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经世文编 - 卷之一百七十六

作者: 陈子龙8,716】字 目 录

子也况献皇帝止生 皇上一人为嫡长子。又非若英宗之多兄弟。可比而同之也。三曰、宋真宗咸平元年三月、诏议太祖庙号、太祖称伯、张齐贤等上议云、此言殊为无谓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诏礼官别加详定、礼官仍议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又云唐玄宗朝禘袷云、布昭穆之坐于户外、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并列于南厢北向、同列穆位、又郊祀录、德宗朝祝文以中宗为高伯祖、又云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合不可。奏可、今 孝宗称皇伯考。名斯正矣。四曰、本生父母、对所后父母而言、礼于所后者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降为期、同于伯叔父、名曰轻、今 皇上尊称 献皇帝为皇考、章圣皇太后为圣母、是明为父母所当重矣、若仍系本生二字。则又同于叔父叔母。所当轻矣。五曰、孟轲氏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称两皇考、是二本也、曾有两考之礼乎、夫三尺之童。强以两考之称。必赧然不从。敢加之万乘之尊乎。今试坐 孝宗皇帝于此。又坐 献皇帝于此。 皇上趋于其前。其何以称诸。以是播诸 宗祝。窃恐 二帝在天之灵不享也。六曰礼慈母如母、谓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贵父之命也。由是推之。母子之称。夫岂可苟乎。止辨献皇帝非本生则两宫之称易明矣今 昭圣有 武宗为之子。复以 皇上为子。 章圣止生 皇上。而不得为之子。为兹议者。果为全两宫之好乎。启 两宫之嫌乎。诚母为母。伯母为伯母。以母事母。事伯母犹母。大孝无间言矣。七曰、丧小记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陆氏谓若汉光武有天下、既立七庙、则其曾祖祢当别立庙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臣推汉有司有议之者。正缘谬以光武当考元帝。而不当考南顿君故耳。今之议者亦缘谬以 皇上当考孝宗。而不当考 献皇帝。故谓不应为 献皇帝立庙。夫始之以不学无术、终之以相助匿非、不亦异乎、

正典礼第七上十三议疏【正典礼】

臣等切谓今日典礼之议、与礼官屡疏折辩明白、伏候敕旨召对、犹恐无征弗信、谨将证据古典、并愚情未尽者、条陈于后、伏乞 圣明留神垂察、

一古者天子无为人后之礼。臣等谨按三代以前。天子无嗣者。皆兄终弟及。无立后之礼。此言侵新都太甚防奸臣利于立幼非社稷之福故商书凡兄弟相及者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至汉成帝立定陶恭王子为嗣。宋仁宗又立濮安懿王子为嗣。大儒朱熹有曰、古礼之坏。自定陶王时巳坏子。葢成帝不立弟中山王。以为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乃立定陶王。葢子行也。孔光以尚书盘庚之及王争之不获当时濮庙之争。都是不曾好好读古礼。见得古人意思。观此知古者天子无为人后之礼。今议礼之臣。畔古礼书。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后。此欺妄一也。

一 祖训天子无为人后者、臣等伏覩 祖训。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曰必兄终弟及。则不立后可知曰须立嫡母所生者。则伦序可知。葢兄终弟及国有长君。社稷之福。立嫡母所生。如嫡长无嗣。则立次嫡弟之嫡长不可夺者。 太祖高皇帝真稽古三代之礼以垂万世之法者也。今礼官必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后。不惟畔古礼书。虽高皇帝训亦不遵。此欺妄二也。

一与为人后者孔门所鄙、臣等谨按天子诸侯皆无为人后礼。自古为然。末世诸侯之大夫以下。始有与为人后者。昔孔子射于矍相之圃、使子路延射者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此可见为人后者。孔门之徒所深鄙之。今议礼者不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而忍比 皇上与为人后之例。如闾阎中乞养过房子一般。是何说哉。况古礼族人以支子后大宗。实大夫士之礼。未闻以臣下敢执 天子为人后者此欺妄三也。

一 皇上实入继大统之君、臣等伏读 武宗皇帝遗诏云、朕 皇考亲弟兴献皇长子、聪明仁孝、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谓之嗣皇帝位。是继 武宗皇帝之统。初无为 孝宗皇帝之子之说。至 皇上登极之日。始变其说。以 皇上为 孝宗之子。继孝宗之统使 皇上违 武宗皇帝之诏。背 献皇帝之恩遂致父子君臣皆失其道。此欺妄四也。

