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四百九十四 

作者:【暂缺】 【6,057】字 目 录

乌巴什、及在逃之固穆扎布等、或随伊入觐。或留匿伊游牧处。俱应分别办理。惟业克明安之德济特察衮、初降时颇属安靖。后渐骄纵贪饕。此特附和阿睦尔撒纳之人。班第等宜详察情形。相机办理。又所奏善披领集赛之尼尔巴喇嘛密告、阿睦尔撒纳使伊等保留驻劄。不愿入觐。伊等未经允从。又告其暗结各宰桑遣回游牧情事。甚属可嘉。著即授为大喇嘛。明年令其前来入觐。现在章武。阿喇勒拜等、协同伯什阿噶什、招抚哈萨克。可即将哈萨克现在遣使前来之处。晓示伯什阿噶什等。伊等抵哈萨克边境时。毋得抢掠生衅。惟加意防守。即伊部落有兵侵轶。亦先以理谕。令其彻回。如不遵。再为擒剿。仍将招抚哈萨克情形。陆续奏闻。

○丙辰。月食。

○上诣皇太后行宫问安。

○吏部等部会议、两广总督杨应琚奏、广东阳山县、原设青莲司巡检。距县甚近。无须专员分驻。请移驻淇潭。分管西乡村堡。估建衙署。换给阳山县淇潭堡巡检司印。又西宁县怀乡司巡检。所辖定康、信丰、感化、从善、四都。距县城三四五百里。官民咸苦远涉。其与高州府信宜县。相距仅百里。此四都地方。暨怀乡司巡检。请改归信宜县管辖。换给信宜县怀乡巡检司印。又永安、丰顺、等县。开采黑铅。实存余铅三十万余觔。请酌留十万斤。余变卖充饷。将来配铸余存积至五万斤。即照例变价。均应如所请。从之。

卷之四百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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