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 - 第一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

作者:【外国人物传记】 【47,614】字 目 录

立先生是现在的政务官,他对我们这一家很敬重,对叔叔也很好。我想请他推荐你由政府资助到英国去留学是很可能的。”

我觉得这些打算都很对,立即准备动身到波尔班达去。当时还没有铁路,坐牛车要五天才赶得到。我前面已经说过我是一个胆小鬼,然而那时候想到英国去的愿望完全占据了我,在这种愿望面前,胆怯竟为之消逝。我雇了一辆牛车坐到度罗基,从度罗基改骑骆驼,这样可以早一天赶到波尔班达。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骑骆驼赶路。

我终于到达波尔班达,向我叔叔行过礼,便把一切都告诉他。他考虑了一下,便说:“我不知道你到英国去和我们的宗教信仰是不是有冲突。我所听见的一切,使我发生了怀疑。我所遇见的那些大律师,我看不出他们的生活和欧洲人的有什么分别。他们对于饮食没有禁戒。他们嘴上永远离不开雪茄。他们穿的衣服,也象英国人一样丢人。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不久我就要去朝圣,而且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在我这风烛残年的时候,我怎么敢答应你远涉重洋到英国去呢?不过我不愿意拦阻你。最要紧的还是你母親的意见。如果她让你去,那么,祝你一路平安!告诉她我是不会干预这件事的。你会带着我的祝福一齐去的。”

“我对您的期望也就是这样,”我说,“现在我要设法争取母親的同意。不过,您能不能介绍我去见一见李立先生呢?”

“我怎么能这样做?”他说道。“但是他是一个好人。你可以告诉他你的親属关系,约他面谈一次。他一定会接见你,甚至还会帮助你。”

我说不上我的叔叔为什么不给我写一封介绍信。我有一种模糊的想法,以为他对我的英国之行所以那么勉强,不愿直接表示同意,是因为他认为出国是一种不合宗教信仰的行为。

我写了一封信给李立先生,他要我到他的住所去看他。他在上楼梯的时候接见了我;而且简单地说:“等你大学毕业以后再来见我吧。现在不能帮助你。”说完话他就匆匆忙忙地上楼去了。我本来已经做了妥善的准备才去见他,而且细心学好了几句话要对他说,见他的时候还向他深深作揖、合掌致敬。

可是这一切都是白搭!

我想到我妻子的首饰。我想到我的哥哥,我对他有很高的信仰。他为人极其慷慨,而且他象对自己的儿子一样爱我。

我从波尔班达回到拉奇科特,报告了一切经过。我还和约希吉相商,当然咯,他甚至建议必要的话宁可借债。我建议变卖我妻子的首饰,大概可以弄到二、三千卢比。我哥哥答应设法去弄钱。

然而我母親还是不愿意。她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有人告诉她,青年人到英国就会堕落。别的人又说他们是吃肉的;更有人说他们没有酒就不能生活。“你晓得这一切吗?”她问我。我说:“你不能信任我吗?我决不向你撒谎。我发誓不干这种事情。如果我有这样的危险,约希吉会议我去吗?”

“我可以信任你,”她说。“但是你已身在异国,叫我怎么放心得下?我的心都乱了,不晓得怎么办才好。我要问一问贝恰吉·史华密。”

贝恰吉·史华密本来属于莫德·班尼亚种姓,但现在已成为耆那教僧侣了。和约希吉一样他也是我们的家庭顾问。他倒帮了我的忙,说:“我要这个孩子庄严地许下三个愿,然后就可以让他走。”他给我监誓,我于是发誓不喝酒、不接触女人、不吃肉。发了这种誓言,我的母親便答应我出国了。

我就读的那所中学为我举行了欢送会。对于一个拉奇科特的青年人来说,到英国去确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我先写好了几句答谢的话,可是简直念不出口。我记得当我站起来致答词的时候,我的头是怎样的发昏,周身如何颤抖。

