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一百九十二 

作者:【暂缺】 【6,166】字 目 录

○丁酉。谕、外省佐杂等官。朕俱已赏给养廉。各就该省公项所余。以分多寡之数。查福建一省。每员止给银二十两。未免用度不敷。可为轸念。著从本年为始。将通省大使佐杂等一百九十八员。每员加倍赏银二十两。以资养赡。在盐道库盈余项下支给。该部即传谕该督抚等知之。

○又谕、朕闻台湾换班兵丁。一切行李。俱系各番社拨车供应。原议每里给银五厘。资其饭食。三年合算。共需银六百九十九两五钱。乃以彼地无公项可动。以致文移往来。不能按期给发。查台地有官庄项下徵收租粟银两。拨充内地各官养廉者。著每年扣出银二百三十三两一钱零。每逢三年。合扣银六百九十九两五钱。以为换班兵丁雇备车辆之费。至内地养廉之项。则于司库另行拨补。庶兵丁无患运载之艰。而番黎亦免候领之苦。著该部即传谕该督抚知之。

○又谕、项朝选现交部严加议处。著解任听候部议。其建宁镇总兵官印务。著总督那苏图暂委员署理。

○大学士等议奏。乾隆二年十月。皇上往马兰峪。恭谒祖陵。礼部奏准、恭遇谒陵行礼。于驾行前一日。告祭奉先殿。此次恭谒盛京祖陵。仍遵此例。于驾行前一日。及回銮次日。均告祭奉先殿。从之。

○又议奏、河南按察使王丕烈奏称。各州县平粜之先。将某保某甲穷户。查明登簿。分单双日。手执门牌赴籴。即于门牌上注定日期数目。以杜重混。查平粜之法。总在各州县实力奉行。多方访察。若徒以保甲分别户口。无论贫富易淆。即使登注明白。而执牌赴籴。按簿发粟。亦难免串通代领之弊。且恐里户胥役等。任意填写。转滋弊端。得旨。是。

卷之一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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