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 唐会要卷二十一

作者: 王溥6,593】字 目 录

欲随葬。亦宜听许。

元和九年五月。左金吾卫大将军郭钊奏。亡祖故尚父子仪。陪葬建陵。欲于坟所种植楸松。敕。如遇年月通便。陵寝修营。宜令所司。许其栽种。

诸陵杂录

让皇帝惠陵。在京兆府奉先县界。天宝元年正月葬。

承天皇帝顺陵。在京兆府咸阳县界。大历三年四月七日葬。

殇帝无陵号。在京兆府武功县。

孝敬皇帝恭陵。在河南府缑氏县界。上元二年八月十九日葬。初修陵。蒲州刺史李仲寂充使。将成。而以元宫狭小。不容送终之具。遽欲改拆之。留役滑泽等州丁夫数千人。过期不遣。丁夫恚苦。夜中投砖瓦。以击当作官。烧营而逃。遂遣司农卿韦机。续成其功。机始于隧道左右。开便房四所。以贮明器。于是撙节礼物。校量功程。不改元宫。及期而就。

奉天皇帝齐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元年建寅月六日葬。

宣懿太后韦氏福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惠安太后王氏寿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元昭皇后晁氏庆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昭宗太后王氏安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息隐太子建成陵。在京兆府长安县界。

恭懿太子?陵。在京兆府长安县界。

昭靖太子邈陵。在京兆府万年县界。

文敬太子謜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惠昭太子宁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庄恪太子永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恭哀太于倚陵。在京兆府昭应县界。

永徽二年四月。进献昭二陵令为从五品。丞为从七品。

景龙二年三月十一日敕。诸陵所使来往。宜令所支。预料所须。送纳陵署。仍令署官检校。随事供拟。不得差百户私备支承。

开元二年。昭成皇后靖陵在洛阳。上令舅希瓘往树碑。上曰。其文须取第一手。遂令魏知古宣旨。令中书侍郎苏颋为碑文。颋因极言帝王及后。礼无神道碑。近则天皇后。崇尚家代。犹不敢称碑。刻为述圣纪。且事不师古。动不合法。若靖陵独建。即陛下祖宗之陵。皆须追建。上从其言而止。

二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敕。诸陵使至先立封。封内有旧坟墓。不可移改。自今以后。不得更有埋葬。

大历十四年十月。代宗山陵。灵驾发引。上号送于承天门。见辒辌不当道。指丁未间。问其故。有司对曰。陛下本命在午。故不敢当道。上号泣言曰。安有枉灵驾而谋身利。乃命直午而行。

贞元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敕诸陵柏城四面。合各三里内不得葬。如三里内一里外旧茔。须合祔者。任移他处。

元和元年十二月。太常奏。隐太子章怀懿德节闵惠庄惠文惠宣靖恭恭懿昭靖九太子陵。世数已远。官额空存。今请除陵户外并停。从之。二年正月。停诸陵留守。四年闰三月二十八日。敕诸陵台令。每季集。宜令正衙辞见。八年七月。宗正卿王涯奏。永康兴宁顺三陵。及诸太子陵。并许三百步外任人兴墓。从之。

十五年二月。山陵使奏。准崇陵例。当使合置副使两员。李翱官是宗卿。职奉陵寝。按行陵地。公事已终。便请兼充副使。专于陵所勾当。从之。

太和八年七月。大雨雹。定陵东廊下。地裂一百三十七尺。深五尺。诏宗正卿李仍叔启告修塞。

会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敕节文诸陵柏栽。今后每至岁首。委有司于正月二月七月八月四个月内。择动土利便之日。先下奉陵诸县。分明榜示百姓。至时与设法栽植。毕日。县司与守茔使同检点。据数牒报。典折本户税钱。

文德元年。僖宗晏驾。以左仆射平章事孔纬充山陵使。祔庙毕。准故事不入庙。上遣中使日赴延英。合令依旧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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