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传 - 第二部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

作者:【外国人物传记】 【54,716】字 目 录

倒,这就是赖昌德巴伊的生活上的接触;托尔斯泰的著作《天国在你的心中》;和鲁斯金的书《直到这最后的一个》。但是它们各有适当的位置。

第二章我怎样开始生活

我哥哥对我抱着很大的希望。他有很大的名利慾望。他是一个宽宏大量、待人宽厚的人,性情也很朴实,因此他的交游很广,他希望从中可以为我招揽一些顾客。他还以为不久我的业务就会飞黄腾达起来,因此他便听任家中费用日趋沉重。为了给我准备好开业的园地,他不煞费苦心,百般经营。

我所属的种姓因为我出国而掀起的轩然大波,在我回国以后,还在兴风作浪。种姓里分成两派,一派马上恢复了我的种姓身分;另一派依然坚决要把我摈绝于种姓之外。我哥哥为了讨好前一派,在我回到拉奇科特以前把我带到纳西克的圣河里洗了一个澡,一回到拉奇科特,又摆设了种姓之宴。这些做法我都不以为然。但是由于哥哥对我的爱护是没有边际的,而我对他的尊敬也不减于他的厚爱,我便机械地按他的愿望行事,把他的意志当作金科玉律。这样,我恢复种姓身分的一场风波就算过去了。

我从来就不想向拒绝恢复我的种姓阶级身分的那一部分人要求他们准许我的请求,我对于那一部分人的首领也不觉得有什么怨隙。他们中间也有不喜欢我的,但我极力避免伤害他们的威情。我十分尊重开除种姓身分的成规。根据这些规矩,所有我的親戚,包括我的岳父母,甚至我的姊姊和姊夫,都不能招待我,就是在他们家里喝一杯水也不行。他们都打算悄悄地破除这种禁例,这却和我不肯背着人做事的脾气大相径庭。

正因为我的行为谨慎,所以我一直并不感觉受到种姓所加于我的麻烦;其实,就是把我看成是种姓异己的那一部分人,待我也是非常和气的。他们甚至在事务上帮助我,而不盼望我为种姓做什么事情。我相信这些可喜的事都是从我的不抵抗来的。假如我闹着要恢复种姓身分,假如我把这个种姓分成更多的派别,假如我触犯了种姓首领,他们一定会报复,这样,我从英国回来,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安然无事,而把自己陷于一场斗争的漩涡里或者陷入走向虚伪的一派。

我和妻子的关系,还是不很满意。我在英国虽然也算见过了世面,但是我的妒忌心理并没有治好。我在每一件小事情上都是神经过敏和捕风捉影,因此我所有的美好愿望都无由实现。我本来打算帮助她学习,使她能读能写,但是我的情慾一直在作梗,而她就得由于我自己的缺点而吃亏。有一次我甚至要她回娘家去,等到她很难过的时候才接她回来。后来我才明白,这都是由于我的无聊。

我本来就打算在儿童教育的问题上进行一些改革。我有几个侄儿,我去英国的时候留在家里的儿子,现在也快四岁了。我希望教这些孩子体育,增强他他的身体,而且由我親自加以指导,使他们更有好处。这一点,我得到了哥哥的支持,我的努力多少也有些成绩。我非常愿意和孩子们在一起,和他们玩耍讲笑话的习惯一直到今天我还保持着。从那时起,我总以为我应当作一个良好的儿童教师。

在饮食的问题上,显然是需要“改革”的。茶和咖啡在我们家里已经有了它们的位置。我哥哥以为我回来以后,应该保持一点英国气派,因此,瓷器之类的东西,从前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才使用,现在竟变成家常用具了。我的“改革”是锦上添花。我提倡吃麦片粥,从可可代替茶和咖啡,其实是在茶和咖啡之外加上可可。皮靴和皮鞋①早就有了,我却加上了西服,使欧化更加彻底。

①一般印度人通常是赤脚,讲究一点的穿木履或拖鞋,穿上皮鞋就算是欧化了——译注。

开销就这样增加了。新鲜的东西每天都在增添。我们总算把一只白象拴在门口了,可是我们拿什么来供养它呢①?票在拉奇科特执行律师业务,一定会惹人笑话。我连一个合格律师的知识都没有,可是我却指望能得十倍于人的收入!没有这样愚蠢的诉讼人会来找我。就是有这样的人,难道我还能在无知之上再加上自大和欺骗,以增加我对世人所担负的债责吗?

