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预备一个永久的来世。第二个假设是:凡由人所生的,都是如此的。但是如果你把这些想象抛开,则这些问题会成了无根据的、可笑的。有的人们既然主张,在他们和易子中间只有一种偶然的差异,而两者底本质仍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我就希望他们考察考察,自己是否是能想象,只有身体底外形可以得到永生?我想一提这回事,他就会否认这一层。人们不论如何人类知识底实在性沉掉在物质中,可是我还不曾听说,有人认粗疏可感的外界部分底形相会有如此美好的性质,我们还不曾听说,有人会肯定它应当有永生,或必然有永生。我还不曾听说,任何物质团,只因其曾仿于或此或彼的形相,只因其各明显部分有特殊的结构,就必然会在此世解体以后,将来仍复返于有意识、有知觉、有知识的永生状态。这种意见既然认某种外形会有永生,因此,它就不承认有灵魂或精神了。人们一向所以认有些有形的物体有永生,有些没有,只是着眼在灵魂上。
(我们如果反乎这个意见),则我们便看事物底外表重于内容,便把人底美点置于他底身体底外面形相,而不置于它底灵魂底内面妙听了。这样就无异于把人所特有(别的物质的事物所无)的伟大而无价的永生利益,归之于他底胡须的形式,和衣服的样子了。因为我们身体底外形并不能使我们希望到永生,正如衣服底样式不能使人得到合理的根据,来想象它会永久不磨,会使自己永久存在一样。人们或者会说,并没有人以为事物底外形可以使事物永生,人只是以为形相是内面有理性的灵魂底标记,而灵魂却是永生的。不过我真奇怪,谁把那种形相做成灵魂底标记?只这样说,并不能使它成了那种标记。我们非有一些证明,不能使任何人相信这一层。我所知的任何形相,还不曾这样说过。易子在其一生中,其各种行动并不曾表现它们有任何理性,它们甚至还不及许多动物,因此,我们如果只因为它们有理性动物底外形,就说它有理性的灵魂,那正无异于说,一个人底尸体,虽然同塑象一样无动作,无生命,可是它既有人底形相,就有活着的灵魂似的。
16妖怪——你或者又会说:“它是有理性的父母底后裔,因此,它一定有一个有理性的灵魂。”不过我真不知道,你凭什么逻辑,得到这个结论。我相信,这个结论是无人可以承认的。因为他们如果真要承认这个结论,则他们决不敢到处把形相不完全的产儿毁坏了。不过他们会说:“呀!这是些妖怪”,那么让他们是妖怪好了;不过你那个说憨话、无理性,难驾驳的易子是什么样的呢?身体上有了缺陷,尚能使一个东西成了妖怪,那么心理上有了缺陷反不能够么?(心理还是较高贵,较重要的部分。)人在缺了鼻子或颈项时,就是一个妖怪,就可以不是人类;那么他在缺了理性和理解时,反而不至如此么?这样就又返到我们刚才摧陷了的那个主张去了这样就又着重在形相上,并且以人底外表来度量人了。我们只要一追寻人们底思想和行为,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在这方面,普通的推理方法,都着重在形相上,并且把人底全部本质归在外面的形相上,——虽然这是无理性的,虽然他们不承认这一层。你说,形相完美的易子是一个人,而且具有一个有理性的灵魂(虽然外表面上没有),而且你说,“这是毫无疑义的”。不过他底耳躲稍为比平常长一点,尖一点,而且他底鼻子稍为平一点,则你会开始踌躇起来。他底面孔如果再长一点,狭一点,扁一点,则你会不知如何决定。如果他更象一个兽类,而且他底头又完全是一个兽类,则你立刻又会认他是一个妖怪。于是你又可以解证说,他没有有理性的灵魂,一定要毁灭了他才是。不过我可以问,我们究竟有什么适当的度量,来衡量形相底极限,而认它为具有有理性的灵魂呢?因为所产的胎儿,既然有半人半兽的;而且有人类知识底实在性三分兽一分人的,或一分兽三分人的,因此,它们在各种花样中,有的近于此种形相,有的近于彼种形相,而且它们底各种混合程度,有时可近于人,有时可近于兽。既然如此,那我就可以问,按照这种假设,究竟何种外形是能和有理性的灵魂连合在一块的,何种外形是不能的?那一种外形能标记其中有无这样一个居者呢?因为若不先决定了这一层,则我们谈起人来,是毫无根据的。而且我相信,只要我们尽管无端依靠一些声音,并且想象自然中有确定不移而却为自己所不知道的物种界限。则我们谈起“人”来,都永久是无根据的。不过我希望人们知道,那般人们虽然说,形相不完全的胎儿是妖怪,并且以为自己因此就把困难解答了,可是他们却因此又陷于他们所反对的那层错误,因为他们已经在人和兽之间,组成了另一个物种。因为妖怪一词如果有任何意义,则那不是说,那种东西既非人又非兽,而是具有两者形相的一种东西么?不过说到前边所说的易子,亦正是这样的。由此看来,我们如果想正确研求事物底本性,而且在考察它们时,要依据于我们官能在它们中所发现的实在性质,而不依据于我们对它们所发生的空想:则我们必须把人们对于物种和本质所有的通俗意见抛弃掉才行。
17文字和物种——我所以提到这一层,乃是因为我想,我们万不能十分谨慎,使各种文字和物种,在其普通的意义下,不欺骗了我们。因为我常想,在这里正有一层大障碍,使我们不能达到清晰明白的知识;而且这种情形在各种实体方面,更是如此的。在真理和确实性方面,大部分的困难都是由此生起的。我们如果惯把思想和推论从文字分开,则我们或者会把自己思想中这层不利大部分消除了。但是我们如不改善意见,如果仍以为物种和其本质,不是具有名称的抽象观念,则我们在同他人谈论时,总不免使自己有所迷惑。
18总摄前义——只要我们能看到我们观念间的契合或相违,我们就有确定的知识;只要我们能确知,那些观念和事物底真相相符合,我们就有确定的,实在的知识。我既然指示出,我们观念和事物实相的契合有什么标记,因此,我想我已经指示出,那种确实性在于何处,那种实在的确实性在于何处。不论别人看这一层是什么样的,在我总觉得这正是我们所极其缺乏的必需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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