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大名府县十户三十万八千五百一十一
恩州县四户九万九千一百一十九
濮州县二户五万二千九百四十八
开州县四户三万三千八百三十六
河东北路府一领节镇三刺郡九县三十九镇四十
堡十寨八
太原府县十一户一十六万五千八百六十二
忻州县二户三万二千三百四十一
平定州县二户一万八千二百九十六
汾州县五户八万七千二百二十七
石州县六户三万六千五百二十八
葭州寨八堡九户八千八百六十四
代州县五户五万七千六百九十
隩州县一户七千五百九十二
宁化州县一户六千一百
岚州县三户一万七千五百五十七
岢岚州县一户五千八百五十一
保德州县一户三千一百九十一
管州县一户五千八百八十一
河东南路府二节镇三防御一刺郡六县六十九镇
三十关六
平阳府县十户一十三万六千九百三十六
隰州县六户二万五千四百四十五
吉州县二户一万三千三百二十四
河中府县七户十万六千五百三十九
绛州县八户一十三万一千五百一十
解州县六户七万一千二百三十二
泽州县六户五万九千四百一十六
潞州县八户七万九千二百三十二
辽州县四户一万五千八百五十
沁州县四户一万八千五十九
怀州县四户八万六千七百五十六
孟州县四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九
京兆府路府一领节镇一防御一刺郡四县三十六
镇三十七
京兆府县十二户九万八千一百七十七
商州县二户三千九百九十九
虢州县三户一万二十二
干州县四户二万六千八百五十六
同州县六户三万五千五百六十一
耀州县四户五万二百一十一
华州县五户五万三千八百
凤翔路府二防御二刺郡二县三十三城一堡四寨
十六镇十六
凤翔府县九户六万二千三百二
德顺州县六户三万五千四百四十九
平凉州县五户三万一千三十三
镇戎州县二户一万四百四十七
秦州县八户四万四百四十八
陇州县三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二
鄜延路府一领节镇一刺郡四县十六镇五城二堡
四寨十八关二
延安府县七户八万八千九百九十四
丹州县一户一万三千七十八
保安州县一户七千三百四十
绥德州县一户一万二千七百二十
鄜州县四户六万二千九百三十一
坊州县二户二万七百四十六
庆原路府一领节镇二刺郡三县十九镇二十三城
二堡四寨十六边将营八
庆阳府县三户四万六千一百七十一
环州县一户九千五百四
宁州县四户三万四千七百五十七
邠州县五户四万七千二百九十一
原州县二户一万七千八百
泾州县四户二万六千二百九十
边将第二将营户三千七百一十六
次西第四将营户一千二百三十二
次西第三将营户二千一百五
次西第八将营户一千二百二十二
次西第七将营户八百五十
次西第九将营户七百二十七
次西第六将营户九百八十九
次西第五将营户三百六十四
临洮路府一领节镇一防御一刺郡四县一十五镇
六城七堡十二寨九关二
临洮府县三户一万九千七百二十一
积石州县一户五千一百八十五
洮州堡二户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七
兰州县三户一万一千三百六十
巩州县五户三万六千三百一
会州县一户八千九百一十八
河州县二户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二
太祖收国二年诏民以岁凶陷为奴者以两人赎一
为良元约以一人者听
按金史太祖本纪收国二年二月己巳诏曰比以岁
凶庶民艰食多依附豪族因为奴隶及有犯法征偿
莫办折身为奴者或私约立限以人对赎过期则为
奴者并德以两人赎一为良若元约以一人赎者即
从元约
天辅二年通祺等州户来归命择膏腴地处之又诏
匹里水路六谋克贫民具数以闻
按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二年六月甲戌辽通祺双辽
等州八百余户来归命分置诸部择膏腴之地处之
七月癸未诏曰匹里水路完颜朮里古渤海大家奴
等六谋克贫乏之民昔尝给以官粮置之渔猎之地
今历日已久不知登耗可具其数以闻
天辅三年诏索女直户于辽
按金史太祖本纪三年五月壬戌诏咸州路都统司
