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71 台湾日记与禀启 - 卷二

作者:【暂缺】 【31,827】字 目 录

差餬口,非辦釐捐,即辦鹽務;惟以苛索民財為能事。口談聖賢道義,身為霸者罪人。縱硜硜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塵,亦不過曲謹小廉,沾沾自足。計惟有託疾竟去,並原省棄之,退歸老鄉里,仍讀我書,庶不自失耳。輾轉於中,久不能決。生平直諒多聞友,無逾於閣下者,謹就正焉。伏乞明以教之!不勝企禱之至。

再啟者:蒙代購中國江海新圖,苦無便人託其攜帶。現已具函託敝友范荔泉廣文就臺北俟摺差或入京引見者圖之;未知能否得當。另有致閣下一函,求付此圖。其人姓名,俟范君覓得,再行填注;恐筆跡不符,故先行關照也。弟再頓首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唐護道、朱太尊枉顧。作書並紙寄嘉義求鄧大令書屏條。得范荔泉兄書。

十六日,拜唐護道、疏司馬、李印侯大令、馮大鏞大令。

十七日,施韻篁和臺灣雜感詩八首送至。作書寄張經甫、范荔泉、王蔀畇。又得林翊甫書;即復。

十八日,作書致楊英臣守備,得叔祖及汪上錦書,又得書甫書,即作答。又書致章菊農。

二十日,謁唐觀察。夜邀張瀚伯、蘇履生、鄒仙洲、申莘甫、李少帆、陶潤伯、顧聰生、潘次莘、顧少卿、沈昂青、王良弼、黃雲軒、范膏民及介如、朗山飲於道署之斐亭。

二十一日,潘次莘枉顧。得胡蔗村書;即復。

二十二日,唐觀察枉顧。得吳鼎卿書。

二十三日,拜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吳鼎卿。得顧月樵書;即復。施韻篁山長枉顧,送再造丸一圓;詢知予右臀酸痛,云可以此丸治也。

二十四日,得虎臣兄京中三月初三日書。

二十五日,作書寄范荔泉,得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調書。

二十六日,接到臬道臺二十二日臺北來書。鄧季垂大令贈桑寄生、川厚朴二藥;即作書謝之。作書復翁、程二提調(排遞)。澎湖徐委員(師魯)領引二百張。

·致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接到還雲,悉知一切。運務積弊巳久;一旦大加釐剔,稍不留意,舊弊未去,新弊復生。豸憲已批準大甲贌商自行領運,而仍於章程內,載入「如有為難之處,悉由發運領運委員為之照料」等語;正恐其爭相僱船,彼此各執私見耳。禁用估駁首,而令船戶自覓親友鄰右作保;正恐估駁首另有需索耳。且船百數十,運鹽十數萬,而只用一人作保:此一人者,實在能保與否,不待智者而後知矣。把持需索,無弊不作,夫何待言。該委員等識不及遠,猶沿配運管辦惡習而不悟。初被詰責,尚欲飾非,謂並無其人。及至無可隱諱,乃互相推諉,而復怪甲商遽爾稟出。弟因創辦之始,該委員等均非諳練之人,故未轉稟上臺,而公牘私函並發;惟令顧全大局,恪遵章程,斟酌船數,勿誤風信,通融辦理。幸該委員等尚知自轉圜,頭人已逐去。鹿、甲、竹三處引張皆一體發領,該可不致貽誤。惟該委員等因章程內有「許船戶疊運數次」之語,不待第一次領運交卸回來再給領第二次之引,遽於第一次領引之時並給數次之引;而不慮船戶引已到手,沿途停泊,緩急可以自主,而不肯爭先趕回,又恐將來為船戶所制,而不能制船戶。在該委員等惟知引已發出,船已定當,便可了事;殊不知船戶領鹽之後,沿途遲速,利弊大不相同,要在操縱得宜,乃可使利多而弊少耳。此事弟昨日始知其詳;而引張已發去八、九,無可挽回,無可挽咎(水按:咎疑救的聲誤。)徒呼荷荷!此後惟望風順運速而已。公稱公■〈石匋〉業將制就;得此一較,可以杜船戶之口,可以洗剋扣之誣,兩得其平,亦利運之要務。祈閣下告知各館;以後船將稱■〈石匋〉到,務與較明;以服船戶之心,免費脣舌也。〔三月〕二十三日

