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这一次所出的课题是“家”,我也是考生之一,见了不禁着急,不怨自己的肚子空虚得很,只恨考官促狭,出这样难题目来难人。的确这比前回的“鬼”要难做得多了,因为鬼是与我们没有关系的,虽然普通总说人死为鬼,我却不相信自己会得变鬼,将来有朝一日即使死了也总不想到鬼门关里去,所以随意谈论谈论也还无妨。若是家,那是人人都有的,除非是不打诳话的出家人,这种人现在大约也是绝无仅有了,现代的和尚热心于国大选举,比我们还要积极,如我所认识的绍兴阿毛师父自述,他们的家也比我们为多,即有父家妻家与寺家三者是也。总而言之,无论在家出家,总离不开家,那么家之与我们可以说是关系深极了,因为关系如此之深,所以要谈就不大容易。赋得家是个难题,我在这里就无妨坚决地把他宣布了。
话虽如此,既然接了这个题目,总不能交白卷了事,无论如何须得做他一做才行。忽然记起张宗子的一篇《岱志》来,第一节中有云:
“故余之志岱,非志岱也。木华作《海赋》,曰,胡不于海之上下四旁言之。余不能言岱,亦言岱之上下四旁已耳。”但是抄了之后,又想道,且住,家之上下四旁有可说的么?我一时也回答不来。忽然又拿起刚从地摊买来的一本《醒闺编》来看,这是二十篇训女的韵文,每行分三三七共三句十三字,题曰西园廖免骄编。首篇第三叶上有这几行云:
犯小事,由你说,倘犯忤逆推不脱。
有碑文,你未见,湖北有个汉川县。
邓汉真,是秀才,配妻黄氏恶如豺。
打婆婆,报了官,事出乾隆五十三。
将夫妇,问剐罪,拖累左邻与右舍。
那邻里,最惨伤,先打后充黑龙江。
那族长,伯叔兄,有问绞来有问充。
后家娘,留省城,当面刺字充四门。
那学官,革了职,流徙三千杖六十。
坐的土,掘三尺,永不准人再筑室。
将夫妇,解回城,凌迟碎剐晓谕人。
命总督,刻碑文,后有不孝照样行。
我再翻看前后,果然在卷首看见“遵录湖北碑文”,文云: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奉 上谕:朕以孝治天下,海澨山陬无不一道同风。据湖北总督疏称汉川县生员邓汉祯之妻黄氏以辱母殴姑一案,朕思不孝之罪别无可加,唯有剥皮示众。左右邻舍隐匿不报,律杖八十,乌龙江充军。族长伯叔兄等不教训子侄,亦议绞罪。教官并不训诲,杖六十,流徙三千里。知县知府不知究治,罢职为民,子孙永不许入仕。黄氏之母当面刺字,留省四门充军。汉祯之家掘土三尺,永不许居住。汉祯之母仰湖北布政使司每月给米银二两,仍将汉祯夫妇发回汉川县对母剥皮示众。仰湖北总督严刻碑文,晓谕天下,后有不孝之徒,照汉祯夫妇治罪。”我看了这篇碑文,立刻发生好几个感想。第一是看见“朕以孝治天下”这一句,心想这不是家之上下四旁么,找到了可谈的材料了。第二是不知道这碑在那里,还存在么,可惜弄不到拓本来一看。第三是发生“一丁点儿”的怀疑。这碑文是真的么?我没有工夫去查官书,证实这汉川县的忤逆案,只就文字上说,就有许多破绽。十全老人的汉文的确有欠亨的地方,但这种谕旨既已写了五十多年,也总不至于还写得不合格式。我们难保皇帝不要剥人家的皮,在清初也确实有过,但乾隆时有这事么,有点将信将疑。看文章很有点像是老学究的手笔,虽然老学究不见得敢于假造上谕,—这种事情直到光绪末革命党才会做出来,而且文句也仍旧造得不妥贴。但是无论如何,或乾隆五十三年真有此事,或是出于士大夫的捏造,都是同样的有价值,总之足以证明社会上有此种意思,即不孝应剥皮是也。从前翻阅阮云台的《广陵诗事》,在卷九有谈逆妇变猪的一则云:
“宝应成安若康保《皖游集》载,太平寺中一豕现妇人足,弓样宛然,(案,此实乃妇人现豕足耳。)同游诧为异,余笑而解之曰,此必妒妇后身也,人彘之冤今得平反矣,因成一律,以‘偶见’命题云。忆元幼时闻林庾泉云,曾见某处一妇不孝其姑遭雷击,身变为彘,唯头为人,后脚犹弓样焉,越年余复为雷殛死。始意为不经之谈,今见安若此诗,觉天地之大事变之奇,真难于恒情度也。惜安若不向寺僧究其故而书之。”阮君本非俗物,于考据词章之学也有成就,今记录此等恶滥故事,未免可笑,我抄了下来,当作确实材料,用以证此种思想之普遍,无雅俗之分也。翻个转面就是劝孝,最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的《二十四孝图说》。这里边固然也有比较容易办的,如扇枕席之类,不过大抵都很难,例如喂蚊子,有些又难得有机会,一定要凑巧冬天生病,才可以去找寻鱼或笋,否则终是徒然。最成问题的是郭巨埋儿掘得黄金一釜,这件事古今有人怀疑。偶看尺牍,见朱荫培著《芸香阁尺一书》(道光年刊)卷二有致顾仲懿书云:
“所论岳武穆何不直捣黄龙,再请违旨之罪,知非正论,姑作快论,得足下引《春秋》大义辨之,所谓天王明圣臣罪当诛,纯臣之心惟知有君也。前春原嵇丈评弟郭巨埋儿辨云,惟其愚之至,是以孝之至,事异论同,皆可补芸香一时妄论之失。”以我看来,顾嵇二公同是妄论,纯是道学家不讲情理的门面话,但在社会上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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