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日本所有。
中国四百兆人民,看到二十一条件,没有不情愿舍身,为国纾难,与日本抗衡,力图挽救。有的抵制日货,有的组织机关,闹得全国震动。就是外国人士见此条件,也深斥日本,说他非理要求。哪知袁总统竟不张皇,至三月五日,遣陆总长至日使署,正式开谈。日使怒置不理。陆总长低首下气道:“愿将条约中第(一)、(二)、(三)条承认。”日使仍不甘心。此时中国人民程度也高了,越想这二十一条越厉害,倘政府承认,中国不亡也亡了。遂电告各省长官,请电告政府,极力拒绝。于是江苏都督冯国璋,联络十九省都督民政长等长官,一一具衔,电达中央,力请拒约。此外有巡阅使等,亦联电中央拒约,愤怒主战。老袁答复道:“此项条约自然不能承认,望尽心军事,不必兼顾外交,如有造谣生事者,请协同地方官禁止。俟解决后,即当宣布。”人心稍定。
却说陆总长与日使谈判,彼此争辩,日使用大言恐吓,愤怒欲退,次长曹汝霖劝慰,方又与议,终无解决。日使见天晚,遂辞而去。越两日,闻日本调集海军,准备出发,以换防为名,增加陆兵,至山东奉天等处,大有欲斗情形。老袁心慌,一面问增兵何意,一面遣使与日使再议,终不决。不料日使为乘马伤足,不能行动,乃改会议地点在日使馆。日使乃派小幡为代表,订三月二十三日为会议期。至期,陆、曹两人前往,日使犹未起。两人只得吞声至牀前协商。过两日,日使疾愈,遂乘车至外交部,大声道:“现奉本国政府训令,所有全案已修正了,如不允,也不用谈了。”遂将修正全案取出,交陆总长,陆总长阅过,也无异言。经袁总统与陆总长会议,日本条件,承认数条,拒绝数条,至第五号完全拒绝,提交日使。日使笑道:“这是本国修正好的,如不承认,我国将要用最后手段,你莫要怪。”果然日本因未承认全案,一面胁迫袁政府答复,一面下动员令,宣布戒严,预备开战。驻山东渤海口日舰亦预备进行。各国公使多至外交部,劝莫开战,和平解决。不意日使派人至外交部,说此案非完全承认不可,否则定要决裂。究竟袁总统承认与否,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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