一礼官以 皇上称 孝宗皇帝为皇考、 慈寿皇太后为圣母、称 恭穆献皇帝 章圣皇太后为本生父母、臣等谨按仪礼丧礼篇云、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又曰、为人后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也、不贰斩也、夫于所后父母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期年同于伯叔父母。名曰轻今 孝宗皇帝本 皇上之伯。 慈寿皇太后本 皇上之伯母。反称之曰皇考曰圣母。而为重焉。 献皇帝本 皇上之父。 章圣皇太后本 皇上之母。而反称之曰本生皇考。本生母。而为轻焉。轻者反重重者反轻议礼之臣。亦各有父母者。试以身处之。于心安乎。此欺妄五也。

一 皇上止宜称 皇考恭穆献皇帝 圣母章圣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改称 皇伯考孝宗皇帝、 皇伯母慈寿皇太后、臣等谨按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及伏读 祖训凡亲王若天子之侄。则称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生可称伯父死独不可称伯考乎今 皇上以伦序入继大统于 孝宗皇帝。宜生称伯父死称伯考。今礼官以庙中无伯考之称。弃礼书。背祖训。此欺妄六也。

一 皇上宜别为 献皇帝立庙京师、臣等谨按汉宣帝别为父史皇孙立皇考庙。汉光武别为父南顿君立皇考庙。礼也。又按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帝、立寝庙京师、葢成帝曾立哀帝为子、故师丹以为不可者、以共王为本生父故也、今礼官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子。比之定陶王为成帝子。以 献皇帝为本生父。故来邪说纷拏。此欺妄七也。

一礼官又以今日事体比之宋濮安懿王、臣等谨按濮王允让第十三子、初名宗实、仁宗未有嗣、取宗实入宫、命曹皇后抚鞠之年方四岁、亲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养之宫中二十八年、与 皇上不同、况仁宗立濮王子为嗣。大儒朱熹巳曾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今礼官务牵合强比。此欺妄八也

一 皇上宜迎 献皇帝神主至京。别立新庙、臣等谨按礼记曾子问篇、古迁国载羣庙之主以从。礼也今礼官以为史籍并无迁主之事。此欺妄九也

一 皇上入继大统、遵 高皇帝祖训不敢辄称 慈寿皇太后懿旨、臣等伏覩 祖训、凡皇后只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况立君继统。实遵 太祖高皇帝兄终弟及之训。 慈寿皇太后。固不得专制干预者也。今礼官辄陷 慈寿皇太后违 祖训干预外事。此欺妄十也

一 寿安皇太后不得终三年丧、臣等谨按礼经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三年。 寿安皇太后止生 献皇帝。 献皇帝又止生 皇上。今 献皇帝宾天皇上实承重嫡孙。当率天下为三年丧礼也礼官乃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但以文移行之两京而巳、夫以日易月。三年丧应二十七日。期年应十二日。然则十三日之说果何制也 寿安既为皇太后矣为 天子祖母矣。当诏天下丧之礼也。以文移而不以诏。及两京而不及天下。又何制也。夫尊 皇上必当尊 献皇帝。尊 献皇帝必当尊 寿安皇太后。此等巳往之事。莫大之失。为天下后世所訾。 皇上虽欲追悔而不及者。前日既误。今日可容再误邪。议礼者皆安然而无警悟。此欺妄十一也。

一再颁诏令、仍宜更改、臣等谨按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葢人之生、必各禀于父母而无二、岂有两考之称乎、虽闾阎童子、亦羞称之、可加之万乘之尊乎、主称两考。不知傍注奉祀果何称乎。近者传闻皇上于 孝宗皇帝称嗣子。于 恭穆献皇帝称长子。夫于 恭穆献皇帝既称长子。于 孝宗皇帝可更称嗣子乎。长子嗣子之别。为二主傍注之称。自古经传所未载也。今 皇上改诏在一言之决。不改则万古之议。此欺妄十二也。

一今日议礼朋比之故、臣等据礼。决然以 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不应为 孝宗皇帝之子。非入继大统之君然以 皇上为 孝宗皇帝之子。妄议者决两论相持。三年不决。夫为 孝宗皇帝之子说者。其始变于奸权大臣一人而巳、礼官附之、九卿科道附之、初不顾事体之大、礼义之非者也臣等仰惟 皇上圣明、其纯孝之心如此、何忍负之、是以奋不顾身、与之辩明、其两京大小官员、知朝议之非者、十有六七、阿附不知者、止二三耳、但知其非者。少有私议。辄目为奸邪。风言谪降。并考察黜退不知礼者。凭为举主恩。人攘臂交攻。不容人语。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连名之疏。岂议论同哉如九卿之首。自草一疏。不令众见。止以空纸列书九卿官衔。令吏人送与书一知字。有不书者即令所私科道官指事劾之。虽大臣多衔冤而去。无敢声言。至于科道官连章。则亦犹然者。掌事一人执笔。余者听从。势有所迫故也。今在廷助臣议者不为不多。瞻前顾后。但颔首称是。默然喟然而巳。夫古者三公论道。九卿分职。台谏明目达聪。今独无媿于心乎。此欺妄十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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