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雄兵不能進退,得還者什三四。契丹師遂陷德清,知軍、尚食使張旦及胡福等死者十四人。
契丹既陷德清,率衆抵澶州北,直犯大陣,圍合三面。宋李繼隆等整軍成列出禦。統軍順國王撻覽為床子弩所傷,中額而殞。契丹師大挫,退却不敢動。
十一月,宋真宗親駕澶淵。是時曹利用之書已通契丹,尋遣左飛龍使韓杞持國書偕至南朝,跪授書函,復以關南為請。宋帝曰:「所言歸地事極無名,若必邀求],朕當決戰耳!實念河北居人重有勞擾,歲以金帛濟其不足,朝廷之體固亦無傷。誓書不必具言,但令曹利用與韓杞口述茲事可也。」利用一再往返,乃許歲遺絹二十萬疋,銀一十萬兩,兩議遂定。契丹且請以兄禮事之。乃命李繼昌齎國書與姚柬之俱往]。契丹遣丁振奉誓書之宋。遂退師。自是不復侵邊矣。
宋真宗車駕至澶州,將止,寇準固請渡河,高瓊遂麾衞士進輦,至浮橋,瓊執撾築輦夫背],令亟行。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旗,諸軍皆呼萬歲,聲聞數十里,契丹相視怖駭。初,曹利用議和,面請宋帝歲賂金帛之數。宋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寇準召語之曰:「雖有勅旨,汝所許不得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將斬汝矣!」利用至契丹,果亦如數成約而還。兩議既定,尋即退師。
十二月朔,日食。
宋真宗至自澶州。
統和二十三年。春二月,宋遣孫僅使契丹,賀國母生辰。
秋八月,有星孛于紫微。
統和二十四年。
統和二十五年。夏五月朔,日食。
統和二十六年。
統和二十七年。
統和二十八年。夏六月,契丹遣使往宋告糴。宋詔雄州出粟二萬石,賤價賑之]。
冬十一月,契丹伐高麗國。高麗與女真合兵拒之,契丹兵敗。
統和二十九年。
統和三十年。秋八月朔,日食。
開泰元年。是年,契丹以幽州為析津府。
冬十二月朔,日食。
開泰二年。
開泰三年。夏六月朔,日食。
開泰四年。
開泰五年。
開泰六年。夏六月,彗出北斗。
開泰七年。春三月朔,日食。
開泰八年。
開泰九年。秋七月朔,日食。
太平元年。春二月,宋真宗崩,子仁宗立。
太平二年。
太平三年。
太平四年。
太平五年。冬十月朔,日食。
丁卯太平六年。冬十二月,宋龍圖待制孔道輔使契丹,有優人以文宣為戲,道輔艴然徑出,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輔還坐],且令謝。道輔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道輔何謝?」契丹君臣嘿然。又酌大巵謂曰:「方天寒,飲此可以致和氣。」道輔曰:「不和,固無害。」自是中國使至,不敢侮之。道輔,孔子四十五代孫也。
戊辰太平七年。春三月朔,日食。
夏四月,有星大如斗,聲如雷,自北流於西南,光燭天下,尾長數丈,久之,散為蒼白雲。
太平八年。春三月,契丹饑,流民之宋境上。宋仁宗曰:「皆吾赤子也,可不賑救之!」詔給以唐、鄧州間田,仍令所過州縣給食。
秋八月朔,日食。
太平九年。
太平十年。先是,后未歸政前,帝已長立,每事拱手。或府庫中需一物,必詰其所用,賜及文武僚庶者,允之,不然不與。
