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 唐会要卷四十二

作者: 王溥7,125】字 目 录

尺。有璇玑规。黄道规。月游规。天宿矩度。七曜所行。并备于此。转于六合之内。

第三仪名四游仪。元枢为轴。以连结玉衡。游筒而贯约规矩。又元枢北树北辰。南距地轴。傍转于内。又玉衡在元枢之间。而南北游。仰以观天之辰宿。下以识器之晷度。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

开元八年六月十五日。左金吾卫长史南宫说奏。浑天图空有其书。今臣既修九曜占书。要须量校星象。望请造两枚。一进内。一留曹司。许之。

九年。太史频奏日蚀。不效。诏改新历。沙门一行奏曰今欲创历立元。须知黄道进退。请更令太史测候。时率府兵曹参军梁令瓒。待制于丽正书院。因造游仪木样。甚为精密。一行乃上言曰。黄道游仪。古有其术。而无其器。以黄道随天运动。难用常仪格之。故昔人潜思。皆不能得。今梁令瓒创造此图。日道月交。莫不自然契合。既于推步尤要。望就书院。更以铜为之。庶得考验星度。无有差舛。从之。至十三年。造成游仪。又上疏曰。舜典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说者以为取其转运者为枢。持正者为衡。皆以玉为之。用齐七政之变。知其盈缩进退。得失政之所在。即古太史浑天仪也。自周室衰微。畴人丧职。其制度遗象。莫有传者。汉兴。丞相张苍。首创律历之学。至武帝。诏司马迁等。更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星度。与古不同。故唐都分天部。洛下闳运算转历。今赤道历星度。则其遗法也。后汉永元中。左中郎将贾逵奏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合。近太史官。一以赤道度之。不与天合。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辰晷度。与待诏星官考校。奏可。问典星待诏姚崇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甘露二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奏。以圆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日月行赤道。至牵牛东井。日行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此前代所共知也。是岁永元四载也。明年。始诏太史造黄道铜仪。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与赤道定差二度。史官以校日月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望日。铜仪黄道。与度运转难候。是以少终其事。其后。刘洪因黄道浑仪。以考月行出入迟速。而后世治历者。不遵其法。更从赤道命文。以验贾逵所言。差谬益甚。此治历者之大惑也。今灵台铁仪。后魏明元时。都匠解兰所造。规制朴略。度刻不均。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不置黄道。进退无准。此据赤道月行。以验入历迟速。多者或至十七度。少者仅出十度。不足以上稽天象。敬授人时。近秘阁郎中李淳风。着法象志。备载黄道浑仪法。以玉衡旋规。别带日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推月游。用法颇杂。其术竟寝。臣伏承旨。更造游仪。使黄道运行。以追列舍之变。因二分之中。以立黄道。交于轸奎之间。二至陟降二十四度。黄道之内。又施白道月环。用究阴阳朓朒之数。动合天运。简而易从。足以制器垂象。永传不朽。于是。上亲为制铭。置之于灵台。以考星度。二十八宿及中外官。与古经不同者。凡数十条。又诏一行与梁令瓒。及诸术士。更造浑天仪。铸铜为之。若圆天之象。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数。注水激轮。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二轮。络在天外。缀以日月。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匝。日东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凡二十九转有余。而日月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令仪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晦明朔望。迟速有准。又立二木人。于平地之上。前置钟鼓。以候辰刻。每一刻。作自然击鼓。每一辰。则自然撞钟。皆于柜中。各施轮轴。钩键交错。关锁相持。既与天道合同。当时甚称其妙。铸成。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置于武成殿前。以示百寮。无几。而铜铁渐涩。不能自转。遂收置于集贤院。不复行。

测景

仪凤四年五月。太常博士检校太史令姚元辩奏。于阳城测影台。依古法立八尺表。夏至日中测影有一尺五寸。正与古法同。调露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于周立测影台所得圭。长二尺七寸。

