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35 靖海志 - 卷四

作者:【暂缺】 【14,046】字 目 录

都司洪先春率舟師擊之,而以把總許心素、陳文廉為策應。鏖戰一日,勝負未決。會海潮夜生,心素、文廉船漂泊失道。賊暗度上山,詐為鄉兵出先春後。先春腹背受敵,遂大敗,身被數刀。然芝龍故有求撫之意,欲微達於我兵,乃舍先春不追,獲盧游擊不殺。又自舊鎮進至中左所,督師俞咨皋戰敗,縱之走。中左人開城門求不殺,芝龍約束麾下,竟不侵擾。

警報至泉州,知府王猷知其詳,乃曰:『芝龍之勢如此,而不追、不殺、不焚掠,似有歸罪之萌。今勦難猝滅,撫或可行。不若遣人往諭退舟海外,仍許立功贖罪,有功之日優以爵秩』。興泉道鄧良知從之,遣人諭意。

懷宗崇禎元年春正月,工科給事顏繼祖劾福建總兵俞咨皋下獄。初,巡撫朱欽相招撫海寇楊六、楊七等。鄭芝龍求返內地,楊六紿其金不為通,遂流劫海上。繼祖上言:『海盜鄭芝龍生長於泉,聚徒數萬,劫富施貧,民不畏官而畏盜。總兵俞咨皋招撫之議,實飽賊囊。舊撫朱欽相聽其收海盜楊六、楊七以為用。夫撫寇之後必散於原籍,而咨皋招之海,即置之海。今日受撫,明日為寇,昨歲中左所之變,楊六、楊七杳然無蹤,咨皋始縮舌無辭。故閩帥不可不去也』。疏入,逮咨皋下於理。

三月,禁漳泉人販海。芝龍縱掠福建、浙江海上。

六月,兵都議招海盜鄭芝龍。

九月,鄭芝龍降於巡撫熊文燦。工科給事顏繼祖言:『芝龍既降,當責其報效』。從之。

二年春二月,海盜李魁奇伏誅。魁奇本鄭芝龍同黨,芝龍忌之,擊斬粵中。

夏四月,廣東副總兵陳廷對約鄭芝龍勦盜。芝龍戰不利,歸閩。不數日,寇大至,犯中左所近港,芝龍又敗。寇夜薄中左所。

四年春正月,上召廷臣及各省監司於平臺,問福建布政使吳暘、陸之祺:『海寇備御若何』?暘曰:『海寇與陸寇不同,故權撫之。但官兵狃撫為安,賊又因撫益恣,致數年未息』。上曰:『前撫李魁奇,何又殺之』?暘曰:『魁奇非芝龍比,即撫終不為我用。今鐘斌雖撫,亦反側不可保也』。上問:『實計安在』?祺曰:『海上官兵肯出死力,有司團練鄉兵,多設火器,以守為戰,勦之不難』。上問巡撫熊文燦,暘曰:『文燦才膽俱優,但視賊太易,故前有吉了之敗』。祺曰:『鍾斌與鄭芝龍勢不兩立,七月閒斌擾福州,撫臣計誘往泉州。前聞撫臣同芝龍討賊,僇其兄,賊遁去』。問廣東布政使陸問禮,對曰:『廣東海寇俱自福建至,舟大而多火器,兵船難近,但守海門勿令登陸,則不為害』。

五年冬十一月,海盜劉香老犯福建小埕,游擊鄭芝龍擊走之。

六年夏六月,海盜劉香老犯長樂。

七年夏四月,海盜劉香老犯海豐。

十二月,總督兩廣熊文燦奏道將信賊目陷。時文燦令守道洪雲蒸、巡道康承祖、參將夏之本、張一傑往謝道山招劉香老,被執。上以『賊渠受撫,自當聽其輸誠,豈有登舟往撫之理?弛備長寇,尚稱未知,督臣節制何事』?命巡按御史確覈以聞,已令文燦戴罪自效。

八年夏四月,福建游擊鄭芝龍合粵兵擊劉香老於田尾遠洋。香老脅兵備道洪雲蒸出船止兵。雲蒸大呼曰:『我矢死報國,亟擊勿失』!遂遇害。香老勢蹙,自焚溺死。康承祖、夏之本、張一傑脫歸。

