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所言论,则我猜想,上帝一定不能选择不是善的东西。因为全能者虽然有自由,但是他如果被至善来决定,那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50有恒常追求幸福的决心,并不减少自由——要适当地来观察这个被人误解的自由部分,则我可以问,世上有人因为他不如聪明人考虑得那样周全,而愿意当一个见异思迁的人么?一个人如果只是自由行傻事,使自己蒙羞被难,那配得上说是自由么?脱离了理性底束缚,而且不受考察同判断底限制,只使自己选择最坏的,或实行最坏的,那并不是自由;如果那是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则疯子和愚人可以说是世上唯一的自由人。但是我想,没有人会因为这种自由,而愿做一个疯子;只有已经疯了的,那就无话可说了。追求幸福的恒常慾望,以及追求幸福时这种慾望所给我们的限制,没人会认它们为自由底束缚,或者至少说,没人会认这种束缚是可抱怨的。全能的上帝自身亦是被幸福底必然性所束缚的;
而且任何有含灵之物愈受这种必然所支配,就愈能走近无限的完美和幸福。在我们这种愚昧状态中,我们这近视的生物往往易于错认了真正的幸福,为避免这一层起见,所以上天又赋给我们一种能力,来暂停任何慾望,使它不一直决定我们底意志,一直使我们立刻发生起动作来。这就是所谓静立(standingstill);在这里,我们是还不曾充分相信我们所应走的道路的。所谓考察则是在发现南针(consultingaguide)。在考究以后,意志底决定作用就是所谓遵从南针(eolalowingthedirectionofthatguide)。一个人如果有能力,按照那种决定作用底方向,来动作或不动作,他就是一个自由人。这种决定作用并不能限制自由所由成立的那种能力。一个人底镣铐如果打掉,狱门如果给他敞开,他就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他或行或止,可以一任其心之所好。他亦许因为夜黑、天变、无家可归,决定要留下,他亦许因为贪恋那里的安适,断然决定了意志,要留在那里,不过他仍然是自由的。
51追求真正的幸福是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正是一切自由底基础——智慧本质底最高的美点,既然在谨慎地、恒常地、来追求真正坚牢的幸福,所以我们自己如果心存顾虑,762谨防自己将想象的幸福认作真实的幸福,那正是我们自由底必需的基础。普遍的幸福就是所谓最大的善,亦就是我们的一切慾望所趋向的。我们如果受了必然性底支配,来恒常地追求这种幸福,则这种必然性愈大,那我们便愈为自由。有了这种自由,则在任何特殊的似乎可意的好事出现时,我们就可以任意先考究它是否有引起真正幸福的趋势,是否与真正幸福相吻合,而不必被我们底意志决定所强迫,来实现某种特殊的动作,并且来顺从那种特殊的好事所引起的慾望。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如果不先按照事体底重要,情节底性质,精详地考察一番,则我们必须在特殊情形下,暂停了慾望底满足,因为要选择,要追求真正的幸福或最大的好事,那亦正是人性中一种必然性。
52上述的现象究竟有什么理由——含灵之物,在特殊的情节下,往往要考究所提出、所希求的那种特殊事物是不是可以达到他们底主要目的,是不是可以形成他们底最大好事底真正部分;在未充分观察以前,他们往往暂且停止动作,不来追求真正的福祉。确实在恒常地追求真正的福祉时,在稳定地实现真正的福祉时,他们底自由亦就是看他们能不能暂且停止动作以为关键的。因为一切含灵之物,本性都有追求幸福的趋向,而且这种倾向就形成了他们底强烈动机,使他们时常留心,不要把幸福失掉了。此外,特殊的动作既是达到幸福的一些手段,因此,那种倾向又会必然地使他们在指导这些动作时,小心谨慎,顾虑周到。这种必然性不止能决定我们来追求真正的幸福,而且它可以同样的力量,使我们来考量、来停搁、并且来检查:每一种相继而来的慾望,是否在满足时能干涉了真正的幸福,并且把我们错领了。