·復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二位仁兄大人閣下

二十五日酉刻,到十八日排遞惠書,敬悉一切。敝局遵辦北路、中路輪運鹽石所需麻袋駁船棧租扛抬人工一切價值總數,前已移請貴總局備案。以此核數,大約每百石需銀十五元有奇。細查每次所運:麻袋有新舊,內港潮水有衰旺,出口上輪船風浪有大小;或多僱估俚幫助,或另用竹筏牽帶,或漏夜趕裝加給油火點心;雖此多彼少,用各不同,難以一律,然分而核之,亦不過每百石十五元六角、或七角上下,極多至十六元而止。皆系瀨北場鹽。若運瀨東、洲北二場之鹽,到安平仍須另加駁船腳銀約一元。至於各場晒價,洲南、洲北、瀨東、瀨北皆每石例給銀十六元一角二錢八尖,瀨南場例給銀十三元四角四錢。然瀨南場小,距鳳山路近;每年所晒,不敷鳳屬運銷;彰、淡二屬歲銷者,皆瀨東洲南北三場之鹽也。瀨北距安平口較近;故去年及今春輪船所運,皆瀨北之鹽也。統計天平一二四瀨北場鹽百石,運至安平棧復運上輪船,晒價、袋價、駁船價及上下扛抬人工,約共需六八銀三十二元有零。其大較也。至於細目,有疊次承辦委員報銷冊在,亦可詳稽;茲不備錄。伏乞鑑原焉。

謹再啟者:前次飛捷運北之四千石,來函有「麻袋多有破壞不能扛取出艙者,並有散鹽在倉者;無麻袋者亦計百有餘包。分配各館,實收共三千石左右;短失之數甚鉅。」云云。殊不可解。飛捷每次裝鹽上船;每袋一石,從不散裝。且必多帶麻袋數十隻,以備破碎時換裝。每袋觔重,去年已經押送委員劉光帶公稱南來互相比較明白。去年運北,復逐一過稱。據劉委員兩次來函,皆稱每袋間有虧短,極多不過半觔。南郡袋原作一斤,北郡作二斤;由此二言,則每袋有餘也明矣。前次即使袋破,鹽散在倉者百有餘包,亦應掃起重裝,運之登岸;即有散失,每袋失去一半足矣、極矣。即使散者盡行棄而不收,只有餘袋,亦不過百餘石。何以短失幾至千石之多?南郡無袋,不能上輪船;上船仍須過稱而後入艙;輪開一日夜即達,不比民船隨路停泊,或虞走漏;管駕決不作弊:亦無由短失也。前此靖海、飛捷運交番挖七千一百石,靖海曾帶南中公稱與之面較,並無短失。厥後鹿港總館來文,忽稱盤失一千六百餘石之多。當即移請貴總局飭查,至今未蒙移覆。統計前此輪運,截至二月初五日止,共計一萬九千一百石;據稱短失共計二千六百石。以敝局成本計,已失去銀幾八百元;以貴總局課款計,是失去銀幾四千元。關係非小,敢請二公澈底查之。現奉電音預備之五千石,約月內可以備齊。便輪南來時,並懇代為稟請藩憲仍派員押運,帶稱南來較準每袋觔數,押之而行;勿惜小費,以免大失。想二公亦必以為然矣。二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二十七日,謁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虎臣兄,稟顧方伯。

二十八日,送蘇侶笙廣文、申莘甫孝廉、范膏民茂才赴臺灣府試院閱卷。得林翊庭書;即復。作書賀袁爽秋觀察簡任皖南。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昶)

