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家范典夫妇部之1

作者: 陈梦雷 【56,392】字 目 录

正同岂可亦责之依其

 伯乎春秋书内女惟纪叔姬宋伯姬录其本末甚

 详非贤而得若是乎

公逆夫人姜氏

春秋庄公二十有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左传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

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

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

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公羊传何以书亲迎礼也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

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

后入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

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

修云乎

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

于齐也迎者行见诸舍见诸先至非正也入者内弗

受也曰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

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舍于前其义不

可受也

胡传谷梁子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

其亲迎于齐也或曰常事不志岁事之常也亲迎可

以常乎则其说误矣所谓常者其事非一有月事之

常则视朔是也有时事之常则搜狩是也有岁事之

常则郊社雩祭之类是也有合礼之常则婚姻纳币

逆女至归之类是也凡此类合礼之常则不志矣其

志则于礼不合将以为戒者也若夫崩薨卒葬即位

之类不以礼之合否而皆书此人道始终之大变也

其于亲迎异矣何以不致不可见乎宗庙也姜氏齐

襄公之女入者不顺之词以宗庙为弗受也□义以

正始为先而公不与夫人皆至姜氏不从公而入已

失夫妇之正弒闵孙邾之乱兆矣庄公不胜其母越

礼逾时俟仇人之女荐舍于宗庙以成好合卒使宗

嗣不立弒逆相仍几至亡国故春秋详书其事以着

庄公不孝之罪为后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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啖氏曰凡婚姻合礼者皆不书如鲁往他国亲

 迎皆常事不书他国来亦如之凡书者皆讥也

 孙氏曰公亲迎于齐不俟夫人而至失夫之道也

 妇人从夫者也夫人不从公而入失妇之道也夫

 不夫妇不妇何以为国不乱何待故入以恶之

 张氏曰妻者齐也书八月丁丑入见后公而至之

 日多也 高氏曰夫妇人伦之本所以成孝敬也

 孝敬备然后夫人之职举桓公见杀于齐而庄公

 乃以齐女为夫人欲责其孝则彼尝贼我臣子之

 所疾也欲责其敬则我方仇彼鬼神之所弃也是

 不可以奉祭祀不可以当夫人之职矣

杞伯姬与子来朝

春秋僖公五年春杞伯姬来朝其子

公羊传其言来朝其子何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

谷梁传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诸侯相见曰

朝伯姬为志乎朝其子也伯姬为志乎朝其子则是

杞伯失夫之道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

人之子非正也故曰杞伯姬来朝其子参讥也

大

全

范氏曰讥伯姬杞伯鲁侯也 薛氏曰无父归

 宁犹曰不可况非礼之朝乎 张氏曰朝者人君

 相见于宗庙朝廷之上父在而使其子行之又使

 妇人参之皆失正也 临川吴氏曰曹伯有疾遣

 其世子射姑代父朝鲁春秋讥之杞惠公疑亦有

 疾伯姬以其子为鲁之甥故挟之至鲁就令摄父

 行朝礼是年杞惠公卒成公嗣位盖伯姬预欲托

 其子于鲁也杞伯失君道失夫道失父道伯姬失

 妻道失母道其子失子道而鲁僖受其朝皆非礼

 也

禘用致夫人

春秋僖公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

左传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

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

公羊传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

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

贬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

女之先至者也

谷梁传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

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

辞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

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

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公与夫人会齐侯

春秋僖公十有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

谷

胡传襄陵许翰曰先乎阳谷之会为大雨雪后乎阳

谷之会为大雩僖公贤君不能礼佐齐桓儆其怠忽

而更与之俱肆于宠乐是以见戒于天如此以公夫

人阳谷之会观之齐桓伯业怠矣故楚人伐黄不能

救凡此类属词比事直书于策而义自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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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曰妇人送逆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与公

 俱会齐侯非礼 薛氏曰夫人齐侯之女也归宁

 可也为会而从夫于外非归宁之礼也 高氏曰

 公之娶夫人之归皆不书者合礼故也此会于阳

 谷则非礼矣公稔闻桓庄之失而不改其辙齐侯

 亲见两国之事亦循其迹以两君相会而使妇人

 □于其闲何以示侍卫仆从之臣乎 家氏曰桓

 公之始伯愤齐女之无度以哀姜为首戮诸夏肃

 然知中国所以异于夷狄实在于是齐襄卫宣污

 染之习为之一扫庶乎古方伯之遗烈矣及其暮

 年志得而骄乃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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