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節毋以竹箭,楛、趙、〈扌度〉、榆,可。蓋求齊鐵夫,「蓋」,當為「益」字,形之訛。「齊」,疑當為「齎」,同聲假借字。鐵夫,「夫」亦當為「矢」,或云夫即鈇。僃穴篇有鐵鈇,然與上下文不相應。播以射〈彳音亍〉及櫳樅。
二步積石,石重千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二步積苙,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瓮亓端,堅約弋。
十步積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三十步置坐侯樓,樓出於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亓上。
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
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
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亓上稱議衰殺之。
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車勿〉居〈土古〉,出城十二尺。
百步一井,井十罋,以木為繫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百步一積雜秆,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衝術,
百步為幽〈月賣〉,廣三尺高四尺者千。
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鬥。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廣各六尺。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鑿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扌孔〉〈扌孔〉勇勇必重。
土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
城上十人一什長,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馬矢,皆謹收藏之。
城上之僃: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衝、縣口、批屈。樓五十步一,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
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亓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復使卒急為壘壁,以蓋瓦復之。
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亓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
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亓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諸盆罋,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
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閈,二關一堞。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除去之。寇所從來若昵道、傒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與計事得: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舍。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術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術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此守術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術者。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亓故人,乃亓稹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姦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
城上為爵穴,下堞三尺,廣亓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竹迮}陜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灶,人擅苣長五節。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亓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寇〈門重〉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亓中而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涿弋,弋長七寸,弋閒六寸,剡亓末。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艹穛〉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亓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亓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
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亓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傳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踰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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