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纪事 - 孝经纪事

作者: 陈澧6,407】字 目 录

第二十四。

(二十五)『中庶子』三字原无,据四库本补。

(二十六)此条见《南齐书》卷二十五,列传第六。

(二十七)『字』,四库本作『学』。

(二十八)此条见《南齐书》卷二十三,列传第四。

(二十九)『后』字据四库本补。

(三十)『还』,四库本作『起』。

(三十一)此条不见《南齐书》,而见《南史》卷五十,列传四十,文字略同。殆误作《南齐书》。

(三十二)此条见《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侃』,四库本作『偘』。

(三十三)此条不见《梁书》,而见《南史》卷五十六,列传四十六庾域条。殆误作《梁书》。『兴』殆『舆』之误。

(三十四)此条见《梁书》卷三十三,列传二十七。

(三十五)此条见《陈书》卷二十六,列传二十。亦见《南史》卷六十二。

(三十六)据四库本、中华本,『陵子』当作『陵弟』。

(三十七)此条见《陈书》卷二十六,列传二十徐陵子俭、份、仪条。亦见《太平御览》卷六百十,学部四,三国典略。

(三十八)此条不见《南史》。

(三十九)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亦见《陈书》卷三十四。

(四十)『为』,《册府元龟》引作『愧』。

(四十一)『谨』原稿作『谦』,据四库本改。

(四十二)『每』字原稿无,据四库本补。

(四十三)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二,亦见《陈书》卷三十四。当前移。

(四十四)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五。

(四十五)『又』,据四库本补。

(四十六)『差』当作『瘥』。下同。

(四十七)『者』字原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四十八)此条见《南史》卷七十六,列传六十六。

(四十九)这段文字与四库本、中华本颇不同,兹录如次:『以杨王孙、皇甫谧深达生死,而终礼矫俗,乃自为终制,遗令:……』

(五十)『依』字据四库本补。

(五十一)此条见《魏书》卷九十,列传第七十八。

(五十二)『幍』,四库本作『 』。

(五十三)此条见《北齐书》卷二十五,列传第十七。

(五十四)『太原』二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五)『宄』,四库本、中华本作『乱』。

(五十六)『元』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七)此条见《北齐书》四十四卷,列传第三十六。亦见《北史》卷八十一。『书』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八)此条见《周书》卷十二,列传第四。《北周书》,今均作《周书》。下同,不另注。

(五十九)此条见《周书》卷四十,列传第三十二。

(六十)此条见《周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四。

(六十一)此条见《周书》卷二十六,列传第十九。原作“长孙绍远、弟澄”。《北史》卷二十二,列传第十长孙道生条略同。

(六十二)『而出』二字,《北史》作『出西』。

(六十三)此条见《北史》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一,《隋书》卷六十四略同。『禅』四库本作『磾』。

(六十四)此条见《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封懿条封伟伯传同。

(六十五)『太尉清河王』五字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六十六)此条不见《太平御览》,而见《困学纪闻》卷七及《拾遗录》。《十六国春秋》卷八刘盛条略同。

(六十七)此条见《困学纪闻》卷七。『威』原作『盛』,据四库本改。

(六十八)此条见《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亦见《北史》卷八十二。

(六十九)此条见《隋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北史》卷三十五略同。

(七十)『帝』字原稿有。『下』字据四库本补。

(七十一)『谟』,四库本作『课』。

(七十二)『幽显』原作『函愿』,据四库本改。

(七十三)此条见《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北史》六十四略同。

(七十四)此条见《隋书》卷七十六,列传第四十一。

(七十五)此条见《旧唐书》卷九,玄宗纪。『天宝年』为『天宝三载』。

(七十六)『诏』原稿作『诲』,据今本改。

(七十七)此条见《新唐书》卷五,本纪五。『元』今本作『玄』。

(七十八)此条见《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七十九)此条见《新唐书》卷四十四,志第三十四。

(八十)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三十,列传第五十五。

(八十一)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二,列传第八十七。

(八十二)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列传第三十一。

(八十三)『辩』,四库本作『辨』。

(八十四)『悉』原作『患』,据四库本改。

(八十五)前一『二』字下四库本有『百』字,后一『二』字四库本作『一』。

(八十六)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八,列传第一百二十三。亦见《册府元龟》卷七百十四。『上』字原稿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八十七)『撰』,四库本作『譔』。

(八十八)『尽』,原作『画』,据四库本改。

(八十九)『唐』字原无,据四库本补。

(九十)『庶』原作『广』,据四库本改。

(九十一)此条见《新唐书》卷二百,列传第一百二十五。『下』字原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九十二)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二。亦见《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上,文字略同。

(九十三)『耶』,四库本、中华本作『邪』。

(九十四)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八十九。

(九十五)『元』,今本作『玄』。『亲』字原稿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九十六)此条见《新唐书》卷六十九,南平世家第九。亦见《十国春秋》一百一,文字略同。

(九十七)『谦』,四库本作『谨』。

(九十八)此事虽见《后汉书》,但文字大异,当载《后汉书补逸》卷十。亦见《续后汉书》卷六十九上,文字稍异。

(九十九)『羊』,四库本作『陈』。

(一百)『到』,四库本作『倒』。

(一百零一)四库本无『也』字。

(一百零二)此条见《说文解字》卷十五序。

(一百零三)『许冲上书曰』原作『臣冲稽首再拜上书皇帝陛下曰』。

(一百零四)『阁』原作『合』,据今本改。

(一百零五)原无『慎又』二字,据今本补。

(一百零六)『古文』,当『故』之误。

(一百零七)此条见《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学部二叙经典。

(一百零八)『至』,四库本作『志』。

(一百零九)『要道』,四库本无『道』字。

(一百一十)『元』,四库本、中华本作『玄』。

(一百一十一)『久』,四库本作『乂』。

(一百一十二)『乎』, 今本作『矣』。

(一百一十三)《书仪》,宋司马光撰。此处大概原拟采卷四婚仪下:『男子始习书字,女子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诵《孝经》、《论语》。虽女子亦宜诵之。』

(一百一十四)此条见《临川集》卷八十八。亦见《名臣碑传琬琰集》卷十七。《临川集》,四库本作《临川文集》。

(一百一十五)原稿脱『自』字,据四库本补。

(一百一十六)此条见四库本《晦庵集》卷九十九。

(一百一十七)『事养』, 四库本作『奉养』。下同。

(一百一十八)『庶』,原文均作『广』,据四库本改。下同。

(一百一十九)此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三。

(一百二十)此条见都穆《金薤琳琅》卷五,亦见王昶《金石萃编》卷十二。

(一百二十一)《从政遗规》二卷,清陈弘谋辑。

(一百二十二)此条已见前。

(一百二十三)此条已见前,但无夹注。『吏』原作『史』。

(一百二十四)此条殆陈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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