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有一种名称,另外在以法律为参考时又有一种名称。行动方面这种区别亦同在实体方面一样,都是容易看出的(就如“人”这一词是指事物本身的,“父”这一名是指他同别人的关系的)。
16行动底各种名称往往错领了我们——不过行动底绝对观念和其道德的关系,往往合拢在一个名称以内,而且我们往往用同一个字来表示一种情状(或行动)同其道德的邪正,因此,我们便少注意行动所发生的关系;因此,我们便不常分别行动底绝对观念和它同规则的关系。人们因为常把一个名词中所包括的这两层观察混淆了,因此,那般易于感受声音印象的人们,往往鲁莽地认名称就是事物,并且往往在判断行动时发生了错误。你如果不经别人底允准,就背着他把他底东西拿去,那就叫做偷。不过这个名词又常表示那种行动在道德方面是败坏的,并且常表示那种行动是与法律相抵触的,因此,人们往往在一听到偷字以后,便以为那种行动是坏行动,并且以为它和公道法则相矛盾。但是你如果暗中把一个疯人底刀子偷了,以求避免他底行凶,则这种行动虽然亦正可以叫做偷——偷字是这种混杂情状底名称,可是我们如果以上帝底法律来衡量它,并且以那种崇高的规则来思考它,则它便不是罪孽或过失——虽然偷这个字常含着过失底意义。
17关系是无限的——关于人类行动同法律底关系,就是关于所谓道德的关系,我底话亦就止于此了。
要把一切关系都数出来,那会写成一大册书。因此,我们正不必把它们在这里一一列举出来。我现在的计划只在于以这些例子指示出,我们对于这种广博的关系所有的各种观念都是什么样的。这种关系既然为数很多,而且它们生起的原因亦很多(我们只要能把各种事物互相比较,则便有所谓关系发生),因此,我们并不容易把这个关系归为纲领,加以分类。我所举的那些,只是一些最重要的,我举它们亦只是意在借此看看,我们底关系观念是由何得来的,依何建立的。
不过在我完结这个题目以前,我还不得不再说下边的一些话。
18一切关系都归结于简单的观念——第一点,我们分明看到,一切关系都是归结在,而在最终建立于,简单观念上的,而且一切简单观念都是由感觉和反省来的。因此,我们如果应用表示关系的一些名词,则我们在自心所有的(如果我们想任何事物,或者有任何意思),或向人所表示的,都不外互相比较的一些简单观念,或简单观念底集合体。这一点在所谓比例的关系方面,是最明显不过的。因为一个人如果说,“蜜比蜡较甜”,则他底思想在这种关系方面显然归结于“甜”这个简单的观念上。在别的方面,亦有同样的真实情形。(不过各种观念如果一再混合,则人们便比较不容易注意它们所由以成立的那些简单观念。)就如你提到“父親”一词,第一你就会看到“人”字所表示的那种特殊的意念,或集合的观念;第二你就会看到“生产”那一个词所表示的那些可感的简单的观念;第三你就会看到生产底结果,就是“儿子”一词所表示的一切简单的观念。又如“朋友”一词,你如果把他当做是爱好他人,慨然做好事于他人的一个人,则它便含着下列的一些简单观念:第一就是“人”这一词,或“有智慧的生物”这一词所含的一切简单的观念;第二就是“爱”;第三就是慷慨或意向;第四就是行动底观念——包括思想和运动两者;第五就是好事底观念,这个指着凡能助进他底幸福的一切事情而言;我们如果一考察,就会知道,这个观念归结于一些特殊的简单观念,而且好事这个词可以普遍地表示这些观念中任何一个,不过它如果完全离了这些观念,则它便全无所指。由此看来,一切道德的名词不论远近总要归结于一些简单观念底集合体,人们虽然常以为,相对名词直接所表示的,只是别的一些可知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如果推其根源,则仍然要归结于简单的观念。
19我们对关系所有的意念,同对其基础所有的意念一样明白,有时还更为明白——第二点,我们在关系方面所有的意念,亦多半可以比得上我们在关系所依据的简单观念方面所有的意念,那样明白。关系所依据的契合或不契合,我们通常能明白地观念到它,正如我们能明白地观念到别的东西一样。(我们在这方面,只是分辩简单的各种观念和其各异的程度;没有这一层,我们就完全不能有清晰的知识。)因为我固然对于甜、光、广袤等,有明白的观念,可是我们在这些方面亦有相等、较多或较少等明白的观念。我如果知道一个人被一个女子〔就如生普伦尼(sempronia)〕生产是什么事,则我亦一样知道,另一个人被同一女子(仍是生普伦尼)生产是什么事,因此,我们底兄弟观念同生产观念是一样明白的,或者是更为明白的。我纵然相信,生普伦尼把第塔(titus)由荷兰芹畦中掘出(如人给儿童们所传说的那样),因而变成他底母親,随后又以同样方法把开义(caius)
从荷兰芹畦中掘出,我亦一样可以对他们底兄弟关系得到一个明白的意念,正如我具有产品底一切技术时那样。我只要意念到,有一个女人,以母親底资格,使他们出生,则我纵然不晓得(或错认了)他们出生的方式,我亦能把他们底兄弟关系建立起来;不论他们出生的方式本身是什么样的,只要他们出生的方式相同,他们就有那种关系。我们只要一比较他们,知道他们是由同一个人所生的,则我们虽不知道他们出生时的特殊情节,亦能意念到他们有那种兄弟关系(或没有)。不过人们在恰当地考察了各种特殊的关系以后,他们心中对这些关系所有的观念,虽然亦如其对混杂情状所有的观念那样清楚,虽然亦可以比他们对实体所有的观念较为确定,可是各种关系底名称,意义往常是可疑而不确定的,就如那些实体底名称,或混杂情状底名称似的;至于比之于各种简单观念底名称,则各种关系底名称更是可疑而不确定的。
因为相对的名词只是这种比较底标记,而这种比较又只是在思想中所形成的,又只是人心中的一种观念,因此,人们常常按照自己底想象,把这些名词应用在别的各种事物底比较上,实则他们底想象同应用相同名词的那些人底想象往常是不相符合的。
20不论我们比较行动时所依的那个规则是真、是假,而关系底意念仍是一样的——第三点,不论我在比较行动时所依的那个规则是真、是假,而在我所谓道德的关系方面讲,我确乎有真正的关系意念。因为我如果以一码来量任何东西,则我所假设的码纵然不确合于标准码,而我仍然会知道,我所量的那东西比那个码是长、是短。码底真、伪,那是另一回事。因为我底规则纵然是错误的,可是我仍然会看到,我所量的那个东西同它是否相契合,因此,我仍然可以看到它们底关系。我虽然会因为利用错谬而不真实的规则,把道德底邪正判断错误,可是我仍然可以确知那种行动同那种规则间的关系如何,仍然可以确知它们是相契的,还是不相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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