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家范典兄弟部之1

作者: 陈梦雷88,547】字 目 录

子之道天性

也此只就孝上说故言父子天性若君臣兄弟宾主

朋友之类亦岂不是天性只为今人小看却不推其

本所由来故尔己之子与兄之子所争几何是同出

于父者也只为兄弟异形故以兄弟为手足人多以

异形故亲己之子异于兄弟之子甚不是也

问事兄尽礼不得兄之欢心奈何曰但当起敬起孝

尽至诚不求伸己可也曰接弟之道如何曰尽友爱

之道而已

周公之于兄舜之于弟皆一类观其用心为何如哉

推此心以待人亦只如此然有差等耳

勉斋黄氏曰五典者天叙之常理人道之大端也析

而言之则君臣夫妇朋友者人之属而天属之亲惟

父子兄弟为然其四肢百体皆一气之所生其入孝

出弟为万善之根本则兄弟之义可不谓重乎

鲁斋许氏曰兄弟同受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

者也今人不明理义悖逆天性生虽同胞情同吴越

居虽同室迹如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

信妻子之言而结为死怨岂知兄弟之义哉

文献通考

兄弟昭穆庙制

天子宗庙之制见于经传甚明历代诸儒因经传所

载而推明之其说亦甚备然终不能依古制立庙者

其说有二一则太祖之议难决二则昭穆之位太拘

盖诸儒言庙制者莫详明于晦庵之说其大概谓太

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太祖百世不迁以下六

庙亲尽则毁而递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祔昭则群

昭皆动而穆不移祔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且引

书穆考文王诗率见昭考及左传文之昭也武之穆

也以为证盖文为穆则文之孙及元孙皆穆其子与

曾孙皆昭也武为昭则武之孙及元孙皆昭其子与

曾孙皆穆也既创此六庙之后其新陟王之升祔者

昭入于昭穆入于穆截然不可紊此立庙之制也然

愚以为此制也必继世以有天下者皆父死子立而

后可若兄终弟及则其序紊矣姑以晦庵之图考之

其图自武王至于幽王皆定六庙三昭三穆之位然

自懿王之前皆父传之子则其序未尝紊也懿王崩

孝王以共王之弟懿王之叔继懿王而立故晦庵庙

图宣王之世则以穆懿夷为昭共孝厉为穆夫穆王

于世次昭也共王为穆王之子于世次穆也懿王为

穆王孙则继穆而为昭也孝王为共王之弟而以继

共王为穆虽于世次不紊然以弟而据孙之庙矣至

夷王为懿王之子世次当穆而图反居昭厉王为夷

王之子世次当昭而图反居穆则一孝王立而夷厉

之昭穆遂至于易位于是晦庵亦无以处此不过即

其继立先后以为昭穆不能自守其初说矣又况先

王之世三昭三穆为六代则所祀合始于昭王今因

孝王厕其间而其第六世祖昭王虽未当祧而已在

三昭三穆之外则虽名为六庙而所祀止于五世矣

然此所言者昭穆祧迁之紊乱不过一代而已前乎

周者为商商武丁之时所谓六庙者祖丁南庚阳甲

盘庚小辛小乙是也然南庚者祖丁兄子阳甲盘庚

小辛小乙又皆祖丁子也姑以祖丁为昭言之则南

庚至小乙皆祖丁子属俱当为穆是一昭五穆而武

丁所祀上不及曾祖未当祧而祧者四世矣后乎周

者为唐唐懿宗之时所谓六庙者宪宗穆宗敬宗文

宗武宗宣宗是也然穆宗宣宗皆宪宗之子敬宗文

宗武宗又皆穆宗之子姑以宪宗为昭言之则穆宣

为穆敬文武为昭是四昭二穆而懿宗所祀上不及

高祖未当祧而祧者三世矣盖至此则不特昭穆之

位偏枯而祧迁之法亦复紊乱若必欲祀及六世则

武丁之时除太祖之外必创十庙懿宗之时除太祖

之外必创九庙而后可且继世嗣位者既不能必其

为弟为子而创立宗庙之时亦安能预定后王之入

庙者或穆多昭少如殷之时或昭多穆少如唐之时

哉则立庙之制必合于将升祔时旋行营创属乎昭

者于太祖庙之左建之属乎穆者于太祖庙之右建

之方为合宜可行又必如晦庵之说外为都宫内则

各有庙有寝有门有垣则其制甚大且必在国中门

之左则其地亦有限昭穆之位既已截然则武丁之

时虽五穆而不可侵昭之地而昭之地多虚懿宗之

时虽四昭亦不可居穆之位而穆之位半阙易世之

后又不知其为昭为穆者何如而已创之庙其世代

之近者既未可祧迁其昭穆之不顺者又不可升附

则必须逐代施行位置营建而后可而其地又拘于

中门之内太祖庙之左右创造烦扰非所以宁神明

对偶偏枯又无以耸观视似反不如汉代之每帝建

庙各在一所东都以来之同堂异室共为一庙之混

成也愚故曰七庙之制诸儒皆能言之而历代俱不

能如其制而建造者以昭穆之位太拘故也

兄弟入庙议

时宗庙始建旧仪多阙或以惠怀二帝应各为世则

颍川世数过七宜在迭毁事下太常贺循议以为礼

