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一百四十八 

作者:【暂缺】 【6,287】字 目 录

沙湾、中年县西十五里铺、二处闸座。及乾河涯至汪家囤、并省城浚仪渠、各处工程。查有开封府照磨一员。可以兼管。其中牟、陈留、鹿邑、柘城、淮宁、五县境内河道。应令各该典史管理。一、开封府照磨。向例每岁给养廉银八十两。今既兼管工程闸座。应添给养廉银八十两。一、省城添设水门洞。仍责令门军看守启闭。其中牟县西大闸。应设闸夫八名。祥符县红沙湾闸。应设闸夫四名。每名月给银五钱。一、新河开就。舟楫可抵省城。或遇水小之年。上流涓细。商船浅滞难行。应照原议。每年于秋分前后。酌量截坝蓄水。立夏后大雨时行。恐有暴涨。应开坝放水。以待汛临宣洩。于农田商船。两有禆益。从之。

○吏部议准、直隶河道总督顾琮奏称、河间县县丞所管子牙河东岸堤工。应归景和镇巡检兼理。杜林镇以南老漳河、滹沱澡、倒流河、等河。就近归杜林镇兼管。天津道统辖之祁河通判。改设于子牙河。将青县、静海、及子牙河主簿、新旧堤工。并文安、大城、二县县丞、主簿、所管工程。霸州州判所管苏家桥以西堤工。均令该通判管理。并将疏淀垡船一百只。州同一员。亦归该通判管理。令其疏浚苏家桥至杨芬港一带淀河工程。至祁澡通判原管工程。就近归清河同知管理。从之。

○工部等部议准、直隶总督孙嘉淦奏称、正定郡城南滹沱河。屡岁北徙。将斜角堤冲塌。民庄城垣。均属堪虞。请于距城五里之新老岸开挑引河。河口上宽下窄。水涌沙开。自成巨流。其柳林铺之北。现在河身二百四十丈。应筑挑水坝在座。并将斜角头堤、残堤、夯硪坚筑。但工程浩大。汛前断难赶竣。若俟汛后兴工。又虞冲决。请拨银二千两。先于斜角头堤埽工再加修整。添筑挑水坝一座。截挖沙嘴。略浚淤滩。引水南流。其管理滹沱河之正定府通判、正定县县丞、改为要缺。拣选调补。从之。

○又议准、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称、江南洪泽一湖。为淮流总汇。关系济运御黄。全赖高堰山盱一带石堤保障。缘乾隆五年秋汛内。西风大暴。湖浪汹涌。致将高堰汛内第八堡等处旧堤。撞击倒卸十四段。共长八十八丈。请拨项修砌。从之。

○裁江苏盐务道、太通道、二缺。以直隶通州归常镇道管辖。以太仓州归苏松道管辖。从署两江总督杨超曾请也。

○添建广西思恩府百色巡检衙署。

○是日。上行围。至甲寅皆如之。

○驻跸准乌拉岱。

○丁未。上诣皇太后行幄问安。

○是日。驻跸都木达乌拉岱。

卷之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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