八月,香老家屬六十餘人、部屬千餘人至黃華,降於溫處參軍。

十三年秋八月,加福建參將鄭芝龍署總兵。芝龍既俘劉香老,海氛頗息;又以海利交通朝貴,寢以大顯。

十六年冬十一月,設南贛兵三千,以副總兵鄭鴻逵統之。

十七年春正月,前兵科都給事中曾應遴薦副總兵鄭鴻逵緩急可用,詔益南贛兵二千,命鴻逵鎮守。踰年,鴻逵以舟師守鎮江,我大清兵南下,潰歸。鄭芝龍降。

谷應泰曰:海上亡賴奸民多相聚為盜,自擅不討之日久矣。蓋以魚鹽蜃蛤商舶往來剽掠其間者累千金,利則乘潮上下,不利則嘯聚島中,儼然以夜郎、扶餘自大,東南邊徼益騷然苦之矣。

泉州人鄭芝龍,筦庫之子也。年未弱冠,為海寇顏振泉所掠。振泉愛芝龍狀貌,因有寵。泉死,眾推為魁。然而龍特饒智數,桀黠喜持兩端,其他無絕殊者。

方其侵暴外洋也,輸金於楊六,緩追於洪先春;黃巾未破於曹公,赤眉約降於光武,其持兩端者一也。及其受撫內地也,私鬪則勇於魁奇,公戰則怯於廷對;殺陳餘於泜水,縱匡術於石頭,其持兩端者二也。又若擁兵閩越,援立外藩,定策功高,闔門橫玉,而乃陰懷首鼠,百計沮軍;滹沱既未合兵,東吳豈能遽下,居異人為奇貨,以澶淵為孤注,其持兩端者三也。又若關門既下,釋甲入臣,居第京師,招搖海上,曾無麟閣之功,但比遼東之豕;隗囂侍子而身反於外,延之在臺而子更舉兵,其持兩端者四也。

夫奉先之失在於去就輕脫,故依建陽別背建陽,依董卓則背董卓;牢之之敗在於天性反覆,故附道子則反道子,附元顯則反元顯。今芝龍以盜賊之雄,挾遨遊之智,而鷹眼不化,狼心已成,身在樊籠之中,志存江湖之上,一旦緩急,可得信乎?

然予又怪崇禎之初,芝龍既撫,銳意行金,織皮丹珀來目賈胡,明珠文犀至皆兼兩,是以薦剡頻上,爵秩屢敗,坐論海王,奄有數郡。人但知元龜象齒都自淮來,而不知寶玉大弓原從魯竊。若能卻盜泉之水,則不至奪君子之器矣;說在孔子之對康子也。

附錄二記荷蘭人據臺灣事(俞正變「癸巳類藁」一則)

萬歷中,臺灣為日本倭所據。末年,荷蘭紅毛人自西洋來,欲據香山,不可,則據澎湖,又不可,乃南據美洛居及葛留巴。以鴉片煙誘葛留巴,葛留巴人俱臃腑不能動,役於荷蘭。

既而荷蘭聚集精銳,攻香山,戰敗,揚帆東走至澎湖。使人行重賄於福建巡撫,援意大里亞人居香山故事,以求澎湖必得。巡撫使人善諭之,則投日本於臺灣,歲納鹿皮三萬,求臺灣互市也。適日本倭居臺灣者新奉天主教,遂許之,築赤嵌城以居,今安平鎮是也。

荷蘭既得地,即數數與日本倭搆爭。倭既染其教,爭不勝,盡屬東去,憤甚,盡誅其人之習天主教者,並約束琉球。而荷蘭據有臺灣,置揆一王亦不漢東。

鄭芝龍者,閩人也,為日本婿,家於臺灣。日本之東歸也,芝龍以舟楫人眾橫於海。大清順治二年,芝龍自安平奉表降,其子成功逃入海。晚年,率舟師數百艘攻臺灣,荷蘭寡不敵,遂去而伺於葛留巴。臺灣人猶有習其教者,曰「教冊」,成功則盡除之。

康熙初,鄭克塽降,廷議棄臺灣。施琅力爭曰:『是資荷蘭也』!卒置郡縣,功施至今。

附錄三日本乞師記(黃宗羲「行朝錄」一則)