我既得了家长们的祝福,便动身到孟买去。这是我从拉奇科特到孟买的第一次旅行,由我哥哥伴送。然而好事多磨,我到孟买以后,又遇到了许多周折。

第十二章种姓身分被开除了

得到母親的许可和祝福以后,我便欢欢喜喜地到孟买去,离别了我的妻子和一个几个月的婴儿。然而一到孟买,便有几个朋友告诉我哥哥,说印度洋在六、七月间风浪很大,因为这是我的初次航行,他们要我等到十一月再走。还有人说最近有一艘轮船遇到暴风而沉没了。这使我哥哥感觉不安,他不肯冒险让我马上动身,他把我安置在孟买的一个朋友那里,便回拉奇科特去做他的事情去了。他把我的旅费委托给我的妻兄保管,并吩咐一些朋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尽可能给我一些照料。

我在孟买度日如年,常常做梦去英国。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种姓里的人对于我出国一事便议论纷纷。那时还没有哪个莫德·班尼亚种姓的人去过英国,如果我居然去了,我得加以说明:他们召开了一个种姓会议,传我出席。我参加了。我当时如何突然鼓足了勇气到那里去,我实在不明所以。但是我无所畏惧、毫不犹豫地出席了那次会议。赛德——我们族里的族长——是我们的一个远親,而且和我父親相处很好,这时却厉声对我说:

“照本族的意见,你去英国的打算是不妥当的。我们的宗教禁止航海远行。我们还听说到了那里如果不损害我们的宗教,便无法生活。去的人不得不和欧洲人同饮食!”

我回答说:“我并不认为到英国去是违背了我们的宗教。我到那里的目的是求学深造。而且我已庄严地答应我母親不做你们最害怕的三件事。我相信我的誓言能保障我的安全。”

“但是我们要告诉你,”那位族长反驳道:“在那里要保持我们的宗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我同你父親的关系,你应当听从我的忠告。”

“我知道那些关系,”我说道:“而且我把您当作我的长辈看待。但是这件事我无能为力了,我不能改变我去英国的决心。先父的朋友和顾问是一个很有学同的婆罗门,他并不反对我去英国,而家母和家兄也都准许我出国留学。”

“可是你竟敢不顾本种姓的命令吗?”

“我实在没有办法。我想种姓本身不应当干预这件事。”

这话激怒了那位族长。他斥责我,但我坐着不动声色。于是他便宣布他的命令:“从今日起,这孩子不应当被看作是本种姓的人了。谁要是帮助他或到码头去给他送行,就得交纳一卢比四安那的罚款。”

这个命令对于我并没有影响,我起身向那位族长告别。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哥哥会有什么反应。幸而他还很坚定,写信对我保证:不管那位族长的命令,他还是准许我出国。

然而这件事使我更急于要走。万一他们对我的哥哥施加压力发生了效果,那又怎么办?谁能担保不发生意外的事情?我正在为这种处境发愁的时候,听说有一位朱纳卡德的律师被召要到英国去执行业务,将于九月四日乘船启程。我去见我哥哥嘱托照应我的朋友们,他们也都同意我不应当错过同这位律师作伴的机会。时间已很匆促,我打电报请示我哥哥,他回电表示同意。我便向我的妻兄索取旅费,可是他竟提到那位族长的命令,说他担当不起丧失种姓身分的处分。我只好另找我家的一个朋友,要求他暂垫旅费和零用钱,并请他向我哥哥索还垫款。这位朋友不但满足了我的要求,而且还鼓励了我一番。我很感激他。我立刻拿出一部分钱去买船票,然后准备行装。还有一个朋友对航行很内行,他替我把衣服等物都准备停当。有一些衣服我还喜欢,有一些我根本不喜欢。领带我后来很爱用,当时却很厌恶。有一件短甲克我看很不庄重。但是当时一心要到英国去,这一切都管不了许多了。至于所携带的食物,则足够旅程之用而有余。我的朋友们帮我订的舱位和朱纳卡德那位律师特立安巴克莱·马兹慕达先生同一个房间。他们还把我介绍给他。他是一个上了年纪而饱经世故的人。我那时只有十八岁,初出茅庐,毫无经验。马兹慕达先生告诉我的朋友们不用为我操心。

