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六十八 

作者:【暂缺】 【5,715】字 目 录

五分。则收成仅得其半。输将国赋。未免艰难。所当推广皇仁。使被灾较轻之地亩。亦得均沾恩泽者。嗣后著将被灾五分之处。亦准报灾。地方官查勘明确。蠲免钱粮十分之一。永著为例。

○兵部议覆、福建巡抚卢焯疏言、泉州府属同安县。铺递厦门公文。凡浙省闽省兴化泉州二府。由康方等铺。接递至厦站。曲折迟滞。请照武职塘汛之例。于下尾等六处。设立塘汛。程途径直近速。应如所请。从之。

○裁思恩府属之宾州州同。改上林县县丞。从广西巡抚杨超曾请也。

卷之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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