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二百九十五 

作者:【暂缺】 【7,740】字 目 录

既抵热笼。总兵宋宗璋、遣游击陈上才等。领兵翻山接应。马良柱、扬威前进。往援沃日。贼败逃后。俱已胆落。小金川又复投诚。贼遂逃散。马良柱、随受小金川之降。派汉土官兵。前赴小金川美诺官寨踞守。金酋始领兵守穴。不敢复出。得旨、此奏略迟。而又不过小小取胜。未报大捷。朕甚悬念也。

○乙卯。上奉皇太后驻跸避暑山庄。至八月庚申、皆如之。

○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谕军机大臣等、昨据大学士庆复等奏报、大金川情形各摺。朕已详悉批示。伊等总未能领略从前谕旨。为出奇制胜之策。奏报攻剿情节。虽小小取胜。与去岁瞻对相仿。蠢兹小丑。大兵压境。未尝不畏威慑服。究难保其日后之不复肆横。置之化外。仍不免劳师动众。岂为一劳永逸之计。即事平后。以蛮治蛮。不过分析其地。使之势弱而党孤。亦属迁就。种种情节。亦难遥度于万里之外。可将所奏各摺。并批谕之处。抄寄大学士张廷玉、讷亲、令其阅看。细加筹酌。或势有不能。只得如此办理。抑或别有良策。可详悉计议。到时尔等军机处一同覆奏。寻奏、大金川贼巢。虽居各土司之内。然东则四川成都。西则西藏。南则云南、贵州。北则西宁、青海。与各处疆界相连。或可设卫分辖。或派大员驻劄其地。随时弹压。庶可慑服群蛮。今庆复等所奏、不过于荡平后。分析其地。多立酋长。与办理瞻对一辙。岂足以除后患。现在张广泗身统大兵。亲至其地。应令该督于剿除后。将长靖番蛮至计。详悉分别具奏。报闻。

○丙辰。镶白旗护军统领傅达礼、因病解任。以镶黄旗蒙古副都统乌尔登、为镶白旗护军统领。

○赈恤长芦永利、富国、西由、等三场旱灾灶户。

○丁巳。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军机大臣等奏、据侍郎玉保等奏称、每年春秋二季。巡察额色勒金、柴达木、两路卡座。派定青海王公扎萨克台吉等。每路遣一人察卡。又派庄浪满官四员。每年于秋间带兵巡察一次。均应于九月间。自西宁起程。今值夷使进藏熬茶。请暂停等语。查准噶尔夷使赴藏熬茶。侍郎玉保、现已在哈济尔驻劄。倘察卡人等。照旧前往。正值夷使将到。人多势众。恐致生疑。应请将今秋察卡之青海王公等、并庄浪官兵。具暂停。俟明年春季派往。从之。

○戊午。赐蒙古王公等宴。

○谕曰、署理提督拉布敦、提督任内养廉等项。例不应支。伊前往查边。又有费用之处。著将伊副都统分内、应得本年冬季、明年春季、养廉银两。即行给与。

○是月。仓场侍郎觉罗吴拜等奏、浙江绍兴前后两帮。本年回空船一百三十八只。帮丁拮据。长途乏费。请动支通济库项。每船借给银十二两。仍令总漕于新运截漕银内。分作二年。扣还归款。得旨、如所请行。

○直隶总督那苏图奏、本年阴雨连绵。滹沱漫溢。冀州属东兴等十五村。民埝被冲数丈。束鹿县属曹家庄迤东。正河淤浅。大溜改由庄西。经二十余里。旁注冀州境。另由焦冈西南之野庄头。归入滏阳河。现今漫口三十余丈。水过之地。禾苗被淹。现在委员会勘。量加抚恤。得旨、览奏俱悉。虽属偏灾。总以悉心抚恤为要。

○又覆奏、六月间连日大雨。通永道所属工程。水冲张湾大石桥木排板桩一处。清河道所属。潴龙河瀑河堤工。间有塌卸。正定之滹沱河。二三四坝工护岸。俱有沉蛰。天津道所属。南运河水势漫溢。竭力修筑。未至冲决。而沿河低洼之区。如天津、青县、静海、沧州、南皮、及蓟州、玉田、正定、冀州、衡水、河间、等处。晚禾间有被淹。是否成灾。现在委勘查办。报闻。

