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一千八 

作者:【暂缺】 【6,987】字 目 录

。及原解原拏人等。派员押解来京。交在京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严行审讯。定拟具奏。仍饬沿途地方文武。小心管押。毋得再有疎虞。致干重咎。

○以光禄寺卿塔彰阿、户科给事中宗室玉鼎柱、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辛巳。谕、户部议覆、山西石楼、蒲县、永和等三县。应补缺额丁徭银两。请将乾隆四十年升补银一百四两零。造入奏销册内题核。其未补银一千五百余两。仍令陆续增补。以复旧额一摺。在部臣自属按例核覆。但查该三县丁缺徭存。乃自明季积习相沿。因循未加厘剔。现在虽日事筹补。究属欠多补少。有名无实。著加恩即将此次补复之数。作为正额。其未补虚额银、一千五百三十七两零。永远豁除。以省滋累。

○命侍讲学士朱圭、在尚书房行走。

○以太常寺卿耀海、为左副都御史。

○以头等侍卫文常、为广州副都统。

○旌表守正捐躯甘肃静宁州民朱典媳岳氏。

○壬午。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军机大臣等、户部议覆、山西石楼、蒲县、永和三县。应补缺额丁徭银两。按例核覆。仍令陆续增补一摺。已降旨将此次补复之数。作为正额。其未补虚缺银、一千五百余两。即加恩永远豁除矣。此等有关民瘼之事。巴延三、当在京陛见时。自应面为陈奏。何得仅照常例具题。看来巴延三、为人小心谨慎。而办事不免拘滞。又清语未甚娴熟。奏对时、遂致格格不吐。即如前日黄检所奏拣发州县。及奏请升署道员二事。该抚在京时。并未面陈。巡抚身任封疆。凡吏治民瘼。正当于入觐之时。详晰敷陈。岂一味拘谨。所可塞责耶。巴延三、著传旨申饬。

○予故广东高廉镇总兵常禄保、祭葬赠荫如例。

○旌表守正被戕湖南零陵县民卿尚韬妻李氏。守正捐躯河南鹿邑县民刘贵成女刘氏。

○癸未。遣官祭关帝庙。

○上以秋狝木兰。奉皇太后自圆明园启銮。

○谕、此次巡幸木兰。所有经过地方。著加恩蠲免本年地丁钱粮十分之三。该部即遵谕行。

○是日。驻跸南石槽行宫。

○甲申。谕军机大臣等、据富勒浑奏、现在大功告竣。赶办军需销算。所有川督任内专赔分赔各项银两。饬局查扣。并称伊历今三载。口外所用夫粮。偶遇一时赶办不及。势不能不取给粮台。现饬各站员、据实开造赔缴等语。此奏语中似有隐情。实大不是。已于摺内批示矣。军营遇有无著款项。例应经手各员。分赔归款。如富勒浑应赔木果木、并冀国勋之案。虽属分所当然。而核其情节。或尚有可原。若以本省总督。往来口外。并非将军等可比。其一切夫价口粮。本应于养廉内自行给发。何得取给粮台。令站员经手。又于事后饬令开造赔缴耶。伊从前既不应如此办理。此时又忽为此奏。不过因现值查办粮站。恐被文绶查出。因而豫占地步。冀盖前非。此实难逃朕之洞鉴者。富勒浑、既误于前。又图掩饰于后。实属大非。著传旨申饬。

○又谕、据文绶查明成都等各属。为富德豫备夫马公馆一摺。内称、因富德解京。行走迅速。或恐山路崎岖。雨水泥泞。夫马疲乏。是以传知宽为豫备。至公馆、即系寻常过客住宿。亦非另办等语。富德系有罪之人。革职解京。沿途地方。自不应豫备夫马公馆。但因解送文武各员。行程迅速。夫马宽为豫备。尚属情理所有。富德案已完结。其沿途应付之各州县。止须分别记过。毋庸参处。将此传谕文绶知之。

○是日。驻跸密云县行宫。

○乙酉。谕、军机大臣等议覆、阿桂等奏、两金川善后事宜摺内。所有番境应设绿营兵六千五百名。岁需屯垦盐菜银七八万两。请于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山东、河南、山西等、内地省分。酌减名粮抵补一款。尚未妥协。朕平定两金川。不惜七千余万帑金。原为绥靖边圉、一劳永逸之计。何靳此七八万盐菜之需。况江浙等省营分。虽居腹地。亦有差操防汛之事。若酌减名粮。于各该省兵丁生计。殊属有碍。自可毋庸裁减。所有川省岁需屯兵盐菜之费。著该督文绶、即于正项内动支。至番地初定。新设营汛。全资将军控驭弹压。自应令将军、每年至两金川新设营分。巡查两次。副都统、亦当每年巡查一次。将所有满兵轮派随往。庶驻防兵丁。常得演习勤劳。即绿营官兵。亦知所观法。

○是日。驻跸要亭行宫。

卷之一千八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