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多白眼,
为白,离目上向,则白眼见,故“多白眼”。
为近利市三倍。
变至三成坤,坤为近。四动乾,乾为得。至五成噬嗑,故称市。乾三爻,为三倍。故“为近利市三倍”。动上成震,故其究为躁卦。八卦诸爻,唯震巽为耳。
其究为躁卦。
变到五成噬嗑,为市。动上成震,故“其究为躁卦”。明震内体为专,外体为躁。此上虞义。
坎为水,
宋衷曰:坎阳在中,内光明,有似于水。
有沟渎,
虞翻曰:以阳辟坤,水性流通,故“为沟渎”也。
为隐伏,
虞翻曰:阳藏坤中,故“为隐伏”也。
为矫輮,
宋衷曰:曲者更直为矫,直者更曲为輮,水流有曲直,故“为矫輮”。
为弓轮。
虞翻曰:可矫輮,故“为弓轮”。坎为月,月在于庚,为弓在甲,象轮,故“弓轮”也。
其于人也,为加忧,
两阴失心为多眚,故“加忧”。
为心病,
为劳而加忧,故“心病”。亦以坎为心,坎二折坤为心病。此上虞义也。
为耳痛,孔颖达曰:坎,劳卦也。又主听,听劳则耳痛。
为血卦,为赤。
孔颖达曰:人之有血,犹地之水,赤,血色也。
案:十一月,一阳爻生在坎,阳气初生于黄泉,其色赤也。
其于马也,为美脊。
宋衷曰:阳在中央,马脊之象也。
为亟心,
崔觐曰:取其内阳刚动,故心亟心也。
为下首,
荀爽曰:水之流,首卑下也。
为薄蹄,
《九家易》曰:薄蹄者在下,水趋下,趋下则流散,流散则薄弱,故“为薄蹄”也。
为曳。
宋衷曰:水摩地而行,故“曳”。
其于舆也,为多眚。
虞翻曰:眚,败也。坤为大车,坎折坤体,故为车“多眚”也。
为通,
水流渎,故“通”也。
为月,
坤为夜,以坎阳光坤,故“为月”也。
为盗。
水行潜窃,故“为盗”也。
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阳刚在中,故“坚多心”。刺,枣属也。此上虞义也。
孔颖达曰:乾、震、坎,皆以马喻。乾至健,震至动,坎至行,故皆可以马为喻。坤则顺,艮则止,巽亦顺,离文明而柔顺,兑柔说,皆无健,故不以马为喻也。唯坤卦利牝马,取其行不取其健,故曰牝也。坎亦取其行不取其健。皆外柔,故为下首。薄蹄,曳也。
离为火,
崔觐曰:取卦阳在外,象火之外照也。
为日,
荀爽曰:阳外光也。
为电,
郑玄曰:取火明也,久明似日,暂明似电也。
为中女,
荀爽曰:柔在中也。
为甲胄,
虞翻曰:外刚,故“为甲”。乾为首,巽绳贯甲,而在首上,故“为胄”。胄,兜鍪也。
为戈兵。
乾为金,离火断乾,燥而炼之,故“为戈兵”也。
其于人也,为大腹。
象日常满,如妊身妇,故“为大腹”。乾为大也。
为乾卦,
火日熯燥物,故“为乾卦”也。
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
此五者,皆取外刚内柔也。
其于木也,为折上穢。
巽木在离中,体大过死。巽虫食心,则折也。蠹虫食口木,故“上穢”。或以离火烧巽,故折上穢。此上虞义。
宋衷曰:阴在内,则空中。木中空,则上科穢也。
艮为山,
宋衷曰:二阴在下,一阳在上。阴为土,阳为木,土积于下,木生其上,山之象也。
为径路,
虞翻曰:艮为山中径路。震阳在初,则为大涂。艮阳小,故“为径路”也。
为小石,
陆绩曰:艮刚卦之小,故“为小石”者也。
为门阙,
虞翻曰:乾为门,艮阳在门外,故“为门阙”。两小山,阙之象也。
为果蓏,
宋衷曰:木实谓之果,草实谓之蓏。桃李瓜瓞之属,皆出山谷也。
为阍寺,
宋衷曰:阍人主门,寺人主巷,艮为止,此职皆掌禁止者也。
为指,
虞翻曰:艮手多节,故“多指”。
为拘,
虞翻曰:指屈伸制物,故“为拘”。拘旧作狗,上已为狗字之误。
为鼠,
虞翻曰:似狗而小,在坎穴中,故“为鼠”,晋九四是也。
为黔喙之属。
马融曰:黔喙,肉食之兽,谓豺狼之属。黔,黑也。阳元在前也。
其于木也,为多节。虞翻曰:阳刚在外,故“多节”。松柏之属。
兑为泽,
虞翻曰:坎水半见,故“为泽”。宋衷曰:阴在上,令下湿,故“为泽”也。
为少女,
虞翻曰:坤三索,位在末,故“少”也。
为巫,
乾为神,兑为通,与神通气女,故“为巫”。
为口舌,
兑为震声,故“为口舌”。
为毁折,
二折震足,故“为毁折”。
为附决,
乾体未圜,故“附决”也。
其于地也,为刚卤。
乾二阳在下,故刚。泽水润下,故“咸”。此上虞义。
朱仰之曰:取金之刚不生也。刚卤之地不生物,故“为刚卤”者也。
为妾,
虞翻曰:三少女,位贱,故“为妾”。
为羔。
羔,女使,皆取位贱,故“为羔”。旧读以震駹为龙,艮拘为狗,兑羔为羊,皆已见上。此为再出,非孔子意也。震已为长男,又言长子,谓以当继世、守宗庙、主祭祀,故详举之。三女皆言长中少,明女子各当外成,故别见之。此其大例者也。此上虞义。周易序卦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干宝曰:物有先天地而生者矣。今正取始于天地,天地之先,圣人弗之论也。故其所法象,秘自天地而还。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上系》曰:法象莫大乎天地。庄子曰: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春秋壳梁传》曰:不求知所不可知者,智也。而今后世浮华之学,强支离道义之门,求入虚诞之域,以伤政害民,岂非谗说殄行,大舜之所疾者乎!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荀爽曰:谓阳动在下,造生万物于冥昧之中也。
屯者,万物之始生也。
韩康伯曰:屯,刚柔始交,故为“万物之始生也”。
崔觐曰: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不序乾坤之次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则天地次第可知,而万物之先后宜序也。万物之始生者,言刚柔始交,故万物资始于乾,而资生于坤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
崔觐曰:万物始生之后,渐以长稚,故言“物生必蒙”。郑玄曰:蒙,幼小之貌,齐人谓萌为蒙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荀爽曰:坎在乾上,中有离象,水火交和,故为“饮食之道”。
郑玄曰:言孩稚不养,则不长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韩康伯曰:夫有生则有资,有资则争兴也。
