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之一,那么,工资是收入的一项恒久性分支,而利润则根本不是收入的一个分支。一旦企业家的作用已经完成,它就会立即从企业家的手中溜走。它附着于新事物的创造,附着于未来的价值体系的实现。它既是发展的产儿,也是发展的牺牲品。
没有发展就没有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发展。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还要补充一句,没有利润就没有财富的积累。至少不会有我们所目睹的这样宏伟的社会现象——这确实是发展的后果,认真说是利润的后果。如果我们略而不计地租和就狭义而言的储蓄的资本化——对这些我们不认为有很大的作用——而且最后,如果我们把发展在其反响和机遇中投掷到许多个别人怀里的意外财物(这种意外财物的确都是暂时的,但如果不被消费掉,它们也可能导致财物的积累)也略而不计,那么,财富积累的最重要来源依然存在,很多财产由此而生。未消费掉的利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储蓄,因为它并未对惯常的生活标准有任何侵蚀。因此我们可以说,是企业家的行动创造了绝大部分的财产。据我看来,实际生活令人信服地证实了财富的积累来自利润。
虽然在本章内我听任读者把资本的利息,同工资和地租一起,列为生产性开支,但在考察时我却把除去工资与地租之后的整个剩余似乎都当成是企业家的所得了。事实上企业家仍须为资本付出利息。也许我不会因为把一笔钱起先指为利润继而又指为利息而受到责备,但让我特别申明一下,我在后边还会就这一点加以充分的阐明。
利润的大小,并不象循环流转中各项收入的量度那样,可以明确决定。特别不能认为,正象循环流转中成本的各项要素那样,利润的量度刚好足以确切地引发“必需的企业家服务或活动量”。这样一个数量,在理论上是可以决定的,但不存在。在一定时间内实际获得的利润总额以及个别企业家实现的利润,可能远较足以引发实际起作用的企业家服务或活动量所必需的数额要大得多。的确,这个总额往往是估量过高了。的确,必须记住,即使是显然不相称的个人成就也自有其作用,因为取得这种成就的可能性发挥着一种更大的激励作用,它比起理应按该利润量乘以概率系数之积来标志的那个激励作用还要大一些。对于那些沿有实现试种前景的企业家来说,这种前景也似乎是具有吸引力的“报酬”。然而,十分清楚的是,在许多场合,较小的利润量,尤其是较小的总利润量,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同样十分清楚的,在这里,服务(指企业家的活动——校者注)质量和个人成就之间的关联,比起例如专业性劳动市场上的情况来,要微弱得多。这一点不仅对于赋税理论来说是重要的——即使这一要素的重要性在实际上只限于需要考虑“资本积累”,从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的供应的增长这个意义上来说——;而且也说明了企业家的利润为什么能够那么相对容易地被剥夺掉,以及为什么“领薪水的”企业家,比方说经常起企业家作用的工业经理,一般能够满足于远较利润全部数额为小的报酬。生活越是合理化,平均化,民主化,个人与某些具体人(特别是就家庭范围而言)或具体物(一个具体的工厂或一栋祖传的宅第)的关系越是短暂,我们在第二章中所列举的许多动机就会越加丧失它们的重要性,而企业家对利润的把握也就会更加不牢靠。这一进程与发展之日益“自动化”是并行的,后者又往往趋向于削弱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
今天,如同过去对这一社会进程的源头尚不认识的时代一样,企业家的作用不仅是经济体系不断改组的运转工具,而且也是包含社会上层在内的各种要素发生连续变化的传递手段。成功的企业家在社会上的地位上升,他的家人的地位也一同上升,他们由于他的成就而获得不直接依赖于他们各自的作为的地位。这是在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们在社会阶梯上得以上升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这一进程是靠在竞争中摧毁旧的企业以及依附于这些旧企业的一切存在,所以,总是相应地伴随着一个没落、丧失社会地位、被淘汰的过程。这种命运也威胁着那些势力处在衰微中的企业家,或继承其财富却无其才干的子嗣。这不只是因为竞争的机制不容许有持续的剩余价值,因而一切利润总要枯竭,甚至还通过正是作为这种机制的推动力的追求利润的[jī]情去消灭它;而且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事情总是要这样发生,那就是,企业家的成功体现于他对企业拥有所有权;该企业通常由其子嗣继续经管,并很快就变成了因袭行业,直到为新的企业家所取而代之。美国有一句谚语说:三代之内,兴而复衰,信然。例外的情况是鲜见的,而衰落得更快的情况倒多得足以与这种例外的情况相抵而有余。因为企业家、企业家的子嗣和親属层出无穷,司空见惯,所以舆论以及关于社会斗争的论述措辞,容易忽视这些情况。这些“富人们”于是形成了脱离生活斗争的一个继承人阶层。事实上,这个社会的上层有如旅馆,里边的确住满了人,但那些住客总是变动不息的。他们之中有许多人来自下层,多到我们当中很多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情况。于是乎我们又面临了一些更进一步的问题,只有解决了那些问题,我们才能看到资本主义竞争制度及其社会结构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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