帝既不預朝政,縱心弋獵,左右狎邪與帝為笑謔者,太后知之,重行杖責,帝亦不免詬問。御服、御馬皆太后檢校焉。或宮嬪讒帝,太后信之,必庭辱帝。每承順,略無怨辭。好讀唐貞觀事要,至太宗、明皇實錄則欽伏,故御名連明皇諱上一字;又親以契丹字譯白居易諷諫集,召番臣等讀之。嘗云:「五百年來中國之英主,遠則唐太宗,次則後唐明宗,近則今宋太祖、太宗也。」或諸道貢進珍奇,一無所取,皆讓其弟。親政後方一月,太后暴崩,帝哀毀骨立,哭必嘔血。番漢羣臣上言山陵已畢,宜改元。帝曰:「改元吉禮也。居喪行吉禮,乃不孝子也。」羣臣曰:「古之帝王,以日易月,宜法古制。」帝曰:「吾契丹主也,寧違古制,不為不孝之人。」終制三年。
丞相耶律隆運,本漢人,姓韓,名德讓,太后有辟陽侯之幸,賜姓耶律,改名隆運。尋拜大丞相,封晉王。景宗崩,太后臨朝,隆運私事之。是時,太后年方三十,諸子尚幼,外無親援],雄傑角立,帝登大寶,皆隆運力也。帝念其功,父事之。隆運薨,帝為制,服其終始,眷遇如此。帝性英辨多謀,神武冠絕。遊獵時,曾遇二虎方逸,帝策馬馳之,發矢,連殪其二虎。又曾一箭貫三鹿。至於道釋二教,皆洞其旨。律呂音聲,特所精徹。承平日久,羣方無事,縱酒作樂,無有虛日。與番漢臣下飲會,皆連晝夕,復盡去巾幘,促席造膝而坐。或自歌舞,或命后妃已下彈琵琶送酒。又喜吟詩,出題詔宰相已下賦詩,詩成進御,一一讀之,優者賜金帶。又御製曲百餘首。幸諸臣私第為會,時謂之「迎駕」,盡懽而罷。刑賞信必,無有僭差。撫柔諸番,咸有恩信。修睦宋朝,人使饋送,躬親檢校。時黃河暴漲,溺會同驛。帝親擇夷坦地,復創一驛。每年信使入境,先取宋朝登科記,驗其等甲高低、及第年月。其賜賚物,則密令人體探。
宋真宗上仙,薛貽廓報哀入境,幽州急遞先聞。帝不俟貽廓至闕,集番漢大臣舉哀,后妃已下皆為沾涕,因謂宰臣呂德懋曰:「吾與兄皇未結好前,征伐各有勝負,洎約兄弟二十餘年,兄皇昇遐,況與吾同月生,年大兩歲,吾又得幾多時也?」因又泣。復曰:「吾聞姪帝聖年尚幼,必不知兄皇分義,恐為臣下所間,與吾違約矣。」後貽廓至闕,達宋帝聖意,喜謂后曰:「吾觀姪帝來意,必不失兄皇之誓。」復謂呂德懋曰:「晉高祖承嗣聖爺爺之力深矣!少主登位,便背盟約,皆臣下所惑。今姪帝必敦篤悠久矣。」又謂后曰:「汝可先貽書與南朝太后,備述妯娌之媛,人使往來,名傳南朝。」
又詔燕京憫忠寺特置真宗御靈,建資福道場,百日而罷。復詔沿邊州軍不得作樂。後因御宴,有教坊都知格守樂名格子眼,轉充色長,因取新譜宣讀,帝欲更遷一官,見本名正犯真宗諱,因怒曰:「汝充教坊首領,豈不知我兄皇諱字?」遂以筆抹其宣而止。燕京僧錄亦犯真宗諱,勅更名圓融。尋下令國中應內外文武百僚、僧道、軍人、百姓等犯真宗諱者,悉令改之。
詔漢兒公事皆須體問南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舉止,其欽重宋朝百餘事,皆此類也。末年染消渴病,多忌諱稱說死亡之人,雖帝之父母尊號,亦不得言之。病亟,乃驛召東平王蕭孝穆、上京留守蕭孝先赴闕,始以輔立之事而委之;次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屬之。又屬子宗真曰:「皇后事我四十年,以其無子,故命汝為嗣,我死,汝子母切毋殺之。」
六月三日,崩於上京東北三百里大斧河之行帳,年六十一,在位通太后臨朝凡四十九年。葬上京西北二百里赤山。諡曰天輔皇帝,廟號聖宗。
論曰:聖宗挺寬仁之姿,表夙成之質。年方幼沖,母后侵政。事歸當璧,元輔專功。澶淵之深入,蓋其母后與權臣之謀,非聖宗本意也。眷遇功臣,終始如一;慈孝之性,本自天然,亦守成之令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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