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二百二十二 

作者:【暂缺】 【6,119】字 目 录

一归豫保千总。第二三四归候补人员。从之。

○兵部侍郎舒赫德奏、科举之制。徒尚空言。不适实用。墨卷房行。转相抄袭。经义各占一经。拟题应试。表判策问。亦皆豫拟成文。随题敷衍。请探本清源。别求遴选真才之道。得旨。大学士看。寻议、科举之法。自明至今。皆出时艺。穷其流弊。诚有如舒赫德所奏者。然谓时文经义表判策论。皆空言剿袭。无适于用。此正不责实之过耳。夫时艺所论。皆孔孟绪余。作文者必于圣贤义理。融会贯通。而又参之经史子集以发其光华。范之规矩准绳以密其法律。然后得称佳文。虽曰小技。而文武经济之才。皆出其中。未尝不适实用也。乃因积久弊生。不思力挽末流之失。而转咎立法之非。不亦过乎。即经义表判策论。苟求其实。亦岂易副。今若著为令甲。经文与四书并重。其余必淹贯词章而后。可以为表。必通晓律令而后可以为判。必论断有识而后可以为论。必通达古今而后可以为策。凡此、皆内可见本原之学。外可验经济之才。何一不切于实用。倘必变今之法。行古之制。如乡举里选。法非不良。但上以实求。保无下以名应。若乃无大更改。而仍求之语言文字之间。则论策今所现行。表者赋颂之流。是诗赋亦未尝尽废。至于口问经义。背诵疏文。如古所云帖括。则亦仅资诵习。而于文义多致面墙。其余若三传科、史科、以及明法、书学、算学等。或驳杂放纷。或偏长曲技。尤不足以崇圣学而励真才。惟惩循名之失。求责实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而补救之。而司文衡、职课士者。果能力除积习。杜绝侥幸。将见文风日盛。而真才日出矣。盖立法取士。不过如是。无事更张定制为也。得旨。所议是。

○己未。上奉皇太后幸悦心殿进宴。

卷之二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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