曰兵兴以前曷苏馆回怕里与系辽籍不系辽籍女
直户民有犯罪流窜边境或亡入于辽者本皆吾民
远在异境朕甚悯之今既议和当行理索可明谕诸
路千户谋克遍与询访其官称名氏地里具录以上
天辅五年分诸猛安谋克中民户万余屯种于泰州
按金史太祖本纪五年二月遣昱及宗雄分诸路猛
安谋克之民万户屯泰州以婆卢火统之 按食货
志五年以境土既拓而旧部多瘠卤将私其民于泰
州乃遣皇弟昱及族子宗雄按视其地昱等苴其土
以进言可种植遂摘诸猛安谋克中民户万余使宗
人婆卢火统之屯种于泰州婆卢火旧居阿注浒水
至是迁焉其居宁江州者遣拾得查端阿里徒欢奚
挞罕等四谋克挈家属耕具徙于泰州仍赐婆卢火
耕牛五十
天辅六年诏移民实内地命护送诸降人于浑河路
从便以居又命习古乃通阅户口具籍以上
按金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六年既定山西
诸州以上京为内地则移其民实之又命耶律佛顶
以兵护送诸降人于浑河路以皇弟昂监之命从便
以居 按习古乃传习古乃领咸州烟火事天辅六
年完颜慎思所部及其余未置猛安谋克户口命习
古乃通阅具籍以上
天辅七年徙山西诸部族于岭东以猛安归附之民
还东京又尽徙六州民于内地
按金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七年以山西诸
部族近西北二边且辽主未获恐阴相结诱复命皇
弟昂与孛堇稍喝等以兵四千护迭处之岭东惟西
京民安堵如故且命昂镇守上京路既而上闻昂已
过上京而降人复苦其侵扰多叛亡者遂命孛堇出
里底往戒谕之比至而诸部已叛去又以猛安详稳
留住所领归附之民还东京命有司常抚慰且贷一
岁之粮其亲属被虏者皆令聚居及七年取燕京路
二月尽徙六州氏族富强工技之民于内地
太宗天会年命宗翰取诸路户籍按籍索之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宗翰传太祖将归京师
以宗翰为都统斡鲁副之太宗即位斡鲁奏宋不遣
岁币户口事且将渝盟不可不备太宗命宗翰取诸
路户籍按籍索之
天会元年给户口赋米又诏赎新迁户之鬻子及同
姓之自鬻者
按金史太宗本纪天会元年诏诸猛安赋米给户口
在内地匮乏者十二月甲午诏曰比闻民间乏食至
有鬻其子者其听以丁力等者赎之 按食货志天
会元年以旧徙润隰等四州之民于渖州之境以新
迁之户艰苦不能自存诏曰比闻民乏食至鬻子者
听以丁力等者赎之又诏孛堇阿实赉曰先皇帝以
同姓之人昔有自鬻及典质其身者命官为赎今闻
尚有未复者其悉阅赎之又命以官粟赎上京路新
迁置宁江州户口贫而卖身者六百余人
天会二年诏赎自鬻诸民
按金史太宗本纪二年四月乙亥诏赎上京路新迁
宁江州户口卖身者六百余人 按食货志二年民
有自鬻为奴者诏以丁力等者易之
天会三年禁权势家买贫民为奴
按金史太宗本纪三年七月壬申禁内外官宗室毋
私役百姓己卯诏权势之家毋买贫民为奴其胁买
者一人偿十五人诈买者一人偿二人皆杖一百
天会七年诏良人被略者听赎
按金史太宗本纪七年三月壬寅诏军兴以来良人
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夫妻子赎之
熙宗皇统四年诏蒲解汝蔡等州百姓为驱者官赎
之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四年十一月甲辰诏陕西蒲
解汝蔡等处因岁饥流民典雇为奴婢者官给绢赎
为良放还其乡 按食货志皇统四年诏陕西蒲解
汝蔡等州岁饥百姓流落典雇为驱者官以绢赎为
良丁男三疋妇人幼小二疋
世宗大定二年诏免二税户为民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大定二年诏免
二税户为民初辽人佛尤甚多以良民赐诸寺分
其税一半输官一半输寺故谓之二税户辽亡僧多
匿其实抑为贱有援左证以告者有司各执以闻上
素知其事故特免之 按李晏传晏以翰林侍讲学
士兼御史中丞初锦州龙宫寺辽主拨赐户民俾输
税于寺岁久皆以为奴有欲诉者害之岛中晏乃具
奏在律僧不杀生况人命乎辽以良民为二税户此
不道之甚也今幸遇圣朝乞尽释为良世宗纳其言
于是获免者六百余人
大定三年十二月丁丑诏流民未复业增限招诱
