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交谊典恩雠部

作者: 陈梦雷 【71,808】字 目 录

 恩雠部汇考

周礼

地官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

注

难相与为仇雠谐犹调也

订

义

项氏曰凡民之难

 常起于有己有物己与物偶不能无爱恶爱恶相

 攻则忮心生故有以一日之忿而为终身之仇雠

 □睚必报虽死无恨此其为难岂胜言哉先王于

 是命调人谐和之

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

订

义

郑锷曰过误杀伤在此无可雠之理在彼有必

 雠之义调人合乡里之民立为证佐共明其非本

 意以平其怨怒之心亦省刑罚之一端 郑景望

 曰故杀故伤断以正刑无所复议过非本意而报

 以正刑圣人所不忍周家之法五刑之疑虽大辟

 皆有赦有罚司刑者原刑定法则如此

鸟兽亦如之

注

过失杀伤人之畜产者

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

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父师长之雠□兄

弟主友之雠□从父兄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

之

注

主大夫君也

订

义

史氏曰凡怨雠蓄积于心不见

 则已见则不可已故和之之法亦在于弗使之见

 此谓之辟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

疏

既杀一人其有子弟复杀之恐后与己为敌而

 害己故郑云欲除害弱敌其杀人者或逃向邻国

 所之之国得则雠之故曰邦国交雠之也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

订

义

刘氏曰杀人而合于义为隐谋祸恶之未发而

 能先事杀之朝士曰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

 无罪是也迁其子孙使居异国 项氏曰杀人而

 义则彼必不义也然犹使之不同国先王不忍使

 人臣子与杀其君父者同处然既义而不同国则

 不可雠矣雠之必死以伸义也

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订

义

史氏曰斗怒平之则不至于争不受平者为籍

 以纪使其不可以再犯先动者诛则虽有怒者不

 敢先发以丽于罪此皆息怨息讼之要术也

秋官

朝士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

注

谓同国不相辟者将报之必先言于士

疏

士即

 朝士也

订

义

郑锷曰报雠者必告于士已书于士而

 士得之则以刑而论其罪已书于士而士不得其

 人苟是人后自得而杀之则无罪谓已告于公故

 也许之以报仇雠所以伸人之私恩必使先告于

 公然后得以行其事所以杜人之专杀也既书于

 士矣及其既报则不论以罪盖非私杀也

 恩雠部总论

春秋四传

桓公十八年

春秋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

书葬君子辞也

注

时齐强鲁弱不可立得报故君子量力且假使

 书葬于可复雠而不复乃责之讳与齐狩是也

谷梁传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弒贼不讨不书葬此其

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

胡传桓公之雠在齐则外也隐公之雠在鲁则内也

在外者不责其逾国固有任之者矣在内者讨于是

此春秋之法也故十八年书王而桓公书葬惟可与

权者其知之

庄公四年

春秋纪侯大去其国

公羊传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

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

也何仇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

注

亨煮而杀之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

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

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

复雠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

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

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

故国君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曰非也古者

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

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

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

不可以并立乎天下

注

无悦无悦怿也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

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

子下无方伯缘恩心者可也

注

疾痛也

春秋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公谷

作郜

公羊传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

讳与雠者之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

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

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

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

将壹讥而已其余从同同

谷梁传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

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雠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胡传父母之雠不共戴天今庄公与齐侯不与共戴

天则无时焉可通也而与之狩是忘亲释怨非人子

矣夫狩一为干豆其事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心者

宜于此焉变矣故齐侯称人而鲁公书及以着其罪

九年

春秋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公羊传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曷为伐败复

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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