郑玄曰:讼,犹争也。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九家易》曰:坤为众物,坎为众水,上下皆众,故曰“师”也。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有将,皆命卿也。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也。
崔觐曰:因争,必起相攻,故“受之以师”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韩康伯曰:众起而不比,则争无息。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韩康伯曰:比非大通之道,则各有所畜,以相济也;由比而畜,故曰“小畜”,而不能大也。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
韩康伯曰:履,礼也。礼所以适时用也。故既畜则须用,有用须礼也。
履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荀爽曰:谓乾来下降,以阳通阴也。姚信曰:安上治民,莫过于礼。有礼然后泰,泰然后安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韩康伯曰:否则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门同人,不谋而合。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崔觐曰:以欲从人,人必归已,所以成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崔觐曰:富贵而自遗其咎,故“有大”者“不可盈”。当须谦退,天之道也。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有谦德,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韩康伯曰:顺以动者,众之所随也。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利父事,备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子修圣道,行父之事,以临天下,无为而治。
有事然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荀爽曰:阳称大,谓二阳动升,故曰“大”也。
宋衷曰:事立功成,可推而大也。
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虞翻曰:临反成观,二阳在上,故“可观”也。
崔觐曰:言德业大者,可以观政于人也。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虞翻曰:颐中有物食,故曰“合也”。
韩康伯曰:可观,则异方合会也。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虞翻曰:分刚上文柔,故“饰”。韩康伯曰:物相合,则须饰以修外也。
致饰而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荀爽曰:极饰反素,文章败,故为“剥”也。
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
虞翻曰:阳四月,穷上,消姤至坤者也。
故受之以复。
崔觐曰:夫易穷则有变,物极则反于初。故剥之为道,不可终尽,而使之于复也。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崔觐曰:物复其本,则为诚实,故言“复则无妄”矣。
有无妄物,然后可畜,故受之大畜。
荀爽曰:物不妄者,畜之大也。畜积不败,故“大畜”也。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虞翻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崔觐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则可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虞翻曰:人颐不动则死,故“受之以大过”。大过否卦,棺椁之象也。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韩康伯曰:过而不已,则陷没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韩康伯曰:物极则变,极陷则反所丽。
有天地,
虞翻曰:谓天地否也。
然后有万物。
谓否反成泰,天地壹壶,万物化醇,故“有万物”也。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谓泰已有否,否三之上,反正成咸。艮为男,兑为女,故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咸反成恒,震为夫,巽为妇,故“有夫妇”也。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谓咸上复乾成遁,乾为父,艮为子,故“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谓遁三复坤成否,乾为君,坤为臣,故“有君臣”也。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否乾君尊上,坤臣卑下。天尊地卑,故“有上下”也。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错,置也。谓天、君、父、夫象尊,错上。地、妇、臣、子礼卑,错下。坤地道、妻道、臣道,故“礼义有所错”者也。此上虞义。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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