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 魏書卷八十六 列傳孝感第七十四

作者: 魏收2,023】字 目 录

張昇,滎陽人。居父母喪,鬢髮墜落,水漿不入口,吐血數升。詔表門閭。

倉跋,滎陽京縣人也。喪母,水漿不入口五日,吐血數升,居憂毀瘠,見稱州里。有司奏聞,出帝詔標門閭。

王崇,字乾邕,陽夏雍丘人也。兄弟並以孝稱。身勤稼穡,以養二親。仕梁州鎮南府主簿。母亡,杖而後起,鬢髮墮落。未及葬,權殯宅西。崇廬於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群至。有一小鳥,素質墨眸,形大如雀,栖於崇廬,朝夕不去。母喪始闋,復丁父憂,哀毀過禮。是年,陽夏風雹,所過之處,禽獸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竟無損落,及過崇地,風雹如初。咸稱至行所感。崇雖除服,仍居墓側。於其室前生草一根,莖葉甚茂,人莫能識。至冬中,復有烏巢於崇屋,乳養三子,毛羽成長,馴而不驚。守令聞之,親自臨視。州以聞奏,標其門閭。

郭文恭,太原平遙人也。仕為太平縣令。年踰七十,父母喪亡。文恭孝慕罔極,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跣足負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積年不已,見者莫不哀歎。尚書聞奏,標其門閭。

史臣曰: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唯孝而已矣。然則始敦孝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蓋上智稟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名,其美一也。趙琰等或出公卿之緒,籍禮教以資;或出茅簷之下,非獎勸所得。乃有負土成墳,致毀滅性,雖乖先王之典制,亦觀過而知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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