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卷之九百十二 

作者:【暂缺】 【9,893】字 目 录

肯实力妥办。并致有意外之虞。于军务甚有关系。高晋既往查其家产。伊家属及其亲族。断无不差觅急足、送信宋元俊之理。不可不严为防范。现已谕令高晋严密防查。但恐此旨未到以前。其江南家属等、业已寄信。则在江省难于查办。著传谕文绶、于自安徽赴川总要路口。密派妥人盘诘。如有宋元俊家书。该督存留。不可发往宋元俊处。该督务须妥密办理。毋令宋元俊知而疑惧。仍即遇便覆奏。

卷之九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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