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多。
16这样可以使错误永久继续下去——人们在误认了文字以后,究竟有什么不便,那我是不必细说的,不过我确乎相信,各种文字在习用久用以后,确乎能使人们心生迷惑,发生了远非真实的意念。我们很不容易使人相信,他底父親,塾师,教区的牧师,可敬的博士们所用的文字,完全不表示自然中实在存在着的任何事物。人们所以难以脱掉他们底错误,这或者是一大分部原因。因为这种缘故,即在纯哲学的意见方面,人们所关心的虽然只是真理,可是他们亦不容易摆脱了自己底错误。因为他们所久习的那些文字既然牢固地留在他们心中,因此,我们正不必惊异,它们所表示的那些错误的意念,何以竞不能去掉。
17第五点,人们常用文字来表示其本不能表示的东西——第五点,另一种文字底滥用法,就在于用它们来表示它们所不能表示的事物。我们所以能知道各种实体底名义本质,只是因为我们用各命题来表示它们,只是因为我们“是认”它们有某种性质,或否认它们有某种性质,而且我们在实体方面所能知道的,亦只有它们底名义本质。不过我们看到,在各种实体底概括名称方面,我们常常默默地假设它们表示着一些实体底实在本质。因为一个人如果说:“金是可展的”,则他所暗示的,并不只是说,“我所谓”金是可展的(实则他不能有别的意义)。他所说的,乃是:只有具有金底实在本质的那种东西,才是可展的。这就是说,可展性是和金底实在本质分不开的,是依靠于这种本质的。(不过一个人既然不知道什么是实在的本质,因此,在他底心中,所谓可展性并不是与他所不知的本质发生联系的,只是与他所用以表示这个本质的“金”字一音相联系的。)因此,我们如果说“人”底定义应该是“有理性的动物”,而不该是“两腿,无羽,而宽指甲的一个动物”,则我们在这里分明假设了,在这种情形下,“人”一名称只表示着人类底实在本质,而且我们底意思就是说,这种实在本质底适当形容词,只应当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而不应当是“两腿,宽指甲,而无羽的一个动物”。因为在这里αdθρωπef这个字如果不是被假设在其平常所表示的东西而外,还表示着另一种东西,如果它不是于一个人用它所表示的观念而外还表示着另一种事物,则柏拉图正可以如亚理士多德一样适当地来以人字表示其复杂的观念。虽然柏氏底复杂观念只表示着某种形相和某种外貌的一个特殊身体,而亚氏所说的人底复杂观念则是指连合为一的身体和推理能力而言。
18所谓用文字来表示它们所不能表示的东西,就是说使它们来表示它们本不能表示的实体底实在本质——真的,那些文字所表示的人心中的观念,如果就是实体底实在本质,则实体底名称应该比现在有用的多,而且用这些名称所形成的命题亦该比现在确定的多。在关于实在本质的一切谈话中,我们底文字所以不能表示什么知识,所以不能达到确定的程度,只是因为我们不晓得这些实在的本质。人心为竭力避免这层缺点起见,就借着秘密的假设,来用这些文字表示着具有那种实在本质的东西,好象由此就可以接近于那种本质似的。因为人字或金字所表示的虽然只是一个复杂的“观念”,而且那个“观念”中所包含的,虽然只是一个物种中联合着的一些性质,可是人人在用这些文字时,差不多都要假设这些名称表示着一种具有实在本质的“东西”,而且他们还假设,这个本质就是那些性质所依托的。不过这样不但不能减少了文字底缺点,反而借着明显的滥用,增加了这种缺点。因为我们用它们所表示的那种东西既然不在于我们底复杂观念中,因此,我们所用的名称无论如何亦不能表示它。
