期一日内侍官
设坐于书堂内坐西面东设书案于座之左侧置书
于案设写字案于座之右侧置笔砚仿纸于案是日
早辅臣率领讲读侍书官于书堂门外稍南面北拱
立伺候王入书堂内坐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率
各官进入行四拜礼分班侍立内侍官举书案就案
左立讲读官以次进立于案前授书各十遍讫令旨
先生每吃酒饭内侍官答应各官出王暂入书堂南
间少憩辅臣再率各官入侍王写字讲书候王出坐
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同各官入照前分班侍立
内侍官举写字案于座前侍书官进至案前看写字
写毕内侍官撤写字案举讲书案于座前讲读官以
次进讲毕各官行一拜礼出仍于书堂外向北立王
进内各退辅臣看所写字圈注于旁以备劝益一次
日以后每日早王出书堂各官进见行一拜礼其授
书讲书看字如前仪辅臣止侍看三日三日后讲
读侍书官径自如仪授书讲书看写字辅臣不预至
写字毕每日轮一内侍官捧仿纸送内阁圈注一王
每日所读书大学一本书经一本授书务要字样真
正讲书直说大意务要通晓先一日进讲章三日一
温书就温讲写字先用影本以后写熟对帖自写一
各官酒饭止是初入书堂时令旨说一次以后不必
再说只于讲书罢令旨与先生每茶吃内侍官答应
岁率为常一每年假日圣节前后通九日千秋节九
日正旦初一日至二十日花朝一日清明一日端午
前后通三日七夕一日中秋一日重阳前后通三日
冬至前后通五日腊八一日除夕前五日每月朔望
各一日遇大风雨暂免遇大寒大暑该住歇时请旨
定夺一讲读侍书官俱于归极门南廊给与酒饭一
先期一日各该内外执事官俱赴书堂演礼又令春
讲定以二月初旬起至五月初旬暂止秋讲定以八
月初旬起至十月中暂止又题准辍讲之后内侍书
官照常启请寻温旧书及日写字送阁圈注讲读等
官遵先年事例半月恭诣书堂启请诵书习讲或别
授新书等项以忠益
万历七年重定诸王以下封典婚姻请名禄米及世
子以下袭封之制
按明会典七年议准将军以下其生母年逾七十者
许其陈请各从子爵秩准与封号 又议准请名封
过期者非特恩不许滥给冠带 又议准各王府庶
男婚资照庶女例一概免给 又议准凡查出擅婚
照例分别成婚在嘉靖二十八年以前者所生子女
已封者免革未封查无别碍始准请封成婚在二十
八年以后者所生子女仍照例止许请名不许请封
其已封者准半禄终身日后子孙一体止给名粮
又议准郡王故绝无人管理奉祀者例前官给府第
候宫眷终后仍入官变卖以充禄粮 又议准罪宗
庶人见在食粮七十二石者照擅婚例减为五十石
原系生三子以上减半者止二十五石俱本折中半
兼支以后子孙请名之后年足十五以上者方给口
粮不论人数多寡俱岁支本色各十二石年十五以
下者仍随父母养赡其高墙闲宅正犯已故所遗家
属释放回府原已赐名者岁给本色米十二石无名
者许其照例请名之后亦给本色米十二石各日后
子孙名粮如之如止遗母妻无可倚赖者岁给养赡
米各六石终身其以前释放者照例分别查给 又
议准冒滥妾媵之子姑许请名岁止给与本色米十
二石子孙如之其现在食粮岁给五十石本折中半
兼支者姑准终身日后凡子孙俱如今例 又议准
仪宾于妻亡之后俱住支常禄郡县主君于仪宾身
故之后俱半给养赡仪宾丁忧常禄仍许支给 又
议准以后宗室越关奏扰已封者降为庶人送闲宅
居住给与口粮未封未名及花生传生等项俱札顺
天府递回该府收管不送闲宅致冒口粮 是年令
亲王无子旁枝袭继者于本爵禄米内岁拨二百石
给与该府宫眷养赡 又议准世子早逝其子承袭
而追封者子孙封爵姑免查革若原非听继亲王人
数特以子进封而得追封者虽在例前其次嫡庶子
止授本等官职已封者姑俟身终其子改正若追封
在例后者虽系世子其次子止照原议授以本等官
职
宗藩部汇考十四
明六
神宗万历十年更定宗藩承袭封典婚姻祭葬禄米
一切礼仪格式
按明会典万历十年议准亲王庶子袭封亲王而嫡
母不存者生母许封次妃
弘治
十年例
但不得滥请继妃
封号郡王庶子袭封郡王而嫡母不存者生母亦许
封次妃俱止请知会不给诰命冠服身后与祭一
坛无葬若已故准追封次妃其亲王庶子初封郡王
者生母止封夫人
弘治
四年例
不在次妃之例将军中尉
如嫡母不存其生母亦各从子之爵秩授封夫淑恭
宜安人止行文该府知会俱不给诰命祭葬若已故
者亦准追封其养母庶母不许一概滥请至于生母
年老多疾其子愿请出府就养者许其陈乞
嘉靖十
一年例
子多者仍听递相迎养 凡酌议工价是年议准郡
王初封者爵秩虽同然有帝孙王孙之异系帝孙者
仪仗房屋冠服及身后坟价俱照例全给其余郡王
仪仗房屋冠服止令自备不必奏请关给身后坟价
量给一半如妃先故给与造坟以后王故之日止开
圹合葬若王故在万历七年例前而妃今故者不必
补给世子坟价与郡王同至于将军中尉郡县主君
等房屋冠服坟价一概停免 是年议准凡亲王薨
子幼许抚按官推举郡王一位请暂管府事凡一
应奏请名封钤束宗仪事件悉令管理惟钱粮止许
稽查不许收掌待嗣子年长稍知事体即便具奏回
避其另城郡王薨子幼亦听抚按官于将军中尉内
推举一位请摄理府事俱要伦次相应贤能素着
者方行推选不得情滥举致启争端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查革冒封是年议准郡王无继统之例其进封亲
王或薨故绝嗣或犯罪革爵者子孙弟侄及旁枝疏
族俱不准承袭王爵先年有冒封过者许各自首姑
准本爵终身不分同城另城其长子次子俱止授世
次本等爵级有以前加封者悉令改正若隐匿不首
查出之日即行削夺不俟终身 凡进缴册印是年
议准郡王初封给有册印其缘事降革者例当缴夺
若薨故而本支尽绝无人收藏者亦当追缴(
正德二年及嘉
靖四十三年例)
今后遇有此项通送亲王奏缴不许稽迟留
外以致弊端其有进封亲王或改封世子及虽故绝
本府尚有人奉祀者止令缴印不必缴册
万历
七年例
是年议准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
王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
结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每年
终备将奏报过子女攒造文册一样二本赍部一转
送宗人府比对一收贮礼部查考如有不依期奏报
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将长史教
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许请名请
封
弘治十年正德四年例
同但当时一年一次奏报
奏报格式 某王臣
某谨奏为报生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
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妃夫淑恭宜安人第几
妾某氏于某年月日嫡庶生第几子女等例该报生
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宗支奏
报一款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王
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结
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如有不
依期奏报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
将长史教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
许请名请封等因今某等第几子女等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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