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些,紧凑些,总可以让内在的复沓多些。
新诗的初期重在旧形式的破坏,那些白话调都趋向于散文化。陆志韦先生虽然主张用韵,但还觉得长短句最好,也可见当时的风气。其实就中外的诗体(包括词曲)而论,长短句都不是主要的形式;就一般人的诗感而论,也是如此。现在新诗已经发展到一个程度,使我们感觉到“匀称”和“均齐”还是诗的主要的条件;这些正是外在的复沓的形式。但所谓“匀称”和“均齐”并不要像旧诗——尤其是律诗——那样凝成定型。写诗只须注意形式上的几个原则,尽可“相体裁衣”,而且必须“相体裁衣”。
归纳各位作家试验的成果,所谓原则也还不外乎“段的匀称”和“行的均齐”两目。段的匀称并不一定要各段形式相同。尽可甲段和丙段相同,乙段和丁段相同;或甲乙丙段依次跟丁戊己段相同。但间隔三段的复沓(就是甲乙丙丁段依次跟戊己庚辛段相同)便似乎太远或太琐碎些。所谓相同,指的是各段的行数,各行的长短,和韵脚的位置等。行的均齐主要在音节(就是音尺)。中国语在文言里似乎以单音节和双音节为主,在白话里似乎以双音节和三音节为主。顾亭林说过,古诗句最长不过十个字;据卞之琳先生的经验,新诗每行也只该到十个字左右,每行最多五个音节。我读过不少新诗,也觉得这是诗行最适当的长度,再长就拗口了。这里得注重轻音字。如“我的”的“的”字,“鸟儿”的“儿”字等。这种字不妨作为半个音,可以调整音节和诗行;行里有轻音字,就不妨多一个两个字的。点号却多少有些相反的作用;行里有点号,不妨少一两个字。这样,各行就不会像刀切的一般齐了。各行音节的数目,当然并不必相同,但得匀称的安排着。一行至少似乎得有两个音节。韵脚的安排有种种式样,但不外连韵和间韵两大类,这里不能详论。此外句中韵(内韵),双声叠韵,阴声阳声,开齐合撮四呼等,如能注意,自然更多帮助。这些也不难分辨。一般人难分辨的是平仄声;但平仄声的分别在新诗里并不占什么地位。
新诗的白话,跟白话文的白话一样,并不全合于口语,而且多少趋向欧化或现代化。本来文字也不能全合于口语,不过现在的白话诗文跟口语的距离比一般文字跟口语的距离确是远些;因为我们的国语正在创造中。文字不全合于口语,可以使文字有独立的地位,自己的尊严。现在的白话诗文已经有了这种地位,这种尊严。象征诗的训练,使人不放松每一个词语,帮助增进了这种地位和尊严。但象征诗为要得到幽涩的调子,往往参用文言虚字,现在却似乎不必要了。当然,用文言的虚字,还可以得到一些古色古香;写诗的人还可以这样做的。有些诗纯用口语,可以得着活泼亲切的效果;徐志摩先生的无韵体就能做到这地步。自由诗却并不见得更宜于口语。不过短小的自由诗不然。苏联玛耶可夫斯基的一些诗,就是这一类,从译文里也见出那精悍处。田间先生的《中国农村的故事》以至“诗传单”和“街头诗”也有这种意味。因为整个儿短小的诗形便于运用内在的复沓,比较容易成功经济的强烈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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