○又奏、雄县城垣颓坏。亟应修整。又该县南门外之瓦济桥。年久坍塌。赵北口之易阳桥。亦多朽坏。均请动项兴修。报闻。

○钦差宗人府府丞张师载奏、永定河伏汛安澜。工程平稳得旨、览奏稍慰。但数日以来。雨势颇大。朕甚廑念。汝宜加意防范。又那苏图奏内、云有漫溢之处。汝何未奏及。有碍田庐否。速奏以慰朕怀。寻覆奏、永定河自六月以来。虽连遇霖雨。发水较大。但顺轨畅流。两岸堤工。并无漫溢。惟京东一带。山水骤发。通永道属之还乡河。漫溢二处。蓟运河漫溢五处。今已堵筑完竣。庐舍并无冲坏。洼地秋禾。间有被淹。现在地方官查勘办理。报闻。

○署江苏巡抚安宁奏、淮、徐、海、各属。自五月以来。阴雨连绵。汛水漫溢。洼地多有被淹。现委员妥为抚恤。得旨、览奏俱悉。

○浙江巡抚常安奏、浙省自六月十三日。省城得雨之后。晴已二旬。农民不无望雨。现设坛祈祷。得旨、一得雨泽。速奏以慰朕怀。若其旱象已成。一切赈恤之事。亟力督率属员。妥协为之。

○又奏、浙省七月初九初十两日。连获大雨。杭、嘉、湖、等府。俱已沾足。惟金华府属之东阳、永康、宁波府属之奉化。处州府属之丽水、缙云、宣平、松阳、等县。雨犹未足。现委员确查。如有被旱乡村。即斟酌办理。得旨、览奏稍慰。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奏、浙省自五月以后。雨泽稀少。六月二十六七八等日。温台、二府得雨。杭州于七月初九初十等日。得雨沾足。惟金华府属之东阳等县。旱象已成。现在查勘办理。得旨、据常安己奉报得雨。此奏知道了。然常安或查察未到。或略为粉饰。亦未可定。卿总宜再行详查妥办可也。

○山东巡抚阿里衮奏、东省墩台营房。年久破损。若拘泥成例。令地方官捐赔。恐事非急务。日渐倾颓。应动项兴修。庶足以资守御。前经委员查勘。所估银数。未免浮多。应酌量核减。中路自德州至台庄。东路自德州至红花埠。共一百三十六座。每座先发银六十两。沿河沿海地方。六十一座。每座先发银三十两。僻路九十九座。每座先发银二十两。历城县黄冈地方。现系土墩草房。应改建砖瓦墩台。先发银一百两。益都县北关。向无墩台。亦应照僻路添建一座。先发银五十两。请于司库余平充公银内动支。如有不敷。再行增给。得旨、照汝核减之数修理。亦足以壮守御而肃观瞻。不必再增。仍督令毋得侵冒可也。

○绥远城将军补熙覆奏、兵丁滋生银。向在各扎萨克地方、及多伦诺尔等处。购买驼马牛羊。以便贸易。本年六月内、据协领七德哩等呈称、本处商人。俱赴喀尔喀台密等处贸易。请派佐领素尔芳阿携带生息银两。随同商人。赴该处购买马匹牲畜。臣一时冒昧。遂派令前往。并无借端影射等弊。得旨、知道了。既有商人。即可交伊等贸易。今因贪利。特派官兵。殊失大体。

○陕西巡抚徐杞奏、陕省出借常平社仓谷。徵收例限。每多参差。请嗣后夏收在六分以上者。六月至九月、完纳一半。十月至十一月底、全完。七分以上者。六月至九月、完十分之六。十月至十一月中、全完。八分至十分者。九月以前、完十分之八。十月底、全完。饬令各属、于岁底造册详报。委员监查。如有亏挪。严参究办。报闻。

卷之二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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