按金史世宗本纪云云
大定四年始行诸路通检之法诏规措北边艰食户
口
按金史世宗本纪四年十月己卯命泰宁军节度使
张弘信等二十四人分路通检诸路物力 按食货
志通检推排通检即周礼大司徒三年一大比各登
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物行征之制也金自国初
占籍之后至大定四年承正隆师旅之余民之贫富
变更赋役不均世宗下诏曰粤自国初有司常行大
比于今四十年矣正隆时兵役并兴调发无度富者
今贫不能自存版籍所无者今为富室而犹幸免是
用遣信臣泰宁军节度使张弘信等十三人分路通
检天下物力而差定之以革前弊俾元元无不均之
叹以称朕意凡规措条理命尚书省画一以行又命
凡监户事产除官所拨赐之外余凡置到百姓有税
田宅皆在通检之数时诸使往往以苛酷多得物力
为功弘信检山东州县尤为酷暴棣州防御使完颜
永元面责之曰朝廷以正隆后差调不均故命使者
均之今乃残暴妄加民产业数倍一有来申诉者则
血肉淋漓甚者即殒杖下此何理也弘信不能对故
惟棣州稍平 按阿勒根彦忠传彦忠大定四年为
刑部尚书诏规措北边艰食户口
大定五年又定通检之法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五年有司奏诸
路通检不均诏再以户口多寡富贵轻重适中定之
既而又定通检地土等第税法
大定十五年上以赋调不均遣济南尹排推之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十五年九月上
以天下物力自通检以来十余年贫富变易赋调轻
重不均遣济南尹梁肃等二十六人分路排推
大定十七年省奏移典部乞厘正户籍诏从之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十七年五月省
奏咸平府路一千六百余户自陈皆长白山星显禅
春河女直人辽时签为猎户移居于此号移典部遂
附契丹籍本朝义兵之兴首诣军降仍居本部今乞
厘正诏从之
大定二十年诏禁女直人户自卖其奴婢令猛安谋
克人户各随所分土与汉人错居保聚相助又定科
差之法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二十年以上京
路女直人户规避物力自卖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
以贫乏诏定制禁之又谓宰臣曰猛安谋克人户兄
弟亲属若各随所分土与汉人错居每四五十户结
为保聚农作时令相助济此亦劝相之道也 又按
志二十年四月上谓宰臣曰猛安谋克户富贫差发
不均皆自谋克内科之暗者惟胥吏之言是从轻重
不一自窝斡叛后贫富反复今当籍其夹户推其家
赀傥有军役庶可均出诏集百官议右丞相克宁平
章政事安礼枢密副使宗尹言女直人除猛安谋克
仆从差使余无差役今不推奴婢孳畜地土数目止
验产业科差为便左丞相守道等言止验财产多寡
分为四等置籍以科差庶得均也左丞通右丞道都
点检襄言括其奴婢之数则贫富自见缓急有事科
差与一例科差者不同请俟农隙拘括地土牛具之
数各以所见上闻上曰一谋克户之贫富谋克岂不
知一猛安所领八谋克一例科差设如一谋克内有
奴婢二三百口者有奴婢一二人者科差与同岂得
平均正隆兴兵时朕之奴婢万数孳畜数千而不差
一人一马岂可谓平朕于庶事未尝专行与卿谋之
往年散置契丹户安礼极言恐扰动朕决行之果得
安业安礼虽尽忠未审长策其从左丞通等所见拘
括推排之十二月上谓宰臣曰猛安谋克多新强旧
弱差役不均其令推排当自中都路始
大定二十一年徙银山侧民又定避役逃户同罪之
制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二十一年六月
徙银山侧民于临潢又命避役之户举家逃于他所
者元贯及所寓司县官同罪为定制
大定二十二年诏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二十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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