兄弟不相为后不得以承代为世殷之盘庚不序阳

甲汉之光武不继成帝此前代之明典而承继之着

义也惠帝无后怀帝承统弟不后兄则怀帝自上继

世祖不继惠帝当同殷之阳甲汉之成帝议者以圣

德冲远未便改旧诸如此礼通所未论是以惠帝尚

在太庙而怀帝复入数则盈八盈八之理由惠帝不

出非上祖宜迁也下世既升上世乃迁迁毁对代不

得相通未有下升一世而上毁二世者也惠怀二帝

俱继世祖兄弟旁亲同为一世而上毁为一世今以

惠帝之崩已毁豫章怀帝之入复毁颍川如此则一

世再迁祖位横析求之古义未见此例惠帝宜出尚

未轻论况可轻毁一祖而无义例乎颍川既无可毁

之理则见神之数居然自八此盖有由而然非谓数

之常也既有八神则不得不于七室之外权安一位

也至尊于惠怀俱是兄弟自上后世祖不继二帝则

二帝之神行应别出不为庙中恒有八室也又武帝

初成太庙时正神止七而杨元后之神亦权立一室

永熙元年告世祖谥于太庙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

拘于七之旧例也又议者以景帝俱已在庙则惠怀

一例景帝盛德元功王基之本义着祖宗百世不毁

故所以特在本庙且亦世代尚近数得相容安神而

已无逼上祖如王氏昭穆既满终应别庙也以今方

之既轻重义异又七庙七世之亲昭穆父子位也若

当兄弟旁满辄毁上祖则祖位空悬世数不足何取

于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然后成七哉今七庙之义

出于王氏从祢以上至于高祖亲庙四世高祖以上

复有五世六世无服之祖故为三昭三穆并太祖而

七也故世祖定郊庙礼京兆颍川曾高之亲豫章五

世征西六世以应此义今至尊继统亦宜有五六世

之祖豫章六世颍川五世俱不应毁今既云豫章先

毁又当重毁颍川此为庙中之亲惟从高祖已下无

复高祖以上二世之祖于王氏之义三昭三穆废阙

其二甚非宗庙之本所据承又违世祖祭征西豫章

之意于一王定礼所阙不少时尚书仆射刁协与循

异议竟从循议焉朝廷疑滞皆谘之于循循辄依经

礼而对为当世儒宗

为兄后议

刘敞曰礼天子之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诸侯二

昭二穆与太祖而五所谓昭者父道也所谓穆者子

道也天子诸侯未必皆身有子故或取于兄弟之子

以为嗣亲同则取其贤者贤同则取其长者长同则

卜其吉者非兄弟之子则弗取故不以诸兄为嗣兄

亦尊也不以诸弟为嗣弟己之伦也此古者七庙五

庙之序所以昭穆不相越迭毁不相害也至乎后世

国家多事或传之诸兄或传之诸弟盖有不得已焉

则礼散久矣然既已受国家天下则所传者虽非子

亦犹子道也传之者虽非其父亦犹父之道也以天

下国家为重矣春秋僖公实闵公之兄闵公遭弒僖

不书即位明臣子一体也公孙婴齐卒春秋谓之仲

婴齐以谓为人后者为之子当不从子例不得复顾

兄弟之亲称公孙也春秋之义有常有变夫取后者

不得取兄弟此常也既已不可及取兄弟矣则正其

礼使从子例此变也故僖公以兄继弟春秋谓之子

婴齐以弟继兄春秋亦谓之子所谓常用于常变用

于变者也以其子名则僖公不得不以闵公为昭归

父不得不以婴齐为穆既正其昭穆则迭毁之次不

得不以一代一也而儒者或疑礼无后兄弟之文遂

以春秋书仲婴齐为不与子为父孙非也子为父孙

诚非礼之正有不得已者春秋正其为臣子一体而

已故实公孙婴齐而谓之仲婴齐若春秋本不听其

为后者则当书曰公孙婴齐卒学者问之曰此仲婴

齐曷为谓之公孙婴齐不与为兄后也乃可矣夫春

秋家犹重之况国乎国尔犹重之况天下乎故凡继

其君虽兄弟必使子之继其大宗虽兄弟必使子之

如继其君继其大宗而不使子是教不子而轻其所

托也此文公所以受逆祀之贬也然春秋固为衰世

法非太平正礼也太平之世未尝有也汉时定迭毁

之礼丞相元成丞相衡引昭宣两帝并为昭独以孙

为昭而不知礼无两昭使昭帝之天下无所传宣帝

之天下无所受失礼意矣又惠帝文帝皆高祖子惠

帝亲受之高祖文帝则受之惠帝虽皆兄弟此与闵

公僖公何异哉存当以臣子叙之死当以昭穆正之

而汉世议者推文帝使上继高祖而惠帝亲受高祖

天下者反不与昭穆之正至于光武当继平帝又自

以世次为元帝之子上继元帝而为元帝后皆悖经

违礼而不可传者也自汉世以来其议尤众皆曰兄

弟不相为后不当以昭穆格之妄也若不以昭穆格

之则天下受之谁乎凡人君以兄弟为后者必非有

子者也引而为嗣臣子一体矣而当嗣者反以兄弟

之故不继所受国而继先君则是所受国者竟莫有

嗣之者也不可一矣生则以臣子事之死则以兄弟

治之志生悖死不可二矣己实受之后君不受之先

君今当自继先君者不唯弃后君命己之命又当废

先君命兄之命不可三矣天下国家则归之己而父

子之礼则耻不为不可四矣徐邈曰若兄弟昭穆者

设兄弟六人为君至其后世当祀不及祖祢此又妄

之甚者礼有所极义有所继为之后者为之子所以

正授受重祖统也兄弟六人相代为君亦六代祀祖

祢矣假令非兄弟相代其祖亦当迁矣不得故存也

即如此言使有兄弟六人为君各自称昭是有十三

庙也又其最后一君当上继先君而五君终为无后

也岂其所以传重授国之意乎礼为人后者降其私

亲设兄弟六君故当各自为嗣义不可曲顾其亲何

谓祀不及祖祢哉凡言礼者恶其谄时君之意苟曰

益广宗庙大孝之本而不详授受之道春秋之义使

当传国者不忍以国与其宗曰非吾子也当受国者

又不肯以臣子之礼事其君曰非吾父也至令宗庙

猥众昭穆骈积而鬼有不嗣者推生嗣死独可悖哉

独可悖哉

袁氏世范

睦亲篇

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于父母憎爱之

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

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

雠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

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

衣服之外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

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

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于我矣

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

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

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无他心不能平遂起争端

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

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

果实之属直不数钱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其长凌轹卑幼专用其财

自取温饱因而成私簿书出入不令幼者预知幼者

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

承顺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

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

心自然无争

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

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

富者时分惠其余不恤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

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曲详悉然有果是窃

众营私却于典买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

官中不能尽行根究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父祖

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家财产不因于

众别自殖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

经州经所在官府累年争讼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

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

慊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明则为高义幽则为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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