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就是,那只有人心。
因为能指导普通的能力使之趋向于此种或彼种特殊方向的,只有具有能力的那个主体,因为只有它可以在那种特殊的途径中,来施展其能力。这个答复如果不能满意,那么“什么能决定意志”的这个问题底含义就是说,“什么能促动人心,使它在各种特殊的例证中,指导其可左可右的力量,来趋向或此或彼的特殊运动或静止呢?”要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说,人心所以要继续其状态或动作,动机就在于它所感到的当下的快乐;它所以改变的动机总是在于一种不快,因为只有一种不快可以使我们变换自己底状况或采取一种新的动作。促动人心使它发生动作的,不快就是它底最大的动机。这种作用为简便起见,我们就叫它做意志底决定。这一层我将要详细加以论说。
30意志和慾望不可相混——在详细论究以前,我们应当先说一下,在上边,我虽然因为缺乏名词的缘故,曾经用能表示慾望兼意慾的“选择”、“取拾”、以及相似的名词来表示兼指慾望的意慾作用(这种心理作用只应叫做·意·志或·意·慾),可是这种作用,既是一种很简单的作用,所以任何人如果想了解它,应该先反省自己底心理、应该观察,心在发生意志时,有什么作用,不应该只依靠于任何发为声音的文字。
我这种警告乃是要人小心,不要被那些意义含糊的辞语错领了,因为那些辞语并不足以把意志和其他一些十分差异的心理作用中间所有的差异,完全表示出来。我所以认这个警告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因为我们常见人们把意志和各种情感相混(尤其同·慾·望相混);常见人们将此作彼,而且所见的那些人们还正觉得自己有很清晰的事物观念,还正觉得自己在这方面的著述是很明白晓畅的。在这方面,人们所以含糊其辞,陷于错误,我想这是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应该竭力避免这一层。因为人只要在发生意志时,反观内照自己心中所发生的现象,他就会看到,所谓意志(或意慾底能力)只有关于我们的动作,并且只停在那里,不再前进;至于意慾则只是人心在动作方面的一种特殊的决定作用,因为人心借此可以(只凭自己底思想)努力来发生、继续或停止它所认为自己能力所能及的各种动作。在充分考究之后,这就可以明白指示我们说,意志和慾望是完全有分别的,因为在同一动作中,慾望所有的倾向是可以同意志所促动的倾向,完全相反的。就如我所情不可却的一个人,虽可以强求我劝说另一个人,可是我在说的时候,我亦许正不愿意把他说服了。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分明看到,意志和慾望是正相反的。我所意慾的动作朝着一个方向,可是我底慾望可以朝着另一个方向,可以朝着另一个正相反的方向。一个人在四肢得了剧烈的痛风症以后,虽然觉得头不晕了,口胃亦复元了,他仍然要慾望把他的手足之痛除去(有痛苦就有免除痛苦的慾望),但是他如果恐怕痛苦除去以后,那种毒素或者会转移在更关重要的肢体,则他底意志亦许不趋向于任何能免除痛苦的动作。由此,我们就分明看到,慾望作用和意志作用是完全独立的两种心理作用,而且意志既只是一种意慾底能力,所以同慾望更有分别。
31不快能决定意志——现在我们可以返回来考察,“在动作方面,究竟是什么在决定意志?”在我再思之后,我就猜想,那种东西并不是人所着眼的一种较大的好事,如一般人所假设的那样,它只是人们当下所感到的一种不快(多半是很逼迫人的一种不快)。这种感觉连续不断地决定我们底意志,使我们进行各种动作。这种不快可以叫做·慾·望,而所谓慾望就是人心对一种不存在的好事所感的一种不快。身体上任何种痛苦、人心中任何种不安,都是一种不快。所感到的痛苦或不快有多大,则连带生起的慾望亦有多大,而且慾望和痛苦甚至分不出来。因为慾望之起,既是由于我们在需要一种不存在的好事时,觉着一种痛苦,感着一种不快,因此,那种不存在的好事就是一种安慰物;在那种安慰达到以前,我们就叫它做慾望;因为任何人只要感到一种痛苦,他就有一种解除那种痛苦的慾望,而且那种慾望是与那种痛苦相等的,是与那种痛苦不可分离的。除了这个解除痛苦的慾望而外,还有一种获得不存在的积极好事的慾望,因此,在这里,慾望与不快又是相等的。我们需要任何不存在的好事的慾望有多大,则我们对它所生起的痛苦亦有多大。不过一切痛苦虽然都能引起相等的慾望来,可是一切不存在的好事所引起的痛苦,并不能同好事所有的重要性(或人想象它所有的重要性)一样大;因为好事底不存在并不如痛苦底存在那样痛苦。
因此,我们在思想不存在的好事时,亦可以没有慾望。不过慾望有多大,我们即可断言,不快一定亦有多大。
32慾望就是不快——人们只要一反省己身,就能看到,慾望就是一种不快底情状。前哲说过,“希望见阻,则使人心病”(希望和慾望差不多),任何人能感不到这种急迫的慾望么?这种焦心的程度,同慾望底程度一样大。人底慾望有时竟使不快之感陡发起来,使人呼到:“给我儿子”、“给我所慾的事物”、“要不然,我就死了”。人生同人生的享乐,正是一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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