朋友们劝我到孟买去住一些时候,以便在高等法院里获得一点经验,研究一下印度的法律,就能力所及地弄一点线。

我接受了这个意见到孟买去了。

我在孟买开始当家了,雇了一个和我一样无能的厨子。他是一个婆罗门,我不是把他当作一个仆人,而是把他当作一家人看待。他有时用水冲身,但从来没有认真洗过自己的身体,他穿的“拖地”是脏的,他戴的圣丝②也是脏的,‘他对于印度教的经典也是一无所知。可是我怎样才能找到更好的厨子呢?“那么,罗维商卡(这是他的名字),”我有时问他:“你不会做饭倒也情有可原,但是你总该懂得日常的礼拜吧③?”

“礼拜呀,先生!耕犁就是我们的礼拜,铲子就是我们日常的仪式。我就是这么一个婆罗门。我是靠你的慈善过活的,不然,我当然只有去种地了。”

①凡是产象的国家,一般人都以白象为神象,必须加以特殊供养——译注。

②印度教徒前三种种姓的男子,即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举行宗教仪式,在身上戴着一根绳子(有的套在臂上,有的套在脖子上),称为“圣丝”(sacredthread),以却邪去病——译注。

③婆罗门(brahman)为印度教徒中最高的一个阶级,古时候的婆罗门多为僧侣祭司,善占卜训诲,算是懂得典籍的有学问的人。厨子被认为是一种洁净的职业,一般说来只有婆罗门才能从事这种职业——译注。

于是我不得不兼做罗维商卡的教师。我有的是时间。我开始自己做一顿饭,并且采用英国人素食烹饪的经验。我买了一个炉子,开始和罗维商卡奔走于厨房之间。我自己本来没有不和不同种姓的人一起吃饭的禁忌,罗维商卡,也不受这种陈规的约束,所以我们能够无拘无束地一齐生活。我们当中唯一的障碍就是罗维商卡一直改变不了他那肮脏的习气,饮食怎么也弄不干净!

然而,因为没有收入来维持不断增长的费用,我在孟买最多只能住上四、五个月的时间。

我就是这样开始生活的。我发觉当律师是一种苦差事——有其名而无其实。我感觉到自己的责任太重大了。

第三章第一宗案子

我在孟买的时候,一方面着手研究印度法律,另一方面则开始实验饮食方法,和我一起进行实验的,还有一个朋友叫做维尔昌德·甘地。我的哥哥则极力为我招揽生意。

研究印度法律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民事诉讼法我怎么也钻不进去,可是学习见证法的情况就不是这样。维尔昌德·甘地正在准备参加讼师考试,他常告诉我有关律师和辩护士的各种情形。他总是说:“费罗泽夏爵士的才能就在于他有精湛的法律知识。他能背诵见证法,并且知道第三十二节所有的案例。巴德鲁丁·铁布告非凡的辩才则引起了法官的敬畏。”

象这一类豪迈的故事却使我自馁起来。

他接着说:“当一个律师,这样混上五年或七年,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签订合约充当辩护士。你要能够独立经营三年,就算你是幸运了。”

开销逐月在增长。门外挂着律师的招牌,屋里却在忙于准备执行律师业务,这种事情我实在干不了。因此我就不能专心研习。我对于见证法发生了一些爱好,还以深切的兴趣阅读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受理案子。我无能为力的情况是无法形容的,简直就象新嫁娘新入婆家的门一样!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受了一个叫做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小案子”。有人告矫我说:“你得出一份佣金给中间人。”我坚决拒绝了。

“但是连刑事大律师某某先生每月收入虽达三、四千卢比之多,也得出这种佣金哩!”