19因此,我们以为实体观念底变化,并不能变化了所谓物种——这就可以指示出混杂情状和实体底差异来。在混杂情状中,组成那个复杂观念的任何简单观念如果略掉了,变化了,那个复杂观念就成了另一种东西,另一个物种,如所谓因正当防卫而杀人chance-medley,如所谓屠戮man-slanghter,谋害murder,弑親parricide等等。这个原因就在于:那个名称所表示的复杂观念不但是名义的本质,而且是实在的本质,而且那个名称所参照的亦就止于此种本质,并没有秘密地参照着别的本质。不过在实体方面,可就不是这样。在“所谓”黄金中,此一个人在其复杂的观念中所“加”(或所减)的观念,虽然亦许正是彼一个人所减(或所加)的观念,可是人们并不因此就以为实在的物种亦会变了,因为他们在心中秘密地把这个名称参照于存在着的事物底一种实在不变的本质,而且以为那些性质是依靠于这种本质的。
一个人以前在其复杂的黄金观念中,虽然不曾把固定性,或金在王水中的可溶性加进去,可是他现在即把这种性质加进去,人亦并不以为他曾把那个物种变了。人们只是以为他有了较完全的一个观念,因为他在这个复杂的观念中加入了另一种简单的观念,而使之同他以前的复杂观念所含的别的简单观念联系在一起。不过人们既然把这个名称参照于我们所观念不到的一种东西,因此,这不但不能有助于我们,而且还正使我们陷于困难中,因为金这个字既然秘密地参照于那一种物体底实在本质,因此,它就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为它所表示的,是我们所完全观念不到的,而且物体如果不在面前,则它是一无所表示的(金字如果只表示或多或少的简单观念底集合体,则它在日常谈话中亦足从指示那个物体)。因为我们虽然常认名义上的黄金,和那种物体本身(就如面前的一个金页),是同一的,可是我们在仔细考察之后,就可以看到,在两者方面的论辩,委实是各不相同的;我们只是在谈话中,常把名称当做事物罢了。
20这种滥用底原因就在于:人们假设自然底作用是经常有规则的——人们所以爱用名称来代替物种底实在本质,只是因为他们假设(如前所说),自然在产生事物时,作用是有规则的,而且因为他们假设,自然曾经把同一实在的内在组织,赋给了一个概括名称下所包含的一切个体,因而把各个物种底界限确立了。可是任何人只要一看到它们底各种差异的性质,则都会相信,同一名称的许多个体,在其内在的组织方面,都是互相差异的,而且差异的程度,正如在各异的物种名称下所包含的那些个体似的。不过人们既然假设,同一精确的内在组织经常伴着同一物种的名称,因此,他们便毫无疑义地认那些名称就是那些实在本质底表象,实则这些名称所指示的,只是他们在用这些名称时心中所生的一些复杂观念。这些名称所表示的东西,既然同人假设它们所表示的东西不同,因此,人们如这样用其它们来,则在他们底谈话中,必然会引起很大的弃义来。这种情形,在完全学习过所谓实体形式说的人们,尤其是如此的,因为他们自信地想象,各个物种都是由这些形式所决定、所区分的。
21这里含有两种虚妄的假设——要用各种名称来表示我们所没有的观念,或我们所不知道的本质,那是很荒谬的,因为这样就使我们底文字不标记任何东西了。可是人们只要一反省人们怎样应用各种文字,他们就会看到,这种情形是屡见而不一见的。一个人如果问说,我所见的这个东西(如一个黑狒或怪胎)究竟是不是人,则他底问题,分明不是说,这个特殊的东西是否与他用人字所表示的那种复杂观念相契。他所问的只是,这个东西是否具有人字所表示的那种事物底本质。在这样应用实体底名称时,我们就有两种虚妄的假设。
(一)第一、我们假设,宇宙中有一定不易的本质,大自然用以来形成一切特殊的事物,人类用以来区分事物底种类。
我们自然不能否认,各种事物都有一个实在的本质,然后才能成其自相,然后才能使其各种可感的性质有所依托。不过我们已经证明,这并不能使物种(如我们所区分的那样)有所分别,亦并不能使名称发生分界。
(二)第二,这种用法还暗示说,我们似乎能观念到这些假设的本质。因为我们所以要追问,这种东西或那种东西是不是具有人类底本质,那正表示我们假设这个物种的本质是人所已知的,否则我们怎样会发这样问题呢?不过这种假设完全是虚妄的,因此,我们如果用各种名称来使它们表示我们所本没有的观念,则我们在关于这些名称的一切谈论中和推理中,会发生了很大的纷乱,而且在我们用文字传递思想时,亦会有很大的不利。