九月四日我终于离开了孟买远航了。

第十三章终于到达伦敦了

我在船上一点也不觉得晕船。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却感到局促不安。我对侍者讲话都觉得难为情。我很不习惯用英文讲话,而除了马兹慕达先生以外,所有二等舱的乘客都是英国人。我不敢和他们交谈,因为当他们和我谈话的时候,我简直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即使听懂了,我也回答不了。我得先在心里打好腹稿才讲得出口。我不晓得怎样使用刀叉,而且不敢问明菜单上有哪些素菜。所以我一直不敢到餐厅里去吃饭,总是叫到房间里来吃,而这些菜主要的全是甜品和水果,这些东西我自己都带了。马兹慕达先生却没有什么困难,他和每一个人都合得来。他常常在甲板上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我却成天躲在房里,只有等到人很少的时候,才敢走上甲板。马兹慕达先生一直劝导我多和乘客们来往,多和他们随便谈谈。他告诉我,当律师的应有悬河之口,还为我叙述他的业务经验。他劝我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讲英文,不要怕讲错,因为这对于应用一种外国语言显然是无可避免的。然而怎么说我也克服不了我的羞涩。

有一个英国旅客待我很好,他拉我攀谈起来。他的年纪比我大。他问我吃了什么,做什么的,上哪儿去,为什么害羞等等一连串的问题。他还劝我到餐厅吃饭。他笑我坚持不吃肉,当我们经过红海的时候,他用一种友好的口吻说:“现在当然不成问题,但是到了比斯开湾,恐怕你就得修正你的决定了。而且英国是那么冷,如果不吃肉就无法生活。”

“可是我听说人们不吃肉也能在那里生活,”我说道。

“我告诉你,这是瞎扯,”他说。“就我所知,那里的人没有一个不吃肉的。难道你不明白我并没有叫你喝酒吗,虽然我自己是喝酒的?可是我认为你应当吃肉,因为不吃肉便活不下去。”

“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庄严地答应了我母親不吃肉,所以我连想都不敢想要吃肉。如果不吃肉确实活不了,我宁肯回印度去,也不能因为要在那里住下去而吃肉。”

我们终于进入了比斯开湾,然而我并不觉得需要吃肉或喝酒。有人劝我准备一些不吃肉的证件,我就请那位英国朋友给我开一份,他高兴地给了我一份证书,我把它珍藏了很久。然而后来我知道连肉食者也可以弄到这种证书,它对于我就完全丧失了它的魅力了。如果我说的话都不能算数,弄到一份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不管怎样,就我记忆所及,我们终于在一个星期六到达了南安普顿。我在船上穿的是一套黑西服,朋友们给我买的那套白法兰绒,我是特意留到上岸时才穿的。我原来以为上岸的时候穿白衣服比较体面,所以我就穿上了那套法兰绒衣服。那时已经是九月的最后几天了,上岸以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穿这种衣服。我把所有的衣箱和钥匙都交给格林德利公司的代理人托运,因为我看见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自己也就照办了。

我带了四封介绍信,分别给皮·捷·梅赫达医师,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兰吉特辛吉親王和达达巴伊·瑙罗吉。船上有人劝我们住到伦敦的维多利亚旅馆。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接受了这个意见住到那个旅馆里去。只有我一个人穿白衣服这件事,使我越想越不好受。到了旅馆以后才晓得我的东西要到第二天才能够从格林德利公司那里取出来,因为那天正是星期天,这使我更为局促不安。

我在南安普顿给梅赫达医师发了一封电报,他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便来看我。他热烈地欢迎我,却笑我还穿着法兰绒的衣服。我们谈话的时候,我无意中拿起他的礼帽,要试试它多么光滑,因为不懂得纹理,竟用手把绒毛弄乱了。梅赫达看见我这种行为,多少有些生气。他想阻止我,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是对于未来的一个警告,这是我学习欧洲礼节的第一课。梅赫达医师幽默地给我详细讲解起来,他说:“不要摸别人的东西:第一次见面,不要象我们在印度常常做的那样问许多问题;不要高声讲话;对别人讲话的时候,不要象我们在印度那样老是称呼他‘先生’①;只有仆人和属下的人才这样称呼他们的主人。”诸如此类。他还告诉我住旅馆很花钱,劝我最好住在私人的家里。我把这事情拖到星期一才考虑。

①英文sir还含有“老爷”之意——译注。

马兹慕达先生和我都觉得住旅馆很难过,而且也很贵。不过,同船有一个来自马耳他的信德人已经和马兹慕达先生交上了朋友,对于伦敦,他不算是一个生客,他答应帮我们找几间房。我们自然同意了。到了星期一,我们一拿到行李,付了房钱,便搬到那位信德友人替我们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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