明季海盜有周崔(鶴)芝者,福清人也。少讀書不成,去而為盜於海。其人饒機智,嘗往來日本,以善射名,與日本之薩摩島主結為父子。日本三十六島,每島各有王統之。其所謂東京者,乃國主也;國主曰京主,擁虛位而已。一國之權,則大將軍掌之;其三十六國王,則如諸侯之職。薩摩王於諸島為最強,王與大將軍為首尾。崔(鶴)芝既熟日本,故在海中無不如意。久之招撫,以黃華關把總稽察商舶。

乙酉秋,唐王隆武加水軍都督,副黃斌卿駐舟山。其冬,崔(鶴)芝遣人至薩摩島,訴中國喪亂,願假一旅,以齊之存衛、秦之存楚故事望之。將軍慨然約明年四月發兵三萬,一切戰艦、軍資、器械,自取其國之餘資,供大兵中華數年之用。自長琦島至東京三千餘里,馳道、橋梁、驛遞、公館,重為修輯,以待中國使臣之至。崔(鶴)芝大喜,益備珠璣玩好之物以悅之。參謀林籥舞(一作學舞)為使,期以四月十一東行。籥舞將解維,而斌卿止之曰:『大司馬余煌書來曰:「此吳三桂乞師之續也」』!崔(鶴)芝怒而入閩。

福州既破,鄭芝龍降。丁亥三月,崔(鶴)芝克海口、鎮東二城,遣其義子林皋隨安昌王至日本乞師,不得要領而還。

戊子,御史馮京第謀於黃斌卿,偕其弟黃孝卿往日本。至長琦島,其王不聽登陸。始有西洋人為天主教者,入日本作亂於其國。日本勒兵盡誅教人,焚其船於島口,絕西洋人往來。於中衢置銅板,刻天主教像於其上以踐踏之。囊橐有西洋一物,搜得必殺無赦。西洋人復以大舶載砲,來與日本為難,日本拒之,甫退一日,而京第至,故戒嚴同於外國。京第效包胥故事,於舟中朝服拜哭不已。會東京遣官行部,如中國巡方御史,禿頂坐籃輿,京第因致其血書。薩摩王聞長琦王之拒中國也,曰:『中國喪亂,我不遑恤,而使其使臣哭於我國,我國之恥也』!與大將軍言之,議發各島罪人出師。京第還,日本致洪武錢數十萬。蓋其國不自鼓鑄,但用中國古錢;舟山之用洪武錢由此也。而黃孝卿假商舶留長琦島。長琦島多官妓,皆居大宅,無壁落,以綾縵分為私室。當月夜,每室懸各色琉璃燈,諸妓各賽琵琶,中國之所未有。孝卿樂之,忘其為乞師而來者,見輕於其國,其國發師之意益荒矣。

己亥冬,有僧湛微自日本來,為盪胡伯阮進述請兵不允之故,且言『金帛不足以動之。日本最敬佛經,誠得普陀山藏經為贄,則兵必發矣』。進與定西侯張名振上疏監國,以澄波將軍阮美為使。王親賜宴。十一月朔,出普陀。十日至五島山,與長琦相去一程。是夜大風,黑浪兼天,兩紅魚乘空上下,船不知所往。十二日見山,舵工驚曰:『此高麗界也』。轉帆而南,又明日乃進長琦。

凡商舶至國,例撥小船稽出入,名曰班船。阮美喻以梵篋乞師。其王聞之大喜。已知船中有湛微者,則大駭。初,湛微之在日本也,長琦島有三大寺:一曰南京寺,中國北僧居之;一曰福州寺,閩浙廣僧居之;一曰日本寺,本國人居之。南京寺住持名如定,頗通文墨,國人重之,湛微拜為師。湛微所能不若師,而狡獪多變。乃之一島名■〈月斐〉泉者,其島無中國人往來,不辨詩字之好醜,湛微得妄自高大。惡札村謠,自署金獅子尊者,流傳至東京,大將軍見之曰:『此必為西洋人之為天主教者潛入吾國』,急捕之。既知其為江西僧,逐之過海。日本不殺大唐僧,有犯法者止於逐,再往則戮及同舟。湛微欲以此舉自結於日本。於是阮美始知為其所賣也,遂載經而返。

然日本自寬永享國三十餘年,母后承之,其子復辟,改元義明,承平久矣。其人多好詩書、法帖、名畫、古奇器。十三經、十七史,異日值千金者,捆載既多,不過一、二百金。故老不見兵革之事。本國且忘,豈能渡海為人復仇乎?即無西洋之事,亦未必能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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