謹稟者:皖南四府一州,曩遭粵寇蹂躪,為時最久,受禍最酷。其民死於兵疫饑餓者十有八、九,存者無幾;其田原山澤之荒廢,不待問矣。難平之後,休養生息未三十年,人口未甚蕃庶,土地未盡開墾,而沿江上下千數百里,夾岸列郡數十,每年秋登,惟皖南榖價最賤。其故何哉?謂徽、寧、廣多山,產茶利厚;池、太濱江,圩田易種而屢熟;土曠人少,農有餘粟:似也。(適按:此處原鈔本作「徽寧地廣多山」「寧地太濱江」,皆誤;今校改。徽州府、寧國府、廣德州、池州府、太平府、所謂皖南四府一州」也。)然皖南各處,戶鮮蓋藏;民貧甚,往往不能完納賦稅。抑又何哉?有深為民害者二焉:煙與賭是也。亂後茶稅加重二十餘倍於原額,商久困,茶價年減一年;春夏採茶得值,除償工力而外,所餘無幾,以供煙賭,固不足也。秋禾未熟,責債者已候於門;榖既登,不急賣、不賤賣,不得也。此皖南榖價之所以賤也。天地山川自然之利,悉以供煙賭之費,甕飧已難自給;催科者至,惟有逃避耳。此皖南逋賦之所以多也。□生長草野;身經大難,復睹平世。親見同治五、六年間,自徽州以達寗、太,數百里之內,孑遺之家,倉有粟,廚有肉,甕有酒,各醉飽以樂陞平,幾於道不拾遺,戶不夜閉。無他,地方煙匪賭徒死亡已盡,無害之者也。九年、十年以後,賭漸熾;至光緒建元以後,煙漸盛。迄至今日,煙館、賭場遍地皆是,而皖南亦遂貧甚。煙匪博徒無所得食,強者魚肉鄉里,凌虐良懦;弱者迫而為鼠竊狗偷:於是皖南復囂然時虞不靖矣。今幸我大公祖恭膺簡命,觀察皖南,俾□得為部民,可以地方極深之害,披肝瀝膽以達鈞聽;如久病者一旦遇倉、扁,汲汲自訴受病之源,而求治之迫切之情不敢不盡。惟祈格外垂鑑焉!舉世之人,皆以禁煙為必不能為之事;陷溺於煙者萬無可以救拔之理,□亦知之。第察鄉里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大半皆始於賭而成於煙。當今之時,嚴申賭禁,使民各務正業,不復夜聚而曉散,則染煙之害者必日以漸少。少一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即免一家之凍餒,多完一戶之租賦。此其理顯而易見;此其效速而易收。而歷任治皖南者忽之。蓋高語治功,而未深知民隱;又誤於老氏烹鮮之喻,曹參勿擾獄市之言,而欲清靜以為治也。焉有地方煙賭之民多,完納租賦之民少,而可以言治哉?□素知我大公祖恫瘝之心,宏濟之志,超邁尋常;將來必有為我皖南四府一州興養立教,使比戶世世利賴無窮。乃沾沾先以煙賭之害為言,若卑之無甚高論者,□之私心,以為淺近之言,惟大智者能察之也。善治病者必先知病源;善養馬者必先去馬害。伏乞我大公祖圖之。耑此,稟聞;不勝企禱。再請鈞安。

〔三月二十八日〕治晚生□謹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二十九日,作書寄元階叔,作書寄嘉兄。

三十日,得邵班卿丁內憂信。胡次樵自臺北至。

四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朱太守枉顧;敖鴻沂(春樹)從九來見。

初二日,訪陶仁伯、鄒仙洲,遇李少帆於座。

初三日,俞偉臣大令來談。以墨一匣送唐韡之觀察,答其前日餚點之■〈貝鬼〉也。白駒良(少安)來見。得張月樓統領書;即復。

·復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奉到鈞函,敬悉潭祉安和,勛猷卓著;欣羨之至。承示基隆如兩扇大門,關得一扇,尚有一扇未關;擬於岸鱗堆添建砲臺一所,綢繆牖戶:誠為遠慮忠謀。曷勝欽服。基隆舊有砲臺均未得法;只知向外擊敵,而未防敵彈墜於壘內炸裂堪虞,而射寮弁勇所住之房,陷於絕地,尤可寒心。傳去年秋間,曾發妄論;奉撫、藩二憲批諭,似以為然。而置砲似乎太高,能禦遠而不能禦近,尤為軍家之忌:尚未論及。此次老仁長相度岸鱗地勢,未知安砲之處高下若何?有高處之砲,以禦遠來之船,更有低處之砲,以禦逼近之船,似更周密矣。茲事非身親其境,熟察沙線風潮方向便利,精測敵船出入轉折情形,不能得機得勢,非局外所能懸揣。然愚者千慮,或有一得,撮土細流,可作高深之助,亦未可知。忝在知心,故敢冒昧以瀆鈞聽。惟我仁長並留意圖之。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初四日,唐觀察用少陵摘蒼耳韻賦詩謝■〈貝鬼〉墨。

初五日,謁唐觀察:又謁萬鎮臺,未見。得鮑敘五書;即復。兼致胡蔗村。疏禹門過談。

初六日,敖春樹自麻豆驗收工程回。

初七日,清理舊稿。

初八日,作書唁邵班卿,並於上海託茂春號辦祭幛同寄。

初九日,突然腹洩六、七次;服紅靈丹,痛乃止。是夜大雨。

初十日,得鳳山總館電報:旗尾館被劫。發電報臬道臺,並請鳳山縣勘辦。得張經甫書。

十一日,疏司馬、朱太守及詹仲芳、白少安、蘇賡華過談。鄒仙翁枉顧。詹仲芳、饒禹甸均來局。

十二日,謁唐觀察,訪疏禹門;遇包哲臣自江西葬親回局。俞大令來談。汪縉卿自家鄉至,得叔祖書一、汪上錦書一、書甫弟書一。得向司馬熙自萬州寄來書一。

十四日,謁唐觀察,訪包、疏二君。

十五日,奉委行香;如朔禮。

十六日,至柴頭港迎接臬道憲。謝鍾英兄到局。

十七日,拜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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