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始。照例徵收。从之。
○正定镇总兵官范毓<?香奇>、以病乞解任。报允。
○闽浙总督那苏图等奏、请建湖州协安吉营、所辖梅溪、孝丰、递铺三汛派防弁兵营房。从之。
○除广东广州、肇庆、高州、琼州、四府属水冲砂压民屯山田水田三百六顷额赋。
○旌表未婚守志勒聘捐躯之广东琼山县民林学文聘妻、王氏。
○壬戌。谕曰。直隶提督保祝患病。著太医院派好医官一员。令伊子傅景、带同前往看视。
○吏部议准、两广总督马尔泰疏称、广西罗白土县、梁承烈子梁应乾。应袭父职。因年未及岁。族内又无堪以协理之人。援照迁隆峝以汉员协理之例。请以江州州同张永昭、暂行协理该土县事。以官男祖母李氏护印。从之。
○漕运总督顾琮奏、奉旨截留尾帮漕粮五十万石。贮天津北仓备用。今岁尾帮系江西、湖广、二省粮石俱系稄米。可以经久。如数有未敷。再行酌拨江、浙等省漕船。得旨、著照所请速行。该部知道。
○天津水师满营都统福昌等奏、赏给兵丁滋生银三万两。陆续将本银交库外。现余银八万九千八百余两。经高斌奏请将钱布油酱等四铺关收。只存典当估衣弓箭染房等铺。皆减为一分五厘息。所存银三万两。交盐运使转交天津殷实商人等、按一分生息。臣等查每年所得利息。现虽敷用。而添驻兵到时。一切需用既增。若不另筹滋生之计。必至不能接济。若将现存本银。在此生息。又恐难以获利。请将现有银一万两。仍交盐运使转交天津殷实商人。按一分生息。嗣后再剩银两。即交此处兵民。酌量生息。可以久远有益。奏入、报闻。
卷之二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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