22第六点,人们假设各种文字都有明显而确定的各种意义——第六点,另一种文字底滥用法虽是更普遍的,却是少为人所注意的。那就是人们因为习用之故,常把一定的观念附加于一定的文字上,因此,他们容易想象,在名称和其意义间,常有一种切近而必然的联络。因为这种缘故,他们便无疑义地假设,人人都可以知道他们底意思,都应该安于所表示的文字,而不必再往深处追求。他们好象以为,人们在应用那些通用的文字时,说者和听者似乎必然有确乎相同的观念似的。他们在谈论中应用各种名词时,既然以为他们已经由此把他们所谈的东西分明置于人前,而且他们既然以为别人底文字所表示的东西自然亦同他们用这些文字时所表示的一样,因此,他们从来不肯费神来解释他们自己底意义,或明白地了解他人底意义。因此,就发生了许多的争吵和口角。可是这样并无丝毫进步,亦并不能稍为促进知识。因为人们虽然以为各种文字是共同意念底寻常而有规则的标记,实则它们只是自己的观念底一些任意而不确的标记。不过在谈论中,或争辩中,有人如果同他们底意义,则他们反会觉得是奇怪的。可是日常谈话中所发生的争执,使我们分明看到,两个人所用的复杂观念底名称,很少能够表示同一精确的集合体。任何文字都可以分明证实这一层。就如生命一词本是最常见的,而且你如果问一个人说,他怎样解释这个名词,则他反会见怪你。但是我们如果发问,在种子中已存在的植物是否有生命,卵未孵时期中的胚形是否有生命,人在晕过去时,是否有生命?则我们会分明看到,生命这个名词虽是最常习见的,可是我们用其它来,并不见得永远有明白、清晰而确定的观念。概括说来,人们自然有一些粗疏而纷乱的意念,并且应用语言中普通的文字来表示它们。在日常谈话中和事务中,文字底这种用法虽是粗疏的,可是亦很足以应用。不过在哲学的探讨方面,这种用法并不够。在知识和推论方面,我们需要精确而有定的观念。我们自然不至太于愚蠢,常让他人解释了他们所用的文字,然后才能了解他们所说的是什么,我们自然亦不常吹毛求疵,来改正他人底用字方法。不过我们所追求的既是真理和知识,则他们所用的文字如果意义纷歧,我们当然可以希望他们给我们解释出来;
那并不是什么过错,而且我们如果不知道,他人所用的文字有什么意义,则我们坦白地自己承认了这一点,那亦并无可耻的地方。因为我们如果不听他人把意义讲解出来,则我们便没有别的方法可以确知他们底意义。由轻信而生的这种文字底滥用法,在学者间范围最广,而且结果亦最坏。因为人们虽然都相信,在迷惑世人的那一些争论中和书籍中,委实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可是我只看到,各派学者在互相争辩中,所能为力的,只是说了一些不相同的语言。因为我总相信,他们如果脱开名词,专思考事物本身,并且知道他们所思想的是什么,则他们底思想都是一样的;只是他们所要主张的东西或许不同罢了。
23语言底目的,第一,在于传达观念——关于文字底缺点和滥用,我们现在可以作一个结束。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同他人谈话时,语言底功用大体有三种。第一、是要把一个人底思想或观念传于另一个人。第二、是要极简易地,极迅速地达到这层目的。第三、是要把人们对于事物所发生的知识传达出去。在这三方面中任何一方面,语言如果失其作用,则它不是被人滥用了,就是它本身是有缺陷的。
第一点,各种文字如果发生了下述的三种情形,则它们便达不到第一种目的,便不能把一个人底观念传达于另一个人。(一)人口中所用的名称如果不表示他心中确定的观念,则这个目的不能达到。(二)人们在把语言中的普通名词应用于各种观念上时,那些观念如果并不曾表示于那种语言中的那些名词,则这个目的不能达到。(三)人们如果在应用各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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