在我看来,这正是有限的含灵之物底大的特权,而且我愿意人来一考究,他们所已有、所能有、所能利用、所能用以支配动作的一切自由、所以能发生、所以能施展,是不是因为他们在按照事物底重要性,适当地考察了任何动作底善性、恶性以前,他们能暂停自己底各种慾望,使那些慾望不至决定他们底意志立刻来趋向那种动作。这分明是我们所能做到的,而且我们如果已经做到这一层,那我们就把自己底职责尽了、亦就把自己底能力尽了、亦就把应做的都做到了。因为意志既然需要知识来指导它底选择,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亦就是在考察我们所慾望的东西之为善、为恶以前,使我们底意志暂不决定。至于以后跟来的动作,则是展转相承,一线直下的。
这些动作都依靠于判断底最后决定。至于这种决定,则无论其是由仓卒粗疏的观察来的,或是由审慎成熟的考虑来的,总是在自己能力以内的。因为经验告我们说,在许多情形下,我们是可以暂且停止,不来当下满足任何慾望的。
53能统治我们底情感,正是助进自由的正当途径——
但是我们底心理如果受了极端的搅扰(如日常发生的那样,类如受刑时的痛苦,又如受了爱、怒等狂暴情感底搅动以后,所发生的强烈的不快),而且感情不能自禁、思想不能自由、心理不能自主、考察不能平正;那么我们只有让仁爱、慈悲的天父来审判我们底行为了,因为他知道我们底弱点、怜悯我们底脆弱,不以不可能者强我们,而且分明看到,什么是我们所能做的、什么是我们所不能做的。不过要想使我们底行为能趋向于达到真正幸福的正确方向,则我们委实不能匆促地来俯从我们底各种慾望,而且亦应把自己底情感,加以调理、加以限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底理解才可以自由考察、理性才可以有了无偏颇的判断。因此,我们关心之点、努力之点,亦应当着重在这一方面。在这方面,我们应当努力来使自己底心理趣味适合于事物中真正的内在的善或恶。而且我们如果思想到所假设的或所承认的伟大而重要的好事,则我们亦不应当让它空空过去;我们应当对它发生慾望、发生贪恋;而且应当考究它底真正的价值,并且在心中对那种价值形成适当的慾念,使我们在缺乏它时感觉不安,在得到它时又怕失掉了。究竟人们有这种自己决断的能力没有,人人都容易试验出来。在这里,人亦不必说,自己不能支配自己底情感,不能防止它们底暴发,不能不随它们来行动,因为他在君王或大人物面前所能做的事,他在独处时,或在上帝面前时,亦一样可以做得到,只看他愿意与否罢了。
54人们所追求的各种途径为什么又不相同——由前边所说的看来,我们似乎容易解释,为什么一切人类都慾望幸福,可是他们底意志又使他们走着各不相同的方向,而且有些还甚至于引起祸恶来。在这方面,我可以说,人们在世上所有的选择虽然互相纷歧、互相矛盾,可是这并不足以证明,他们不是都追求幸福,只足以证明,同样的东西在人们看来,并不都是善的。由人们追求幸福的多种途径看来,我们可以说,人人所认的幸福底对象并不一样,而且所选的达到幸福的途径亦不一样。人生底顾虑如果止限于今生,则我们可以说,有的人所以爱研读、爱知识,有的人所以爱打鹰,爱打猎,有的人所以爱奢华、爱纵慾,有的人所以爱清明、爱财富,那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所希图的不是幸福,乃是因为他们幸福底对象是各不相同的。有一个医生对他底患眼痛的病人说得好,“如果你觉得享用美酒,比利用目力快乐更大,则酒可以说是对你好的;但是你如果觉得看物比饮酒更为快乐,则酒是全无价值的。”