开元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命太史监南宫说。及太史官大相元太等。驰传往安南朗蔡蔚等州。测候日影。回日奏闻。数年伺候。及还京。与一行师一时校之。安南景。北极高二十一度六分。冬至日影。长在表北七尺九寸四分。春秋二分。影二尺九寸三分。夏至。影在表南三寸三分。(测影使者大相元太云。交州望极。纔出地二十余度。以八月自海中南望老人星。殊高。老人星下。众星粲然。其明大者。甚众。图所不载。莫辨其名。大率去南极二十度已上。其星皆见。自古浑天家。以为常没地中。伏而不见之所也。)蔚州横野军。北极高四十度。冬至。影一丈五尺八寸九分。春秋二分。影六尺六寸二分。夏至。影在表北二尺二寸九分。此二所为中土南北之极。其朗襄蔡许河南府滑太原等州。各有使住。并差不同。一行以南北日影校量。用句股法算之。大约南北极相去。纔八万余里。其诸州测影尺寸如左。林邑国。北极高十七度四分。(冬至。影在表北六尺九寸。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二尺六寸五分。夏至。影在表南五寸七分。)安南都护府。北极高二十一度六分。(冬至。影在表北七尺九寸四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二尺九寸三分。夏至。影在表南三寸三分。)朗州武陵。北极高二十九度五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五寸三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四尺四寸七分。夏至。影在表北七寸七分。)襄州。(恒春分。影在表北四尺八寸。)蔡州武津馆。北极高三十三度八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三寸八分。夏至。影在表北一尺三寸六分。)许州扶沟。北极高三十四度三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五寸。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三寸七分。夏至。影在表北一尺四寸四分。)河南府告成。北极高三十四度七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七寸一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四寸五分。夏至。影在表北一尺四寸九分。)汴州浚仪太岳台。北极高三十四度八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八寸五分。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五寸。夏至。影在表北一尺五寸三分。)滑州白马。北极高三十五度三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三尺。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五寸六分。夏至。影在表北一尺五寸七分。)太原府。(恒春分。影在表北六尺。)蔚州横野军。北极高四十度。(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五尺八寸九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六尺六寸二分。夏至。影在表北二尺二寸九分。)

地震

贞观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松丛二州地震。坏人庐舍。二十年九月十五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二十三年八月。晋州地震。坏人庐舍。压死者五十余人。三日。又震。十一月五日。又震。

永徽元年四月一日。地震。六月十二日。又震。上以晋地屡震。谓群臣曰。朕政教不明。使晋地屡有震动。侍中张行成曰。天阳也。地阴也。君象阳。臣象阴。君宜动转。臣宜安静。今晋州地震。弥旬不休。臣恐女谒用事。大臣阴谋。且晋州陛下本封。今地屡震。尤彰其应。曹愿深思远虑。以杜其萌。帝深然之。

九年三月丙辰。嶲州地震。昼夜八十震。坏庐舍。死伤者百余人。

十五年闰正月。京师地震半刻已下。

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八日。秦州地震。令右丞相萧嵩。致祭山川。又令仓部员外郎韦伯阳往宣慰。存恤所损之家。委随事处置闻奏。(先是。秦州百姓闻州西北地下殷殷有声。俄而地震。廨字及居人庐舍悉崩毁。地裂而复合。经时不定。压死官吏及百姓四千余人。)

至德元年十一月。河西地震。有声。坼裂陷庐舍。张掖酒泉尤甚。二年三月。河西又震。

大历四年二月十六夜。京师地震。有声如雷。

建中四年三月甲子。京师地震。生毛或白或黄。有长尺余者。其年五月辛巳夜。京师地又震。

贞元三年十一月。京师地夕三震。巢鸟惊散。东都蒲陕地并震。

四年正月庚戌。上御丹凤门。宣赦。是夕。京师地震。辛亥。又震。丁卯。又震。庚午。又震。诏修政以答天谴。癸酉。又震。乙亥。又震。是月。金州房州地震尤甚。江溢山裂。屋宇摧坏。至二月辛未。又震。甲申。又震。乙酉。又震。丙申。又震。己未。京师又震。庚午。又震。三月甲寅。又震。四月丙寅。又震。八月甲午。又震。其声如雷。上谓宰相曰。朕寡德数震。当修政道。以答灾谴。甲午。又震。