“我犯不着和他竞争,”我反驳道。“一个月要有300卢比的收入,我就心满意足了。我父親收入也不过这么多呢。”

“但是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孟买的费用贵得惊人。你得认真一点才行。”

我坚定不移,未付佣金,但是照样接受了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案子,我只收他30卢比的费用。这件案子看起来不用一天的功夫就可以了结了。

这是我在小案法庭上的初出茅庐。我为被告辩护,因此就得盘问原告的见证人。我站起来了,可是心惊胆战。我的头在旋转,我觉得整个法庭似乎也在旋转,我竟想不出问题来诘问。法官一定觉得好笑,辩护士无疑地都在那里看洋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坐下,告诉代理人说我不能受理这件案子,请他最好去找巴德尔,并把我所收的费用退回去。巴德尔先生果然被请来了,收费51卢比。当然咯,这件案子对他来说是易如反掌的。

我匆匆忙忙从法庭里退出来,不晓得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但是我自感惭愧,决定除非有足够的勇气,不再受理案子。果然,我去南非以前,再也没有去过法庭。我做这个决定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必要的事情罢了。谁也不会那么愚蠢,肯把案子委托给我而只有败诉之一途!

然而孟买还有一件案子待我处理。那是一件尚待起草的“状子”。有一个贫苦的穆斯林,他在波尔班达的土地被没收了。他跑来找我,象个孝顺的儿子找他慈爱的父親。他的案子看来没有什么指望,不过我还是答应为他草拟一份状子,印刷费由他自己负担。我拟好以后,就正于朋友,他们都很赞许,这多少使我感觉有了信心,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能力写状子,事实上我也确是这样。

如果我能免费为人写状子,我的业务就会兴盛起来。然而这是无济于事的。于是我想找个教员的差事。我的英文程度还算不错,而且我也很愿意到学校去教新生的英文。这样我至少可以弥补一部分开销。我看见报纸上有一则广告说:“征聘英文教员,每日授课一小时,月薪75卢比。”这个广告是一家有名的中学刊登的。我申请应征,并应约去面谈。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里去,可是校长一发现我不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他便抱歉地拒绝了我的申请。

“可是我是在伦敦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及格的,拉丁文是我的第二外国语。”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一个大学毕业生。”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失望地搓着双手。我哥哥也很为我操心。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在孟买再住下去是没有用了。我应当住到拉奇科特去,我哥哥自己就是一个小讼师,他可以给我一些起草呈文和状子之类的工作而且在拉奇科特既然有了一个家,不在孟买另起炉灶就可以节省许多钱。我赞成这个建议。在孟买住了六个月之后,我的小家当就这样收摊了。

我在孟买时天天都到高等法院去,可是说不上在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我还没有足够的知识学习很多东西。我常常听不懂案情而打瞌睡。里面还有别的人也这样陪伴着我,这就大大减轻了我的惭愧心情。后来我连羞愧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我知道在高等法院里打瞌睡已成为时髦的事情。

如果这一代也有人象我在孟买那样当个没有收入的律师,我要向他们介绍一点点有关生活的实际观念。当时我虽然是住在吉尔关,我几乎没有坐过马车或电车。徒步到高等法院已成为我的习惯。走一趟足足要花费四十五分钟,当然咯,回家的时候我还是步行。我已习惯于酷热的阳光。我这样步行来回于法院,确实节省了好些钱,而当我在孟买的朋友们常常病倒的时候,我却不记得在那里生过什么病。即使在我开始赚钱以后,我还是保持着徒步往来于事务所的习惯,因而我也一直由于这种习惯得了益。

第四章头一次打击

我失望地离开了孟买,回到拉奇科特去建立我自己的事务所。这里我的收入倒还差强人意。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有300卢比的收入。这一点工作与其说是我自己的本领,不如说是得力于朋友的帮忙,因为我哥哥的伙伴已经有了一个颇有基础的业务。所有真正重要的、或者他认为重要的呈文,全都送到大律师那里去。送到我这里来写的,都是他的贫苦的当事人的呈文。

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已和在孟买认真坚持不给回扣的原则妥协了。据说这两种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孟买回扣是扣给中间人的,这里却是付给分办案子的辩护士;而且这里和孟买的情形一样,所有的律师全都无例外地拿一定价率的收入付回扣。我哥哥的理论,我无法辩驳。他说:“你要晓得,我是和另一个辩护士合伙的。我总是愿意把我们所受理的、你又能够对付的案件都分给你去办,如果你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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