55人心底嗜好各不相同,正如各人底味觉似的,因此,你如果要以财富同光荣来取悦于一切人,那是徒劳而无功的(自然有些人以此为幸福),就如你不能以牛rǔ饼或龙虾来疗一切人底饥似的。因为这些东西,有的人们虽以它们为可口的美味,可是在别人看来,它们是完全可憎,而且可厌的,而且常态的人们有的亦竟愿挨饿忍饥,亦不愿以别人所认为美馔的盘餐来充饥肠,因此,古代哲学家虽然问说,所谓至善(summumbonum)究竟在于财富呢?还是德性呢?还是思维呢?还是身体的快乐呢?可是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实在是无意义的。要照这样问,则我们亦可以合理地来争辩,所谓至味是在苹果呢?是在酸梅呢?是在核桃呢?照那样,则我们亦可以在这方面有了各种派别了。因为美味不在于事物本身,只在于它们在特殊的或此或彼的上颚上所生的快感,因此,最大的幸福亦在于享有那些能产生最大快乐的事物,而避免那些能产生纷扰和痛苦的事物。不过在各人看来,这些事物的价值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人底希望如果只在于今生,而且他们亦只能在今生有所享受,则我们亦无怪乎人们要尽力免除能触犯他们的事物,并且要尽力追求能娱乐他们的事物,以求得到他们底幸福。因为我们底希望如果超不过坟墓那边,则我们自然可以合理地推断说,“让我们今天且吃、且喝”、“让我们今天且享受我们底快乐”、“因为明天我们就要死的。”不过同时我们还可以说,这些快乐是因人而殊的,因此,我们正不必怪他们所求的各种对象竟然有许多差异。这一层我想可以解释了,人们既然都追求幸福,何以他们又不被同一事物所激动。人们所选择的事物虽然可以各别,可是他们所选择的都是正确的。在这里,我们正可以假定他们如一群昆虫似的。其中有的是蜂,所爱的是花与甜味;又有的是甲虫,所爱的又是别的食品。而且它们在享受了一定的时季以后,便行消灭,而不复存留。
56人们底选择为什么会错误——要把上述的各种情节加以适当的衡量,则我们可以明白地看到,人类的自由是什么情形。我们分明看到,所谓自由就在于有能力,来照自己底意志,做或不做某件事情,停或不停某件事情。这是无可否认的。不过在这个含义中,我们似乎只提到由意慾而起的动作,因此,我们还可以问,究竟意慾是自由的不是?我们已经答复过这一点说,在许多情形下,人并不能抑制自己底意志作用,他必须要施展其意志作用,而且所提出的动作,是否将要存在或不存在,亦就要以他底意志为起。不过在某种情形下,人在意志方面,亦可以说有自由;因为人可以选择一种较远的善,以为自己所追求的目的。在这里,人可以对所提出的对象,暂时停止其或取或舍的选择作用,慢慢来仔细考究,那个对象底本质和所生的结果,是否足以使他幸福。
因为他只要一选取那个对象,那个对象就要变成他底幸福底一部分,而引起他底慾望来,这种慾望又要引起相当的不快来,这种不快又能决定他底意志,使他从事工作,在所遇的任何机会中,来追求他底选择。因此,我们就看到,人所意慾,所实现的各种特殊的行动,虽然在自己都判断为合理的,可是他有时还正该加以刑罚。因为他底意志虽然常被他底理解所认为合理的事物来决定,可是我们并不能因此来原谅他。
因为他自己底选择既然仓卒,所以他底善、恶标准就有了错误;不过这些尺度虽然错误、虚伪,可是它们在他将来行为上的影响,正如它们是正确的、无误的一样。他既然损坏了他底上颚,则他必得对于后来的疾病和死亡负责任。物性底永久法则,并不能稍事改变,以求合于他底错误的选择。如果他本来有选择真正幸福的自由,可是因为他忽略了这种自由,或误用了这种自由,致陷于错误,则后来的谬行,应该归咎于他底选择不当。因为他本有暂停决定的能力,上帝所以赋予他以那种能力,正是要使他考察并关心他自己底幸福,不使自己受了蒙蔽。而且他在这样关切重大的事情上,亦不应觉得,受蒙蔽是应该的。
上边所说的亦可以指示给我们,世人所选择的东西为什么不同,而且他们追求幸福的途径为什么亦各异。不过人们既然恒常地专一地来免苦求乐,因此,我们仍不得不问,人们为什么舍好的而选坏的?为什么竟然选择使他们陷于苦难的那些事物(据他们自白如此)?
57要解释人们既然都追求幸福,何以又采取了不同的途径,则我们应该考究,使意志能选择其自愿动作的那些不快之感是从那里来的。
(一)有的是由身体的痛苦来的:——有些不快底来源不是在我们能力范围内的,就如由缺乏、疾病和外伤(如刑具)所引起的身体痛苦便是。这些痛苦,在现实而狂暴时,往往能在意志上起了很强的作用,并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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