九年四月辛酉。京师地震。有声如雷。河中关辅尤甚。坏屋壁庐舍。或地裂涌出水。

十年夏四月戊申。京师地震。癸丑。又震。

十三年七月乙未。司天监奏。今日午时地震。从东来。须臾而止。

元和七年八月。京师地震。上谓宰臣曰。昨者地震。草树皆动摇。何祥也。宰臣李绛曰。在昔元元皇帝。以大圣明睿。通于天人之理。因周三川之震云。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人政乱也。人政乖错。则上感阴阳之气。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又孔子修春秋。所纪灾异。先地震日蚀。盖地载万物。日为君象。政有感伤。天地见眚。书之示戒。用儆后王。伏愿陛下勉励虔恭之戒。动以利万物绥万方为念。则变异自消。休征自致。

开成元年二月。京师地震。屋瓦皆堕。二年十一月乙丑。京师地震。

大中三年十一月。京师地震。振武。天德。灵武。夏州。盐州。皆奏地大震。坏军城庐舍。云迦镇使。及荆南押防秋兵马小使。并压死。傔卒死者数十辈。

十四年五月庚戌。京师地震。山谷禽兽惊走。

咸通八年五月丁未。河中晋绛三州地大震。庐舍压仆。伤人有死者。

干符三年。雄州奏。自六月地震。至七月不止。压伤人甚众。

日蚀

高祖朝四。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四年八月丙戌朔。六年十二月壬寅朔。九年十月丙辰朔。

太宗朝十五。 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九月庚戌朔。二年三月戊申朔。七月乙巳朔。三年八月己巳朔。四年正月丁卯朔。六年正月乙卯朔。九年闰四月丁卯朔。十一年三月丙戌朔。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十三年八月辛未朔。十七年六月己卯朔。十八年十月辛丑朔。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朔。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

高宗朝十二。 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干封二年八月己丑朔。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二年十一月甲午朔。三年十一月戊子朔。上元元年三月辛亥朔。调露二年四月乙巳朔。十一月壬寅朔。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十一月庚申朔。

天后朝十三。 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四年六月丁亥朔。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长寿元年九月丁亥朔。三年九月壬午朔。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证圣元年二月己酉朔。圣历三年五月乙酉朔。久视元年五月己酉朔。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三年三月壬戌朔。九月庚寅朔。

中宗朝二。 神龙三年六月丁卯朔。景龙元年十二月乙丑朔。

睿宗朝一。 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

元宗朝十七。 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开元三年七月庚辰朔。六年五月乙丑朔。七年五月己丑朔。九年五月乙巳朔。十二年闰十月壬辰朔。十七年十月丙午朔。二十年二月癸酉朔。八月辛未朔。二十一年十月己丑朔。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五载五月壬子朔。十二载六月乙丑朔。

肃宗朝二。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蚀既。大星皆见。至德元年十月辛巳朔。

代宗朝二。 大历三年三月己巳朔。四年正月庚午朔。

德宗朝七。 贞元三年八月辛巳朔。日有蚀之。有司奏。准礼。请伐鼓于社。未许。太常卿董晋奏曰。伐鼓于社。所以责群阴助阳光也。所宣诏命。不合经义。奏请不报。竟不伐鼓。六年正月戊戌朔。先是。有司奏。元日太阳亏。遂罢朝会。至时不蚀。百寮称贺。七年六月庚寅朔。先是。司天监奏。是日太阳亏。至时。以阴云不见。百寮称贺。八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上不视朝。司天监徐承嗣奏。据历数。合蚀八分。今退蚀三分。计减强半。准古。君盛明则阴匿而潜退。请宣示朝廷。编诸史册。诏付所司。十年三月壬寅。司天奏。四月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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